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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法院2018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

发布时间:2019-05-05
  2018年,湖南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切实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有效遏制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增强权利人对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获得感和安全感,为建设知识产权强省和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积极履行知识产权审判职能,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
 
  1.审判质效大幅提升。全省法院始终坚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积极履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职责,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知识产权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2018年,全省法院新收各类知识产权一审案件9002件,同比增长16.55%。其中,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8827件(商标权案件3147件,著作权案件4724件,专利权案件733件,其他知识产权案件223件),同比增长16.62%;知识产权行政一审案件70件,同比增长11.11%;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105件,同比增长14.13%。共审结知识产权一审案件9545件(含往年旧存案件),同比增长69.08%,审结案件数量大幅上升。审结长沙高新开发区湖大科园诺美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诉新平金泰果品有限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华润(集团)有限公司诉浏阳教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洋浦长茂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怀化市中医院医疗技术合作合同纠纷案等一批重大、新型、疑难、复杂案件,保护了一批自主创新技术、自主发展品牌和智力创作成果,规范了一大批不正当竞争行为,获得社会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2.司法公信力显著提高。全省法院牢牢把握知识产权审判特点和规律,强化对司法权行使的内部监督,不断加强审判监督和业务指导,统一司法标准,确保司法公正。省高级法院编辑知识产权审判动态两期,对该院2018年审结的295件知识产权二审案件进行深入分析,对其中39件改判和发回重审的案件进行重点评析,归纳审理案件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建议。召开统一类案裁判标准座谈会,对代理人授权事实的审查、公证证据的审查、合法来源的认定、赔偿数额的确定、重复诉讼的认定等问题统一观点,避免同案不同判。编写典型案例并印发全省法院,对经营者以赠送他人生产商品的形式进行促销的行为认定、在卡拉OK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中赔偿数额的确定等问题明确裁判规则,指导全省法院统一裁判标准。2018年,全省法院新收各类知识产权二审案件361件,同比减少29.21%。在新收各类知识产权一审案件增长的情况下,知识产权案件的上诉率大幅降低,司法公信力明显提升。
 
  二、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制机制
 
  1.知识产权审判专项改革意见及时出台。省高级法院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就建立符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的诉讼证据规则和侵权损害赔偿制度、推进符合知识产权诉讼规律的裁判方式改革、加强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机构建设、加大知识产权审判人才培养力度、加强技术调查官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推动我省及时出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该意见规划了我省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工作,确立了新时代湖南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改革目标和重点措施,对破解制约知识产权审判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保障我省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实施具有重大的划时代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
 
  2.长沙知识产权法庭建设全面加强。根据最高法院的批复,2018年3月1日,长沙知识产权法庭挂牌成立,标志着我省集中优势审判资源,跨区域管辖专利等技术类案件,知识产权审判专门化、管辖集中化、人员专业化程度进一步提升,为湖南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翻开了崭新篇章。加大对法庭的人财物保障力度,着力推进知识产权审判精品工程,打造知识产权纠纷解决“优选地”,有效满足科技创新对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的司法需求。长沙知识产权法庭在全省法院率先探索专业审判团队、率先推行系列案件速裁机制、技术调查官制度等机制,充分发挥改革“试验田”的作用。2018年,长沙知识产权法庭共新收知识产权一审案件5769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5768件,知识产权行政一审案件1件),占全省法院的65%以上,新收知识产权二审案件88件。全年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6019件(含往年旧存案件),占全省法院的63%以上。
 
  3.技术事实查明机制日益完善。健全技术鉴定人、专家辅助人、专家陪审员、技术调查官、技术咨询专家为主体的多元化技术事实查明机制,技术事实认定的中立性、客观性和科学性不断增强。省高级法院和省知识产权局共建知识产权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的专业支持作用。在长沙高新开发区湖大科园诺美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诉新平金泰果品有限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诉苏州维业达触控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中,合议庭分别向中南大学信息工程学院、物理电子学院的专家咨询二维码防伪技术和电子显示屏问题,提升了法官查明技术事实的准确性。
 
  4.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稳步推进。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加强法院与知识产权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行业协会、专业调解组织的协调配合,促使各类纠纷解决方式各得其所、各尽其能、多元共治、形成合力。省高级法院与省知识产权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意见》,规范我省知识产权案件的诉调对接工作。依托新成立的湖南省知识产权调解中心,指导长沙知识产权法庭将部分案件委托调解中心进行调解。该机制建立后,长沙市辖区内有107件案件委托该中心进行调解,部分案件得到妥善处理,推动了知识产权纠纷的高效、和谐解决。
 
  三、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及时充分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1.权利人举证负担切实减轻。强化法官的司法能动性,加强诉讼指引和举证释明,引导当事人积极、主动提供证据。合理分配举证责任,适当加大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力度。在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诉山东省博兴县胜隆饮料食品厂侵害“六个核桃”商标权纠纷案中,在认定侵权事实的基础上,为了避免因举证困难或举证不能导致赔偿数额过低,法院以养元智汇公司与胜隆食品厂在此前和解协议中对赔偿数额的事先约定作为确定赔偿数额的依据,适当减轻了养元智汇公司的举证负担。
 
  2.侵权代价和违法成本显著提升。以尊重知识产权、鼓励创新运用为导向,贯彻落实“司法主导、严格保护、分类施策、比例协调”原则,依法提高侵权赔偿标准,把违法成本显著提上去,把法律威慑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努力营造不敢侵权、不愿侵权的法律氛围。在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诉湖南捷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中,考虑到涉案软件的创造性和市场价值,将赔偿数额确定为50万元,有利于著作权市场的有序良性运作,遏制侵权行为再发。在北京天岳盛丰影视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诉衡阳市广播电视台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中,考虑到作品的第一轮许可使用费和市场价值较高,法院将赔偿数额从5万元提高到31万元,表明司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鲜明态度。在侵害“中化”商标权系列案中,考虑到涉案产品化肥是关乎民生的重要农资产品,且被控侵权产品的有效成分畸低,危害农业生产,对侵权行为判决了较高的赔偿数额,保护了“中化”驰名商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3.司法保护的及时性和便利性不断提高。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繁案精办,简案快办。对事实相对清楚、权利义务相对明确的案件集中快审,缩短审理周期,大量案件的审理周期在两个月以内。在侵害“大嘴猴”商标权案中,针对生产厂家抵触送达的情况,法院通过当庭联系投递员,确认被告仍在经营,送达地址亦为被告拒收一审传票的送达地址,未妥投系门卫拒收,当庭认定二审传票送达有效,提高了诉讼效率。在侵害“家化”商标权案中,针对被告拒不签收文书,辱骂、殴打法院工作人员的行为,对被告处以罚款1万元、拘留十日的处罚,坚决依法惩处抵触审判的行为,减少诉讼拖延。稳妥适时适用临时措施,充分发挥行为保全、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的制度效能,依法及时受理和审查当事人的保全申请。在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诉上海挚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中,法院迅速作出诉前行为保全裁定,及时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4.司法保护整体效能不断提升。扎实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构筑知识产权民事保护、行政执法、刑事打击三位一体的知识产权全方位保护格局,提升保护合力。支持和监督知识产权行政机关执法,促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标准与司法裁判标准相一致。在株洲瑞成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诉株洲市知识产权局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案中,法院从实质性解决争议角度出发,提出对知识产权行政相对人在行政程序中未提出的,但可能对行政处理决定是否公正准确产生实质性影响的证据,法院在司法审查程序中应予以审查,而不应以行政相对人未在行政程序中提出而一律不予审查,以避免程序空转,减少当事人诉累。加强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充分发挥刑事打击的威慑作用。在被告人谢小均、杨阳等生产、销售假冒武陵上酱品鉴酒案中,判处主犯谢小均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使被告人付出人身自由和经济损失的双重代价,有力打击了知识产权犯罪。在被告人项芳相、上官宗赏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案中,法院将项芳相的刑罚主刑由缓刑改判为实刑,有力震慑了知识产权犯罪。
 
  四、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营造鼓励和保护创新的良好营商环境
 
  1.创新环境进一步优化。一是保护企业创新成果,提升其核心竞争力。在远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诉李胜雄等专利权权属纠纷系列案中,对创新型民营企业经过大量技术研发投入获得的技术成果、市场竞争力给予充分尊重和保护,鼓励民营企业加强研发,引导市场主体通过自主创新获得市场竞争力。二是促进技术成果转化,助力企业技术开发。在湖南湘易康制药有限公司诉武汉久安药业有限公司技术转让合同纠纷案中,在药品技术转让合同约定不明时,法院结合药品技术转让交易习惯、诚实信用原则,并咨询有关行政机关,认定转让方应按照有关行政规定提交资料,对避免重复研究和生产,维护药品技术转让市场的秩序和药品技术转让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制药工作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三是明确市场行为规则,维护健康市场秩序。在永州市异蛇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诉永州市柳龙酒业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中,法院合理界定“柳宗元”商标的权利边界,保护民营企业精心培育的注册商标,促进民营企业品牌创新,增强市场竞争力。
 
  2.司法宣传更加深入。全省法院精心开展“4·26”世界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和典型案例、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送法进校园等形式,展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新成果、新规则、新经验,引导社会公众尊重知识产权,提升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全省法院积极推行审判流程公开、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公开、电子卷宗公开,应上网文书100%上网公开,司法公开不断深化,司法透明度进一步提升。
 
  五、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
 
  全省法院按照政治过硬和本领高强的要求,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履职能力建设,努力打造优秀知识产权法官队伍。认真开展“作风纪律建设年”活动,规范和约束司法行为,以公正高效廉洁的形象赢得社会公众的信任和肯定。大力开展审判业务培训,专业素养和司法能力进一步提升。省高级法院举办为期四天的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业务培训班,全省法院150余名学员参加培训。邀请全国审判业务专家、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第一庭原庭长丁文联来湘授课,全省法院近100名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人员自愿报名参加。2018年,一个审判庭被评为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三名个人被评为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