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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知识产权杂志

王老吉改名案终审胜诉 加多宝赔偿1000多万

发布时间:2017-10-09
 
  2015年12月15日,南方日报记者从广州医药集团、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了解到,其当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书。针对王老吉与加多宝争议已久的“改名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在12月2日作出终审判决,加多宝被判定虚假宣传,须赔偿王老吉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超过1000万元,并销毁违法广告语宣传物品及公开赔礼道歉。
 
  据了解,2013年12月20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老吉诉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等广告语虚假宣传一案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加多宝立即停止使用“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等广告语,并立即销毁使用了上述广告语的宣传物品,赔偿原告王老吉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1081余万元,并在《广州日报》、人民网等媒体进行公开赔礼道歉。
 
  此后,加多宝表示不服提起上诉。此次,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定:驳回加多宝上诉,维持原判。这也是王老吉继赢得“怕上火”广告语案之后的第15场胜诉。截至目前,王老吉诉加多宝的多个案件中,“七连冠案”、“改名案”两起案件已经终审宣判。其中,“七连冠案”加多宝被判赔偿300万元,此次“改名案”超过1000万元的赔偿额已创下终审案件中判赔金额最高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