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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江苏省

发布时间:2013-04-25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合影

  江苏高院于1995年成立知识产权庭,是全国最早成立知识产权庭实行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的法院之一。近十年来,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获得了飞速发展,无论是知识产案件管辖法院数量和法官数量,还是案件数量和质量,均位居全国法院前列。截止2012年底,全省13个中级法院均设立了知识产权审判庭,其中11个中级法院和1个基层法具有专利案件管辖权;29个基层法院具有部分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全省从事知识产权审判的法官达165名,全部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占83%。全省法院自2009年7月1日开始在三级知识产权管辖法院实行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在“三合一”审判机制框架下,2012年全省法院共审理一、二审民事案件9175件(新收一审民事案件8526件,同比增幅为64.7%);审理一、二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798件(新收一审刑事案件768件,同比增幅为159.7%);审理一、二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14件。鉴于江苏知识产权案件类型样态丰富,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先后在苏州、南京设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研基地;在泰州、连云港设立医药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研基地;确定苏州虎丘区人民法院、南京鼓楼区人民法院为全国知识产权示范法院。
  江苏高院知识产权庭现有21人,其中博士2人,在读博士2人,3人有海外学习经历,工科背景法官3人。全庭15名法要官,每年承担了大量案件审判、调研任务以及对下级法院审判业务指导工作。这样一支高学历、朝气蓬勃的审判队伍,从建庭伊始,就以建设学习型、研究型审判业务庭为目标。近年来,全庭准确理解知识产权法律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加强保护、分门别类、宽严适度”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政策,根据江苏作为经济、文化、农业和外向型经济发展大省的突出特点,重点加强与现代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和高效农业密切相关的专利、商业标识、技术秘密、软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以及技术合同等案件的审理,深入探讨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各类案件裁判尺度,精心审理了胡贝尔和茹纳股份公司与常州市武进凤市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案、北京汉仪科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青蛙王子(中国)日化有限公司等侵害著作权纠纷案、苏州鼎盛食品有限公司与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工商行政处罚案等一批裁判规则清晰且说理充分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知识产权案件,为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规范市场竞争秩序提供了有价值的司法指引,为立法和司法解释的发展积累了经验。在抓好重点案件裁判的同时,还通过巡回审判、召开关联案件协调会等方式,对涉及“金利来”、“红双喜”、“康恩贝”等商标侵权的关联案件进行协调,探索既相对统一又存在合理区别的关联案件差异性裁判标准,化解了一批针对小微经营者的侵权诉讼。加强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试点工作,通过广泛调研,进一步明确“突出重点,加强保护,宽严相济”的知识产权刑事司法理念,并于2011年联合江苏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在全国率先制定发布《关于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若干程序问题的意见》,统一刑事案件办理程序。重视加强审判经验总结,连续三年发布《江苏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制定完成《侵犯专利权纷案件审理指南》、《侵犯商标权纷案件审理指南》、《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案件审理指南》、《知识产权案件证据保全审查指南》,撰写了商业秘密侵权判定、软件著作权保护、专家证人参与知识产权审判等调研文章。江苏高院知识产权庭早于2006年就提出“地方经济亮点就是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重点”的工作思路,指导各地法院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的重点和特色,加大对计算机软件、动漫设计等高新技术产业以及刺绣、紫砂、水晶等传统特色产业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重视加强审判业务学习,提出“知识共享才更有力量”的口号,建立了较为密集的集体业务学习制度,通过确定主题报告人制度,系统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研讨全国法院最新知识产权案件判决,培养专家型优秀法官;注重提升法官的科学素养,邀请技术专家作化学司法鉴定、“三网融合”、传感网等相关科学知识产讲座。近年来还走访参观了50多家各类企业,通过实地了解新技术和新商业模式的发展现状,增强感性认识,提升知识产权审判水平。加强与外界的沟通交流。江苏法院是除北京法院外,首家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建立人员交流机制的地方法院,目前已连续交流6年,共接受6名审查员到高院知识产权庭、选派9名法官到专利复审委员会学习交流;先后有15名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的法官到高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挂职锻炼。通过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江苏高院知识产权庭审判业务素质和司法能力有明显提升,精品案件和精品裁判文书不断涌现。自2004年以来,全庭有5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件刊登于最高人民法院公报,9件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22件案件入选全国法院五十件典型案例,数量位居全国前列。2008年江苏高院知识产权庭被评为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2012年被评为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