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猫”视频聚合软件不正当竞争纠纷诉前禁令案
发布时间:2019-05-16
案例11:“电视猫”视频聚合软件不正当竞争纠纷诉前禁令案
一审案号:(2018)沪0115行保1号
【裁判要旨】
诉前行为保全是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的重要司法手段。在不正当竞争纠纷诉前行为保全中,应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人具有胜诉可能性,考量的是申请人的请求是否具有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2.不采取保全措施会对申请人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应着重考量该损害是否难以弥补以及采取保全措施是否会过当;3.采取保全措施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案情介绍】
申请人: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简称优酷公司)
被申请人:上海千杉网络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千杉公司)
优酷公司运营的优酷网是国内领先的在线视频平台,其每年斥巨资购买正版视频内容在优酷网上供用户观看或下载,并通过在视频播放前、暂停时以及在播放页面周边投放广告,以收取广告费、付费会员服务(免广告)、对特定视频单独收费等三种模式来实现盈利目的。千杉公司研发和运营的电视猫视频软件是一款视频聚合软件,主要向智能电视用户提供视频点播服务。申请人认为,电视猫视频软件通过技术手段获得了只能由申请人后台服务程序才能生成的特定密钥key值,该行为破坏了申请人的技术保护措施,非法盗取了申请人的视频存储链接,最终实现了以屏蔽申请人片前广告、暂停广告的形式,向电视猫视频用户提供优酷网视频内容,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若不及时制止该行为,将给申请人造成无可挽回的重大损失,故在诉前申请中责令被申请人立即停止实施该不正当竞争行为,并提交了优酷网上600余部作品的权属证据,以及电视猫视频软件播放上述作品时相关行为的证据材料。同时以6600万元的财产保全责任险合同的方式提供了担保。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首先,电视猫视频软件及优酷网均向消费者提供视频播放服务,两者具有直接竞争关系。被申请人的上述行为实质上是将优酷网视频内容,与申请人设置的与视频内容共同播放的片前广告、视频暂停时广告相分离,足以使既不愿意观看广告也不愿意支付申请人相应费用的消费者转而使用电视猫视频软件,被申请人的这种行为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被申请人的行为有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其次,优酷网系国内领先的在线视频平台,电视猫视频软件也拥有大量用户,若不及时制止上述被控侵权行为,可能对申请人的竞争优势、市场份额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最后,采取保全措施不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且申请人已提供有效担保。综上,申请人的申请符合作出诉前行为保全的条件。
据此,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裁定:被申请人千杉公司立即停止在经营的“电视猫MoreTV”软件链接播放来源于优酷网的视频时,绕开申请人优酷公司在优酷网设置的片前广告、视频暂停时广告的行为。
【典型意义】
本案系全国首例视频聚合软件不正当竞争纠纷诉前禁令案。视频聚合软件系通过抓取第三方服务器中的视频内容,为用户提供多来源、集合性视频服务的产品。涉案“电视猫”视频聚合软件在链接中播放来源于申请人的视频内容时采取技术手段,绕开片前广告,取得竞争优势。针对涉案诉前禁令申请,法院从申请人具有胜诉可能性、不采取保全措施会对申请人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采取保全措施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三方面分析,认定申请人的请求具有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最终裁定被申请人在诉前立即停止相关行为,及时有效地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被申请人未提出复议,且积极履行裁定,主动在电视猫视频软件中断开了涉案的600余部影视作品的链接,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