合作媒体

  •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
  • 商业软件联盟
  • 中联知识产权调查中心
  • 抵制盗版联合体
  • 中国版权协会
  • 中国软件行业协会

陈文同

【杨竖昆】:实际上国家正在保护这个文化创意,如果不注意这种正版、不注意这种保护的话,那么你支持了最后又被盗版了,有人说盗版盗去的不是我们的知识产权,是我们整个民族的创造精神,真是这样。有人说知识产权实际上属于民事行为,不告就不理,我的权益被侵害之后,我就要去告状,然后到商标局还要举证,商标局才而采取行动。还有一种说法说不用,有了线索我们会主动出击,我不知道陈局长在我刚才说的两个立场中采取哪个立场?

【陈文同】:这也是一个老问题,作为周围的商标法律制度在商标保护方面实行双轨制,所谓的行政和司法并行的一个制度。应该说从《中国商标法》设计最开始,就是这么一个思路,行政和司法并轨。当然,这个并轨并不像两个火车道一样永远不会结合到一起,我们是有所配合的。作为行政它和司法相比有一些特点,比如说相对来讲程序比较便捷,刚才黄秘书长也介绍了,我们作为权利人受侵害以后,他发现了自己被侵权以后,可以直接向法律上有管辖权的地方比如说工商部门主张这个权利。第二块,举证责任是比较轻的,我作为原告方举证的责任比较重,作为行政层面,举证责任会比较重。

    当然也有一种说法,所以这个行政是国家的资源,作为商标权是一个民事权利,你动用公共资源,用国家的资源保护民事权利,你这块是不是合适。但是,我们在讲,作为商标权,一方面是企业或者个人的一个无形财产权,这么一个私权的一部分。但是,同时来讲,因为商标和产品,它是跟我们千家万户跟消费者联系在一起,它这块应该来说它如果出问题,直接影响到消费者的利益,影响到社会稳定,也是影响国家法律秩序经济秩序。所以,我个人认为行政执法这一块在目前的状态下,应该还是有它的积极作用。

  2011年在打击这个问题上看来还有很多新的举措。这个就像刚才许超司长介绍的,我也介绍一下,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到今年3月底,整个行动才结束。所以,这个方面也体现了许超司长介绍的问题,知识产权保护不仅仅是迫于国外的压力,也确实是我们中国社会目前经过30年的发展,内生自在的一个需要。所以,我说我们这儿原来全国工商机关查处商标侵权案件,一年5万件左右,这里面绝大部分案件还是国内的侵权案件。也就是说真正大部分的侵权行为,侵害的是国内商标企业,所以这一块作为知识产权保护,应该说是保护民族品牌的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