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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商标侵权案例上榜

发布时间:2013-03-12

2010~2011年度全市商标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十佳案例”公布 

 

    珠江时报讯(记者/谢轲 通讯员/卢沁)于去年十月底启动的佛山市2010-2011年度商标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十佳案例”评选活动日前已圆满落幕。昨日上午,佛山市建设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此次评选活动的结果,来自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工商局、顺德区人民法院、禅城区工商局、南海区工商局、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等选送的十件案例入选 “十佳案例”。
  发布会现场,佛山市建设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PPT演示配合解说向在场人员展示了本次商标“十佳案例”的具体内容;并在热烈的氛围下进行了颁奖仪式。颁奖仪式过后,来自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作为获奖单位代表就“十佳案例”评选的意义等相关情况发表了感言。
  据介绍,此次“十佳案例”评选活动从发起至评选结束历时两个多月,得到了法院、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的重视与支持。进入此次评选活动的28件案例中,五个区和市直单位都有选送。评选组依照《“十佳案例”评选工作方案》和《评审参照标准》,着眼案件的“完整性、社会性、新颖性”三个维度,从“案情介绍、据理采证、适用法律、分析推理、处理结果、社会效应、社会影响力、示范性、典型性”等九个量化指标考察,对28件选送案例进行评分,最后按得分高低排列,将得分位于1-10名的案例确定为“十佳案例”。
  顺德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王福增表示,评选出的“十佳案例”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案例整体性把握突出。荣获“十佳案例”的案件在保证案情介绍清晰的基础上,据理采证更加客观、立论更显扎实,并且论证分析较充分且逻辑性强;二是案例社会影响力广泛。评选出的“十佳案例”都具有较强的社会性且涉及面广,对这些类型的案件处理得当有助于规范经营秩序,对经济的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三是案例典型示范作用显著。此次评选出的“十佳案例”触及到陶瓷、铝材等制造业,案件内容涉及到贴牌侵权、网络侵权、世博标志侵权等比较具有代表性的领域。不少案例还揭示了侵权行为的新特点和新动向。
  市工商局局长李学昌对此次评选商标“十佳案例”的意义表示肯定。李学昌表示,评选出的“十佳案例”因其典型性与代表性,将对全市进一步开展“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建设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案例评选活动促进了商标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部门之间的交流学习,让不同部门在查办案件时对调查取证、据理采信、分析推理的差异化有了正确认识;同时,“十佳案例”有助于以案说法,以案普法,加强公众对商标违法行为的认识,营造更加浓厚的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