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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7-11-29
 
2017年第十一届中国专利周四川地区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举办2017年第十一届中国专利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2017年第十一届中国专利周四川地区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倡导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促进知识产权与创新资源、金融资本、产业发展有效融合,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依法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和企业家创新权益,全面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和综合效益,为实施我省“三大发展战略”、实现“两个跨越”服好务。
 
  二、活动要求
 
  认真围绕国家和我省2017年知识产权工作总体部署和统一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我省创新型发展,组织我省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强县、园区和企业等单位共同参与,开展举办2017·第十一届中国专利周四川地区活动系列活动。积极促进知识产权各类要素聚焦企业、聚集对接,实现多地、多网、多媒介联动,体现地区特色,彰显知识产权良好成绩。
 
  三、活动时间
 
  2017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
 
  四、活动主题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五、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四川省知识产权局
 
  承办单位:全省各级知识产权局
 
  六、主要活动内容
 
  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强县、园区、企业的主体作用,以多级联动、与服务机构多方联动的方式,在全省同步组织举办专利周系列活动。重点活动安排如下:
 
  (一)举办2017年第十一届中国专利周四川地区活动启动仪式。积极构建知识产权全链条、全领域、便民利民的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举办第十一届中国专利周四川地区活动暨四川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启动仪式;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知识产权运营主题活动;启动2017年第十一届中国专利周四川地区活动。
 
  (二)举办2017·第十一届中国专利周知识产权工作成效展。通过多种形式展示高价值专利项目,对获得2013年至2016年四川省专利奖二等奖以上专利项目和获得2013年至2016年中国专利奖金奖、中国专利优秀奖、外观设计优秀奖专利项目重点展示。
 
  (三)组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务培训及项目对接会。组织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贯标企业、技术先进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知识产权风险补偿基金合作银行、保险公司、投融资、评估、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开展培训对接。
 
  (四)组织四川省高校院高价值专利培育与专利管理运营交流研讨会。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专题报告与研讨、高校专利转化实施或专利运营成功案例分享与研讨、高校专利管理与实施转化问题研讨。
 
  (五)举办专利信息检索公益讲座。针对企业和服务机构相关工作人员讲授专利信息检索方面的技巧和方法。
 
  (六)专利信息利用能力提高。宣传推广《企业专利信息工作利用指南》,为相关家企业免费开发制做专题数据库,向相关企业发送《企业专利信息利用工作指南》。
 
  (七)四川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暨成都代办处新服务窗口宣传及公益培训和服务。
 
  (八)开展知识产权培训。举办企业贯标培训会,开展企业贯标知识培训,推动国家、省级优势培育企业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
 
  (九)组织全省专利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主要学习专利行政执法实务(专利侵权纠纷高处、假冒专利行为的查处、展会和电商领域执法等);专利行政执法程序及案件报送;专利侵权判定的基本原则、标准及其适用;典型专利案例分析研讨。
 
  (十)开展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审理活动。对专利侵权案件开庭审理。
 
  (十一)开展联合执法。在乐山市开展省市县三级联合执法。
 
  七、宣传报道
 
  (一)邀请四川境内的电视台、报纸、网站等媒体,实时报道2017年第十一届中国专利周四川地区活动情况。
 
  (二)通过四川省知识产权信息港、国家专利技术(四川)展示交易网站、各市(州)知识产权局网站,同步进行网上宣传,以第一时间宣传报道中国专利周活动情况。
 
  (三)活动现场及随后报导。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效应,从多方面、多角度、深层次的对专利周活动进行广泛、深入报道,确保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八、组织实施和工作安排
 
  (一)组织领导。省知识产权局负责第十一届中国专利周四川地区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对专利周整体活动进行统筹部署和指导,具体工作由专利实施处承办,相关处室共同协办。21个市(州)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局负责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内容丰富、亮点突出的第十一届中国专利周活动。
 
  (二)制定方案。11月13日至17日,组织全省各市州知识产权局制定专利周活动方案,征集第十一届中国专利周四川地区重点活动项目,形成四川地区专利周活动方案,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
 
  (三)组织活动。11月下旬,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第十一届中国专利周四川地区活动的通知》。11月27日至12月3日,组织全省21个市州同步开展2017年第十一届中国专利周四川地区活动。
 
  (四)信息报送。专利周期间,各市州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局,特别是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强县、园区和企业要及时将重要活动信息通过电子件报专利实施处。
 
  (五)活动总结。12月5日前,各市(州)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局对本地区专利周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向省局上报2017年第十一届中国专利周活动总体情况总结报告(2000字以内)。12月15日前,省局总结全省开展2017年第十一届中国专利周四川地区活动情况,形成总结报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
 
 
四川省知识产权局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