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识产权杂志第123期

微店专卖

14/15/16年度全国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电子版)最高法院十大典型案例(英文版)均已上架,¥10起!扫描二维码或点击相关链接进店购买!

特别鸣谢

中国知识产权杂志

知识产权家

玄霆公司与卓越公司申请不正当竞争诉前禁令案

发布时间:2017-07-25

【不正当竞争】案例13:玄霆公司与卓越公司申请不正当竞争诉前禁令案

  一审案号:(2015)浦禁字第4号

【裁判要旨】

  本案系假冒“《寻龙诀》原著小说”宣传推广作品所引发的不正当竞争纠纷诉前行为保全。法院积极合理采取保全措施。双方当事人的纠纷也得以调解结案。

【案情介绍】

  《鬼吹灯》原著作品是由张牧野(笔名天下霸唱)创作的网络原创小说,讲述的是胡八一、王胖子和shirley杨三个当代摸金校尉的系列探险盗墓故事。申请人玄霆公司从张牧野处受让成为该小说著作权人,案外人经玄霆公司授权根据《鬼吹灯》第二部改编的电影《鬼吹灯之寻龙诀》(下称《寻龙诀》)已上映。被申请人卓越公司在其经营的亚马逊网站(www.amazon.cn)上使用“电影《鬼吹灯之寻龙诀》原著小说”字样销售小说《摸金校尉之九幽将军》kindle电子书。玄霆公司认为,卓越公司与其有竞争关系,其使用“寻龙诀原著”字样的行为易使相关公众误认《摸金校尉之九幽将军》为《寻龙诀》原著小说或与之有关系,攀附故意明显,构成不正当竞争。若不立即采取临时禁令措施,将会对《鬼吹灯》市场价值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且无法用事后的经济赔偿弥补,故申请法院责令卓越公司立即删除在亚马逊网站上销售小说《摸金校尉之九幽将军》kindle电子书过程中使用的“电影《鬼吹灯之寻龙诀》原著小说”字样。

  浦东法院经审理认为,电影《寻龙诀》的原著为《鬼吹灯》作品。现卓越公司在其销售的电子小说《摸金校尉之九幽将军》书名中注以“电影《鬼吹灯之寻龙诀》原著小说”字样,易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和误认。双方同为图书商品的经营者,具有竞争关系,卓越公司的行为有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现电影《寻龙诀》已于2015年12月18日在全国公映,若不及时制止上述被控侵权行为,可能对玄霆公司的竞争优势、市场份额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且采取保全措施并不会造成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现玄霆公司已对上述申请保全事项提供了有效担保,其申请符合条件,遂依法裁定卓越公司立即停止在亚马逊网站上销售小说《摸金校尉之九幽将军》过程中使用“电影《鬼吹灯之寻龙诀》原著小说”字样。禁令发出后,玄霆公司以不正当竞争纠纷为由将卓越公司诉至浦东法院,诉讼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卓越公司向玄霆公司支付赔偿金。

【法官点评】

  本案系假冒“《寻龙诀》原著小说”宣传推广作品所引发的不正当竞争纠纷诉前行为保全,涉及到小说《鬼吹灯》和电影《寻龙诀》,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法院受理申请后,积极合理采取保全措施,把握保全措施的适用条件和程序,既为权利人及时提供保护,又防止滥用诉讼权利。禁令发出后,被申请人及时向申请人支付赔偿金,双方当事人的纠纷也得以调解结案。该禁令有助于维护正当的竞争秩序,发挥司法的社会引导功能,彰显了司法保护的有效性与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