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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家

正版音乐“利其器”才能“善其事”

发布时间:2017-11-01
 
  近日,百度公司与环球、索尼、华纳三大唱片公司的合作在社会上掀起了不小的波澜,引来知识产权界和音乐界众多人士热议,很多著名音乐制作人和歌手通过微博,纷纷表达了对百度公司加强数字音乐正版化举措的支持和赞许。
 
  作为国内著名的网络运营商,百度公司此次与三大唱片公司的合作,不仅加深了国内企业对音乐版权价值的尊重和认同,同样也标志着中国音乐产业的正版化道路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一直以来,国内著作权纠纷中,围绕音乐作品著作权的纠纷和诉讼数量尤为突出,例如影视作品插曲侵权、音乐专辑遭盗版、商场播放背景音乐成被告等,诸如此类案件比比皆是,而以百度音乐为代表的一些网站的网络音乐分享和下载服务,也备受侵权的诘责。
 
  过去几年,在盗版侵权行为的肆意包围和侵蚀中,国内音乐创作人和制作者的利益遭到了严重损害。这种环境下,国内音乐的创造力受到极大冲击。新颖、动人的音乐作品已是凤毛麟角,整个音乐产业呈现萎靡不振的状况。尊重音乐作品版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每一位音乐人内心的呐喊。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不竭动力。为正版音乐买单,不仅是保护每位音乐人的利益,更是保护我们整个音乐产业的发展,保护我们民族的创新力。在国外,音乐创作人是一份受人尊重和羡慕的职业,因为他可以凭借自己的才华创作动人的作品,获得不菲的收入;而反观国内,一些音乐创作人如果仅靠音乐创作,连基本的生活都难以维系。形成如此大的反差,关键在于两点不同:一是正版化意识不同,国外更注重合法付费使用作品;国内则仍有许多人在侵权免费使用作品。二是音乐产业版权运营机制不同,国外有成熟的运营模式,保证创作者的合法权益和使用者的合法使用;而国内成熟模式不多,创作者和使用者之间没有形成有效畅通的渠道。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面对国内音乐产业的窘境,如何保护和使用好正版音乐,是产业未来发展的关键。实际上,随着国内版权意识的不断提高,在音乐作品越来越多地被正版化使用的环境下,通过建立一种合理的版权运营机制,既有效保护创作者的著作权权益,又让使用者顺利合法地使用作品,将成为音乐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比如,对于背景音乐而言,其作为一种按照不同用途、类型、情绪、形式、时间等方式创作录制的音乐作品,是社会生活中广播、影视、多媒体、企业宣传、通讯设备等不可缺少的音频素材,也是公共场所背景环境渲染的重要元素,但背景音乐的版权归属和使用问题也十分复杂。在国外,背景音乐的创作人能够避免侵权,安心创作的原因不二,就是有版权背景制作音乐模式为他们免去了后顾之忧,而使用者在使用背景音乐时也省去了陷入侵权纠纷的烦恼。
 
  在此,笔者有必要介绍一下版权背景制作音乐模式。所谓版权背景制作音乐又称商用制作音乐,是对背景音乐作品版权的一个重要保障。版权背景制作音乐的概念在十几年前由松巴音乐从国外引入到中国内地,其是针对各行业视听作品制作声音的需求,各类型影视作品、广播、栏目、广告等的片头片尾制作,以及不同环境、不同氛围的情节需要所创作出来的音乐作品,也是专业供应、支援各企业或媒体等专属频道音乐播放的需求,在知识产权范畴属著作权保障的范围。对于版权背景制作音乐模式而言,音乐著作权利人或音乐著作权公司提供音乐的同时,须签订音乐版权使用授权书,在授权期内,使用者可以自由使用所获得的版权制作音乐。可见,通过这种模式,版权背景制作音乐的创作、管理、使用等环节均得到相应的保护,既维护了创作者的合法权益,也保证了使用者的合法使用。
 
  如今,我国有关主管部门正着手第三次著作权法的修订工作,加之这次百度公司携手三大唱片公司的行动,这些都表明无论是在国家层面还是企业范围,国内音乐产业的版权保护问题都得到了高度重视,正版化步伐将越迈越大。笔者相信,在国家的高度重视和企业的大力支持下,通过成熟的音乐版权运营机制,国内的音乐创作人将会避免自己被侵权的顾虑,全身心地投入音乐创作中去,而使用者也将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和使用作品,整个音乐产业将形成一个良性循环,迎来勃勃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