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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收益:属于分账还是二次获酬?

发布时间:2012-10-26

  影视价值管理专家HCI首席评估师黄星在中国知识产权杂志举办的“二次获酬权,到底是谁的权益?”讨论会上表示,“二次获酬”一定要界定它的基本范围,影片卖给了网络,或者电视台播放取得的收益,不是“二次获酬”,是分帐!分帐应该怎么分?可以合同约定,也可以谁投资谁获利。在这一轮的报酬分配过程当中,包括编剧、导演在内,但不应该把基本性质改变。比如文章如果把他的片酬按正常市价计算,整个投资风险制片方和演员共担,这种情况是可以分的,但这是分帐,不是“二次获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