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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法时代,原创新闻作品如何维权?

发布时间:2017-07-28
  近日,腾讯与今日头条互相诉讼侵权案件引发行业热议。无论是今日头条诉天天快报案,还是腾讯诉今日头条案,其背后折射的,都是原创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困境。
 
  7月15日,在以“原创新闻作品保护与算法传播方式的冲突”为主题的“E法沙龙”上,业内人士对此进行探讨。
 
  判赔额基本无法收回成本
 
  在腾讯诉今日头条一案中,腾讯起诉今日头条300件案件,每件案件主张赔偿1万元到2万元。最终法院判决287个,赔偿数额每案810元至1980元不等。
 
  “从目前判赔情况下,基本上没有办法收回成本。” 恒德律师事务所主任唐勇说。据他透露,最终27万的判赔额中,律师费高达20多万,每个案件差不多600—1000元。判赔的低价却和高昂的维权律师费形成鲜明对比。
 
  这也是目前新闻作品维权时面临的一大难题。目前法院对于文字类著作权案件判赔数额的敲定一般是估算,只要在文字报酬规定的80—300元之间即可。此次腾讯诉今日头条一案,就是按照按每千字160元判赔。
 
  算法时代侵权变得更加容易
 
  维权很难,侵权却越来越容易。在现有的著作权案件中,一篇一篇复制文章侵权情况正在减少,更多是新闻聚合类的APP侵权。“这种侵权更厉害,甚至会把其他新闻客户端的所有新闻全都聚合过来,你这边花了两年到三年时间会聚了几千条甚至上万条的文章内容,人家通过技术手段简单操作完全挪到了他的平台。” 唐勇说。
 
  事实上,具有独创性的新闻作品创作要付出很大的劳动力,一些维权律师也正在跟相关法官反映该问题,希望在这块加大赔偿力度。但法院顾虑的问题是,新闻作品被侵权的数量太大了,处在使用混乱时期,如果判赔额很高,法院很多案件都会集中在这块,对于承办法官来讲压力比较大。
 
  算法平台不应适用避风港原则
 
  随着算法的盛行,使用算法的平台也开始规避法律风险。比如平台不直接发表文章内容,而是开始某某号,由自媒体自主上传,目前各大互联网内容平台基本都有开设的自媒体平台。这样,如果权利人提出疑问,平台就可以用避风港原则进行规避。
 
  如果是用户上传文章,储存在自己的服务器里,平台适用“避风港保护原则”后,在被通知删除而没有删除的情况下才构成侵权。而没有通知情况下,不能认定平台有过错,认为平台构成侵权。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对此认为,在现在平台滥用P2P(对等计算机网络)或者滥用避风港原则的情况下,更应当适用“红旗原则”(指如果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事实是显而易见的,就像是红旗一样飘扬,网络服务商就不能装做看不见)。他提出,如果侵权文章经过平台推荐,或者点击量非常高的热门帖,都可以适用红旗原则,直接让平台承担责任。
 
  版权保护力度正在加大
 
  一个好的现象是,最近几年随着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加大,司法上在版权防护方面也正在变好。以影视作品为例,过去影视作品的维权判赔金额非常低,在优酷网、酷6网、56网、迅雷网等视频网站的发展过程中,法院判赔费只有几千到几万元。两年来,影视版权逐渐受到重视,动辄数百万的判赔额也屡屡出现。这会给侵权网站带来压力。
 
  从去年开始,版权保护案件的判赔数额基本都翻番了,尤其在北京,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一直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要求落地,以及北京各个法院,如今都在落实。只是因为文字类案件数量太多,短时间内很难有较大突破。包括小说的作品。文字类数量太多,短时间内很难有比较大突破。
 
  唐勇相信,随着现在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加大,以后直接侵权的行为会越来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