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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法院2018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

发布时间:2019-04-30
  
 
  4月26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严格知识产权保护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李广军向社会通报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有关情况,同时发布10个典型案例。发布会由省法院新闻发言人、新闻办主任赵英主持。
 
  2018年,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在全省各级党委的关怀领导下,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五位一体”、“四个全面”,严格遵循最高人民法院“司法主导、严格保护、分类施策、比例协调”的司法政策,坚持围绕省委各项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主动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在稳定预期、提振信心、激发活力、促进发展等方面为吉林省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2018年,全省法院积极推进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机制,知识产权审判质效得到明显提升。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支持下,长春知识产权法庭正式成立,吉林省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迈入了新时代。
 
  一、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基本情况
 
  2018年,全省法院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567件,创我省法院知识产权案件收案数量新高,增幅保持稳定。其中,一审案件1388件,二审案件179件,一审案件上诉率为12.89%。全省法院审结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333件,结案率为85%。
 
  在全部知识产权案件中,涉及著作权权属侵权及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案件1023件,占比达65.28%,同比上升16.59%;涉及商标权纠纷案件306件,占比达19.52%,同比下降23.73%;涉及专利权及技术类纠纷案件65件,占比4.14%,同比上升1.25%。其他各类知识产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共计173件,占比达11.04%,增幅较为明显。其中,长春、吉林、白城、白山等地区法院分别审理了涉及“乐扣”、“小米”、“华为”、“牛栏山”等一系列国内知名品牌商品的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知识产权运用的多样化和广泛性,为知识产权保护和审判领域改革创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加强审判公开提升审判效率
 
  营造法治营商环境,首先要保证司法的公开透明。2018年,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以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网和吉林智慧法院建设为平台,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审判司法公开。在全部已结案件中,除依法不予公开的322件裁判文书外,其他应公开裁判文书,均已全部公开,知识产权裁判文书公开率为83.27%。
 
  为强化司法公开,省法院已连续十年坚持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同时,全省法院积极利用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开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在2018年宪法日,省法院及多家中院均安排知识产权案件向社会公众开放庭审。同时,全省法院继续依托新浪互联网平台,加强庭审直播和互联网技术的应用,向社会公众公开和宣传知识产权审判,全年共公开知识产权案件庭审直播137件。
 
  为促进司法公开,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始终坚持与学术界的良性互动。2018年,除继续坚持与吉林大学共同筹备召开吉林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年会外,我省法院还派员参加了“‘一带一路’高新技术知识产权与文化多样性法律问题国际研讨会”等论坛,利用各种平台公开知识产权审判实践,听取法学研究工作者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信息交流,提升审判质效。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针对辖区内涉及餐饮业的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大幅增长的客观实际,专门进行了类案分析,经与专家学者共同研讨,形成了调研报告,向公众发布,通过司法公开,对相关行业的从业人员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为构建法治营商环境,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互联网信息的飞速传播和瞬息万变的市场发展,使权利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需求更加急迫,也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为及时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全省法院大力提升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质效。2018年,全省各类知识产权一审案件平均审理天数42.6天、二审案件平均审理天数33.8天,审判周期均短于其他民事案件审理平均值,为权利人避免损失扩大、及时维护知识产权的经济和社会价值争取了有利空间。
 
  三、坚持公正司法服务营商环境
 
  公正是司法的生命,更是健康营商环境的最根本需求。2018年,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以严格保护和加大保护力度为司法政策指引,增强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权利获得感和幸福感。在延边某科技公司与刘某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中,侵权者利用与外方主体的合作协议,对定牌加工相关裁判规则进行规避,并通过混淆商标和原产地等方式,利用侵权产品与权利人产品在境外进行竞争,严重侵害权利人合法权益。一、二审法院在对合作协议的内容和侵权人的主观过错进行分析认定的基础上,进一步补足了现有裁判规则的适用条件,严格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为吉林省企业家深入参与“一带一路”倡议实施,推进吉林省外向型经济发展,创造了安全可靠的营商环境,为吉林企业走向世界打造了稳定的“大后方”。
 
  公平正义的实现,不能止步于法院的裁判文书,更要让权利人真实的享有获得感。在裁判侵权赔偿数额过程中,全省法院坚持合理运用证据规则、经济分析方法等手段,努力实现侵权损害赔偿数额与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的协调性和相称性,真正保障知识产权权利人被损害权益恢复到无侵权行为时其应有的市场利益状态。同时,正确把握“恶意”和“情节严重”要件,积极支持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惩罚性赔偿请求,提高侵权代价,充分发挥惩罚性赔偿对侵权行为的法律威慑力。在某餐饮公司商标权维权的案件中,我省法院就涉案十余起案件作出了总额二百余万的侵权赔偿判决,就该企业而言,保护力度和保护水平均居全国前列。在山东某公司诉宋某商标权侵权纠纷案件中,侵权人更换权利人的注册商标并将侵权商品投放市场,其行为构成犯罪,被判决承担刑事责任。权利人在刑事案件裁判后,又对侵权人提起了民事诉讼,针对该情节严重的侵权行为,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果断适用惩罚性赔偿,判决侵权人以违法获利的两倍向权利人承担赔偿责任,有效的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以此类个案为示范,省法院指导全省法院根据各地经济发展实际,统一裁判尺度,整体上提升了全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在提高赔偿数额的同时,全省法院进一步加大了知识产权案件的执行力度,2018年,全省法院通过即时履行、执行和解和强制执行等方式,共执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近千件,使权利人的胜诉判决及时转化为看得到的经济利益,极大的提升了权利人的获得感,提振了创新者、创造者的信心。
 
  四、大力降本减负创新保护方式
 
  知识产权的维权成本高一直是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突出问题。为此,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法院坚持引导权利人对其合理维权费用积极举证,对于维权所产生的必要的交通费、调查费、取证费、律师费作出合理认定,降低维权成本,激励创新创造。在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吉林市昊泰商贸有限公司与白山市浑江区锦丰烟酒商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人民法院依据权利人与中介机构签订的调查协议,依法认定合理维权费用,并在裁判中予以适当保护,极大的减轻了权利人负担,维护了健康的市场竞争环境。
 
  为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全省法院积极推进以诚信原则为指引、激励当事人积极提供证据的诉讼机制。在审判工作中,对于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证据或者存在故意妨碍证明行为的,依法作出不利于该方当事人的事实推定。同时,全省法院进一步强化对行政管理执法过程中形成证据的应用,确认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机关在相关工作中形成的执法记录、行政决定等相关事实的证据效力,充分利用行政机关的既有工作成果。在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王某与永吉县某粮食加工厂不正当纠纷一案中,法院对永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案调查期间的证据予以认定,极大的减轻了当事人的举证负担。
 
  五、坚持法治为本深化审判改革
 
  打造健康营商环境,必须坚持法治为本。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进一步强化我省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转化工作,服务和保障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省法院起草了《关于推进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讨论稿)》,目前该讨论稿已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讨论通过。未来,省法院将再次召开新闻发布会予以公布、解读。
 
  2018年12月26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的东北首家知识产权法庭——长春知识产权法庭正式挂牌成立。这是我省法院深化推进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机制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寻求新突破,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中集聚新动能,提高社会治理能力中取得新进展,推动新时代吉林全面、全方位振兴具有重大意义。长春知识产权法庭现已建立知识产权要素式简案快审机制。截止日前,长春知识产权法庭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402件,审结246件,结案率为61.2%。未来,长春知识产权法庭将为吉林振兴的核心驱动力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2018年,全省法院忠实履行服务和保障地方经济发展职责,积极引导市场主体用足用好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政策,全省法院共走访各类企业三十余次,并同高校和科研院所联合,积极宣传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调动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权,推动形成依法保障社会创新、公平有序营商的法治环境。
 
  2019年,全省法院将以长春知识产权法庭的成立为契机,进一步加快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努力建设全国一流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为推动新时代吉林高质量发展,打造优质营商环境,为吉林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