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7-11-29
第十一届中国专利周黑龙江省活动方案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举办2017年第十一届中国专利周的通知》(国知发管函字〔2017〕261号)精神,结合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文件精神,围绕专利周活动主题,引导社会公众重视知识产权,激发创新动能和创业活力。聚焦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高质量的服务对接活动,并强化工作宣传,深度挖掘活动亮点,集中形成中国专利周活动整体宣传效应,营造我省良好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17年11月27日-12月3日
三、活动主题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
四、主要活动
(一)省市局联合举办知识产权论坛
省市知识产权局联合,结合当地创新主体的实际需求,举办有针对性的知识产权论坛。邀请有关专家老师,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关注的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运营、专利信息利用、专利质押融资等问题进行授课,解决知识产权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增强当地领导、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的关注度。
(二)专利业务及法律咨询等上门服务
省市知识产权局联合,走访调研省内有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了解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需求,开展政策宣传。有针对性地就专利申请、专利保护、专利转让、专利质押融资和专利检索查询等内容进行指导服务。由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通过“12330”热线及时解决问题。
(三)鼓励各市(地)举办特色活动
向全省各市(地),农垦、森工系统知识产权局转发《关于举办2017年第十一届中国专利周的通知》,鼓励各市(地),一些有条件的区县、创新主体开展有特色的专利周活动。通过举办知识竞赛、经验交流、专利技术展览展示等方式,在不同层面扩大知识产权工作影响力。
(四)开展媒体宣传报道
重视媒体宣传作用。围绕专利周活动主题,依托省内主流媒体、网络媒体,鼓励各市(地)推送和上报专利周活动信息,成效类、经验类稿件,由省局选取优秀稿件,集中开展宣传。同时鼓励各市(地)在当地媒体进行宣传,形成上下贯通,立体宣传的格局。
(五)做好专利周工作总结
对全省各市(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有关单位在专利周期间的工作情况予以总结,作为衡量工作绩效的重要评价指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第十一届中国专利周黑龙江省活动组委会,由省知识产权局局长担任组委会主任,省、市(地)知识产权局领导为成员,以加强组织领导和指导实施。
(二)做好协调沟通
围绕专利周期间我省组织的省市局联合论坛、上门针对性服务、专利业务及法律咨询服务、特色主题活动等,由局综合协调处牵头,负责总体协调组织,并由局机关各处室、省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各市(地)及相关系统、单位配合。
(三)保证活动经费
各市(地)及相关系统、单位在“简化形式、充实内容、加强服务、务求实效”的组织原则下,保证专利周期间各项活动及媒体宣传的合理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