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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萍:专利文献的英汉翻译

发布时间:2012-10-30

  谢谢大家,我先介绍一下我自己。我的原专业是计算机,后来在中国政法大学攻读了知识产权法律,之后在美国的华盛顿大学攻读了法学博士。2002年起,我在Morgan Finnegan纽约的曼哈顿分部做纽约律师,我在那里工作了5年半。之后在Milbank工作了两年半。这几年的工作以诉讼为主,同时我也是美国专利局的专利代理人。我做的比较多的专利诉讼都是关于计算机、机械等方面的,代理过IBM、Microsoft、富士通,索尼爱立信等技术领域的公司。我本人没有翻译过很多专利,但是我觉得在日常工作中,我其实一直在做翻译相关的工作。今天我将和大家分享一些我接触过的例子,给大家讲一讲专利翻译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专利翻译的重要性

  先举个例子,今年,我刚刚和解了一个在加州中西联邦法院的案子。这个案子在证据开示的过程中,美国方给我代理的中国公司提供了很多问卷(这是四种证据开示方法中的一种,这批问卷涵盖350-400个左右的问题),因为问题太多,我就找了一个手下的律师翻译。他翻译完之后,我觉得既然这个也不是特别重要,我就直接发给客户了。客户回来给我打了电话,非常气愤,说:“顾律师,美国人怎么这么羞辱人啊!”我说:“怎么了?”他回答说:“为什么要说‘供认’呢?他说‘供认***和***有一个专利翻译的合同。’我又不是刑事罪犯。”要求我和美国律师谈谈。于是我就看了看这个Admission Document,我一看,“admit”不就是“承认”么。其实就是个翻译的问题,却引起了不必要的误解。由此,我想证明翻译在诉讼中是十分重要的。在专利中,翻译更加重要。

  有美国律师说:翻译是什么?翻译就是房契,别人不能侵犯。假如一个专利律师把它写少了,或者说翻译把权利要求的范围翻译的窄了、和原文有误差了,就等于说把地圈小了,别人可以入侵你没圈到的地盘了。由此可见专利翻译的重要性。

专利翻译中的英汉对应问题

  严复老师有一句很有名的话,说翻译的标准是“信、达、雅。”“信”就是忠于原文,“达”就是语言通畅,“雅”就是行文优雅。但是在专利文件翻译中,我认为最重要的莫过于“信”,也就是忠于原文。刚才我讲了一些诉讼中和翻译中的例子,如果翻译出了问题,可能会造成极大的困扰。之前张南老师举了个牛大哥的例子,说牛大哥找到了法律英语二合一的“高人”。我同意她的观点,另外,我还想补充一条,就是法律+英语+技术。我觉得作为一个专利代理人或者专利翻译,以上三条会成为你很好的背景。

  在美国,专利上有一个很有名的东西叫“禁止反悔”。如果在专利申请时,申请人把专利的范围限制得窄了,那么在后续的诉讼中就不能再把保护范围扩大。这在中国同样适用。如果在翻译中,权利要求的范围被缩小或扩大了,发明的价值可能会毁于一旦。另外,翻译的准确性对专利的稳定性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假设翻译把技术领域翻得和在先技术相似的话,可能会引发诉讼,甚至专利申请都可能不被授权。

  我第一次感觉到中美法律的区别就是:在美国,我们常常说anticipation,很久以后,我才明白,原来anticipation和novelty在英国法是一致的,在中国就是新颖性。Obviousness在中国是创造性,是inventiveness。

  再举个我写过的专利中的例子,就是“toast”这个词。在例句“The second communication device identifies an alarm sound and a toast as appropriate actions when the first communication device is nearby.”中,是什么意思呢?在美国,“干杯”也是“toast”,烤面包也是“toast”,这个词在这个语境中是什么意思呢?虽然我是学计算机的,但是技术发展太快了,这个词我也不懂。这个时候我会查字典,查Wikipedia(维基百科),然后就会看到,原来它是一个弹出的提示窗口和提示信息。

  我再举个例子:Network Chatter.这个句子是“As the number of nodes (n) grows, network chatter increases by n2.  So, if the number of nodes grows by 10, then network chatter grows by 100.  Therefore what is needed is a solution that addresses the Leader Election problem that minimizes network chatter.”这两个词大家都认识,network是网络,chatter是聊天嘛。然后大家就会想是不是终端多的时候网络聊天就以n2增多了?其实搜索后,这个词就是后台的一些处理和交流。于是应该翻译成“网络背景通信”。如果是有计算机背景的人看到,可能会觉得很简单,但是如果这不是你熟知的技术领域,或者因为技术发展快你不认识它,那么如果你认为它是个技术名词,我建议大家查字典。

  还有一些比较容易混淆的词汇。比如说:magnesium和manganese,这些看起来十分相似。再比如说“treatment”,有的叫治疗,有的叫处理;“function”,有的做函数解,有些做“功能”;比如说“adapt”可以做“适应”,也可译为“改变”。

  下面一个例子比较简单。原文是:“The device comprises A and B connected to C.”这句话应该翻译为C连接到A和B上呢,还是C连接到B上呢?我在美国生活了十几年,觉得两种翻译都说得通。那么,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作为一个严谨的专利翻译,我觉得应该比较原文。回到专利要求书,看它是怎么解释的。这样有助于大家翻译出更加准确的专利文件。

  再举一个例子,我曾经在ITC代理过一个337案件。当时我代理的是富士通东南亚和台湾的一个公司,这个就涉及到翻译问题。他们争议的是芯片技术。富士通是一个半导体材料生产商,他们争议的芯片技术中涉及很多词汇,比如说wafer, die, chip, package, encapsulate, seal等。从南亚发来的繁体中文文件中,有很多词汇,有的叫晶片,有的叫芯片。那么我怎么准确的翻译呢?当时的团队里都是美国人,只有我一个中国人懂中文。我雇了20个左右既懂中文、又懂英文,还会一点技术的人专门帮我看文件。我拿到这些文件后要准确的翻译成英文。因为在诉讼中我要依靠权利要求说明书,有可能要和对方区分这几个词。所以,如何正确翻译这些词汇并应用在专利诉讼中是非常重要的。

  (1)

  Wafer:  晶片           Die:  管芯                 Chip:  芯片

  (2)

  Package:  封装          Encapsulate:  包封          Seal:  密封

专利翻译中常见的错误

1.倍数增加是专利翻译中大家经常出错的问题。

  比如说:

  A is n times as great (long,much,…) as B.

  A is n times greater (longer, more,…) than B.

  A is n times the size (length, amount,…) of B.

  以上各表述的含义均为n倍,而非(n+1)倍。

  第二个例子是:

  increase to n times

  increase n times

  increase by n times

  increase by a factor of n

  它们含义也是n倍,而非(n+1)倍。

  还有比较容易让人糊涂的地方时倍数减小的。比如说:

  (1)A is n times as small (light,slow,…) as B.

  A is n times smaller (lighter, slower,…) than B.

  以上各表述的含义均为A是B的n分之一,而非A比B小n分之一

  (2)decrease n times

  decrease by n times

  decrease by a factor of n

  以上各表述的含义均为减少到n分之一,而非减少n分之一

  如果这样的文字出现了翻译问题,那么对诉讼来说会是致命的。

2.包含关系、并列关系和选择关系

  再举一个例子:In embodiments, if received packets have varying lengths, the packet rate is higher if packets are short; e.g. between 64 bytes and 256 bytes, inclusive, than if packets are long; e.g. greater than 256 bytes.

  其中“inclusive”是关键词。正确的译文为:“在实施例中,如果接收的分组具有变化的长度,则在分组短的情况下(例如在64字节和256字节之间,且包含64字节和256字节)比在分组长的情况下(例如大于256个字节)分组速率更高。”如果翻译成“包含在64字节和256字节之间”,没有包含64和256字节,那么权利要求的范围就缩小了。

  以下是一个简单的例子:“2. The canola protein product claimed in claim 1 which is obtained by (a) heat treatment of aqueous supernatant, ……, or (b) isoelectric precipitation of aqueous supernatant, partially …….”如果把“or”漏译了,就会变成“(a) and (b)”。意思就完全不同了,会极大影响权利要求的范围。

  另外,疲劳、困倦时可能随手会把数字等翻译错。比如“Process according to claim 9, wherein the solvent used for washing step b) is an amine, and said step is implemented at a pressure of between 0.5 and 10MPa and at a temperature of between 40 and 250℃。”译为:“根据权利要求9的方法,其中用于洗涤步骤b)的溶剂是胺,并且所述步骤在0.5至10 MPa之间的压力和在30至350℃之间的温度进行实施。”仅仅一个数字的差异,导致所要求保护的温度范围以及端值完全不同。

3.数字翻译错误

  大量翻译,复制粘贴数据的时候也容易出现错误。比如:“Preference is given to particles of 0.01-10 micrometers in diameter, with particular preference being given to particles of 0.1-1 micro?meter in diameter.”译为:“优选0.01-10微米直径的颗粒,特别优选0.1-10微米直径的颗粒。”这时整个范围的误差就很大了。

  所以我建议大家翻译后拿原文进行比对,看看有没有这样的错误。这是比较严谨的工作方法。

4.冠词和定冠词使用错误

  另外还有一个常见错误刚才郑老师也已经讲过了,就是在美国,“a”其实有“a”和“many”两个含义。所以如果在写专利时我说:“A peak signal detector …”我不用再写more than one,“a”包括所有。在中国翻译的时候,很容易翻译成一个。那么,当翻译到:“The peak signal detector according to claim 1, comprising a plurality of peak signal detector means, …”时,出现:“一个峰值信号检测器装置,…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峰值信号检测器装置,其包括多个峰值信号检测器装置,…”就会被认为数量要求不一致:前面说的是一个,后面出现多个。我建议将“a”译为“一种”以解决数量问题。

  还有一个是我诉讼中处理过的问题。

  A wafer comprising: silicon-containing layers,

  在英语中,加“s”就变成复数形式,按字面翻译就变成“一个晶圆包含:含硅层”,其实应该是“含多层的硅层”。如果按字面的翻译,如果有在先文件是一层硅层,那么专利就会无效。

  我讲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