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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三强

发布时间:2012-12-29

  各位来宾,各位朋友,大家上午好!非常高兴参加第三届中国知识产权新年论坛。更喜欢今天论坛的主题,新机遇下的蜕变之道,经济转型背景下中国知识产权经理人的职业价值实现。我今天要讲的题目是知识产权是中国富国强民之道,选择这样一个题目,实际上还是经过非常慎重的考虑。

  我记得04年当时到日本东京大学去讲学,在那边待了半年。当时亲身经历了小泉内阁把知识产权作为日本的一项国策这样整个一个过程,04年回国以后,我曾经发表过一篇文章,一篇论文,发表在中外法学,当时的题目就是《日本富民强国的梦想》,就是论述日本把知识产权作为他们的基本国策这样一个背景情况。

  所以我想在今天论坛的开始,选择这样一个题目,应该说还是非常有现实意义,也具有理论意义。知识产权是中国富民强国之道,富民强国一直是中华民族的千年梦想,如果追踪历史,富民强国的理念是根植于中华民族的神圣梦想。据文献记载,轩辕皇帝就曾提出过治理国家的目标就是追求民富国富,然后再发展到民富国强,国强的主要标志就是不受外来的欺辱。可以说这一理念伴随了我们中华民族连绵数千年的发展历史,在21世纪的今天,富民强国的理念再一次成为人们彰显的目标,这种彰显实际上是中华民族血脉的继承,是精神的延续。富民强国既是一种治国的理念,也是一种社会发展目标,更是一种能够被人类实现的社会愿景。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富民强国的标准和目标都有历史阶段的特征,就一个国家而言,不同的历史时期,民富和国强的目标和标准都是不同的。就世界范围来说,不同的国家相互比较,富民和强国的结果也是不同的。从逻辑上说,富民强国本身就是一个相互对比以后的结果,而且存在着一种内在的辩证关系。民不富,国强就必然要受到制约和限制,但是民富了,并不必然导致国强。以盛产石油的阿拉伯国家为例,他们可以是富民,但并不一定是强国。

  另外我们还应该看到,人类社会自身一直是从低级走向高级,从愚昧走向文明,从落后走向发展,从专制走向民主,从无知走向科学,这是人类科学自身的内在的发展规律。在这种规律的推动下,世界上的任何一个国家都是在不断发展进步的,只是不同的国家之间这种发展和进步的方式不同,速度不同,程度不同。有的自己是主动的,有的则是在其他国家的牵引和督促下,被动的向前发展。有的国家发展的迅速,有的国家发展的缓慢,因此要想科学的评价和认识富民强国,不仅要历史的看待一个国家的发展水平,更重要的还是要看这个国家所处的历史时期和与其他国家的相比度,它的发展状态、发展内容和发展的方式是否科学和超前,也就是说衡量和评价富民强国的问题,应当截取一定的历史阶段,在世界范围内进行横向的比较和分析。在当今的中国谈到富民强国的时候,很难回避的一个控制人们的经济观念就是GDP,通常对GDP的定义为一定时期内,一个季度或者是一年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中所生产出的全部最终产品和提供劳务的市场价值的总和。不可否认的是GDP数字与一个国家的经济状况是相关的,但是同时不容置疑的是,GDP数字与强国之间并不存在着必然的联系。

  我国的近代历史就能充分说明这一点,根据英国经济史学家安格斯他的估算,直到鸦片战争发生前的1820年,如果按购买力来计算的话,中国经济占全球份额的33%。GDP全球第一,比整个欧洲的GDP还要高出20%。即使到了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中国的GDP仍然是全球第二,但是此时的中国早已经沦落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国家,甚至主要依靠不断的割地赔款和签订卖国条约来平息强国的掠夺。

  与此形成强烈对比的是,同样根据英国经济学家安格斯的估算,新中国成立以后到改革开放以前,我国的GDP全球份额只有4.6%。但是人们都能记忆犹新的是,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不再受任何强国的欺辱,我们自力更生,研究出了两弹一星,建立了自己的工业体系,发展了农业,改善了人民生活。在世界人民面前,我们的国家和我们的人民都受到了普遍的尊重,可以说这时的中国在世界上并不是一个弱国,这些都充分说明GDP数字与是否强国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

  富民和强国都有其内在的要求,富民的基本要求,所谓民就是民众和公民,它的基础就是自然人,因此,富民也就是应当让作为一个国家公民的每一个自然人都富裕起来。但是每个自然人都是由躯体和精神两部分组成的,躯体的基本需求是物质性的,而精神则不是。精神的初级需要也需要以物质为基础,但是人还有高级的精神的需求,那就是对他人和社会的需求。他需要社会的公平和正义,需要社会的诚信和互助,需要社会的文明与民主,需要社会的科学与进步,需要人人被尊重,需要获得平等的机会和报酬。所有的这一切都是富民当中应当包含的内容,而且对于现代社会的民众而言,在基本的物质条件得到满足之后,对于精神生活的需要就显得尤为重要。

  早在几千年前,轩辕皇帝主张的强国的特征,就是不受外来的侵犯。在21世纪的今天,强国的这一基本特征仍然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一个国家连自身的安全都不能够保障,当然不能够成为一个强国。但是在21世纪的今天,强国应该具有更多的更为丰富的内涵,只有这样,它才会不辱使命,一个强国必须以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为基础,失去了这一特征,就不是一个现代文明的国家,不符合历史发展的基本要求。当然也就不可能成为一个强国,科学技术和文化创新是强国发展的基础,否则就不可能成为强国。

  综观当今社会的发展,可以把世界上的国家概括为三大类,第一类的国家主要是以科学技术和文化创新作为国家发展的基础和动力。整个国发展主要是建立在脑力劳动的成果上,这些国家主要是发达国家,比如说美英、德国、法国、日本,毫无疑问,这些国家也都是当今世界的强国。第二类国家主要是以消耗本国的自然资源,包括各类矿产资源、森林资源、土地资源、水资源,依靠牺牲自然环境以及夺取廉价的劳动力应有的报酬等方式,作为国家获得财力的方式。采取这种方式的国家大多数都是一些经济相对落后,或者是欠发达的国家。虽然其中也有少数国家的经济比较发达,但是由于这些国家缺乏先进的科学技术做支撑,就像一个缺乏血液正常供应的病人一样,即使在某一时期表现的很健康,但那也是一种假象,不具有可持续性。这类国家即使在某一时期获得了较高的GDP价值,也没有多少实际意义,也不可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强国。第三类国家就是介于上述两类国家之间,虽然有一定的科学技术做支撑,但是还要依赖于对资源的出售和过量的消耗,以及对劳动力应有报酬的压榨与掠夺。当然这类国家也不是世界的强国,一个强国必须是绝大多数公民对社会普遍的给予认同,对社会发展有信心,有相对公共的科学和发展的理念,对社会有责任感。人与人之间充满了信心和关爱,也就是说一个国家必定是民主、科学、进步、平等、廉洁、诚实的,这样的社会生活环境才能够创造出发展成为一个世界的强国。

  如果用以上的标准来衡量当今的中国,我们不难发现,虽然我们在物质生产上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是在社会环境,人文环境、精神面貌等等方面,我们与世界上的其他强国相比,还存在着巨大的差距。我们仍然有很长的路要走,走富民强国之路只能选择知识产权,当然这是有前提的。

  人类的历史就是一部追求科学技术进步和自我解放的历史,如果回顾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就能发现整个人类发展的历史就是一部人类自身不断进行探索以及不断进行自我解放的历史。这种解放主要表现在对生产工具的创新,对文学艺术的创作,以及对生活内容的综合提高上。这一切解放的推动力最终还要源于生产工具的发明创造上,人类社会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再到资本主义,最后到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那么这一个历史发展的过程,先后也经历了科学技术的发展变化过程。人类先后发明了石器、青铜器、铁骑以及蒸汽机为代表的大机器,后来又发明了飞机、轮船、汽车、人造卫星、电视、电脑、手机以及计算机和互联网,对于社会的发展来说,这些都是人们进行生产和生活的工具。但是它们却彻底改变了整个人类社会的生活方式,促进了人类社会的发展,并且引导着人类社会沿着这条发明和创造的道路继续前进。

  从中我们不难看出,这其中隐含着一个明显的道理,那就是作为人类脑力发明创造和文化艺术创造都已经成为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知识产权是对发明创造和文化艺术创造的促进,在世界范围内每时每刻都在进行着发明创造和研究探索,但是并不是每一项发明创造都是对人类社会有益的,也不是每一项发明创造都是最先进的。在这种情况下,对现有的发明创造进行科学合理的筛选,就显得尤为必要。而知识产权制度就是人类设计创造的这种筛选制度,它选择最新、科技含量最高和能够对人类社会有益的发明创造入选,因此可以说获得知识产权认可的发明创造都是从众多发明创造中挑选出来的优良的发明创造,而按照科学规律来说,新的发明创造也都是在已有的科学技术基础上来诞生的。因此获得知识产权认可的发明创造也是发明中的发明,创造中的发明,是科学技术的精华部分。很显然对于一个国家来说,选择利用已经获得的知识产权的科学技术,比简单的不加选择的利用科学进步要进步得多,先进得多,也科学得多。

  由于时间关系,后面还有一些内容,我就不耽误大家的时间,我想在这里要强调的就是,知识产权我们自己应该理解为,它是一种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一种社会现象,它是一个历史的范畴。中国从改革开放以来,真正意义上的知识产权的发生、发展到今天这种现状,我想主要是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取得的这样一个成就。在这里面推动知识产权发生发展这一过程的背后的推手,既有来自经济内部的规律,也有来自外部的压力。我们是在这种双重的作用之下,中国的知识产权在过去的三十年当中应该说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就内在的经济规律来说,道理也非常简单,在生产力要素当中,生产工具的改进实际上它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时候,一种必然的东西。我在很多场合提出这样一个观点,就是即使没有大清清朝末年那次司法改革运动,把西方的知识产权概念导入到中国,或者改革开放以后,在美国的压力之下,中国一定要搞知识产权建设。排除这些外在的因素,就我们自己关起门来,自身如果发展的话,我们中国发展的历史或许在不远的将来,也或迟或早会出现知识产权这样一段历史时期。所以我想在过去三十年当中,我们确实取得了很多的成就,这是可喜可贺的事情。今天我们在这里汇集了这么多的朋友嘉宾,大家来共同回顾2012年我们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和取得的成果,我觉得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我的讲话就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主持人:谢谢曲三强院长,他的演讲让我印象非常深刻的是作为知识产权人我们应该如何理解强国的内涵,知识产权行业的人往往具有非常高的爱国主义热情,到底是为什么呢?我们下面可以好好的交流讨论一下。第二位发言人是北京职业学院副院长、原北京市一中院副院长宿迟先生,他将为我们介绍中国最新的知识产权审判的发展趋势。大家欢迎!

  宿迟:首先感谢《中国知识产权》杂志主编张继哲先生给我这个机会,今天跟各位行家里手交流学习。我今天想谈两点,一个先介绍一下北京市最近这两年来知识产权司法审判的一些基本情况,为什么介绍北京市呢?因为我是长期在法院从事审判的,所以对北京市的情况熟,这是一个。再一个知识产权这个领域北京市是最具代表性的,很多前沿的和一些新的问题,都是在北京市首先出现的。另外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版权局也都在北京市,所以涉及他们的专利行政案件、商标行政案件,也由北京的第一中级法院,就是我原来工作的第一中级法院来审理,所以他们的情况可能对大家有一些参考的价值。

  北京市的知识产权审判庭是93年5月成立的,我是第一任庭长,我组建的,北京老中院知识产权庭。到现在应该说快二十年了,这二十年来,应该说取得了巨大的发展,也有巨大的变化,今非昔比。当时我当庭长的时候,一年知识产权庭那时候就是七八个人,几个法官,一年收案子不过一百件。后来逐步增加,二百件,几百件,截止到11年和12年,收到什么程度呢?每年全北京市知识产权案件已经收到了一万件。11年是9050多件,12年已经超过一万件。这些案件里面,各类传统的知识产权案件,商标、专利、著作权、不正当竞争,当然也有一些新的情况,大框框是这些,还有一些新的案件,新品种等等,这都有。

  在这些案件里头,专利、商标授权确权的行政案件占到了5116件,也就是说大概有25%是知识产权行政案件,最多的案件还是著作权案件,著作权案件在我说的这两年,两万件案子里头,以这个为基数说,著作权案件是12495件,不正当竞争案件是259件,技术合同案件是269件,其他的案件是五百多件,这是大数。著作权案件向来都是最多的,占的量最大。

  北京知识产权案的特点,一个是收案最多,在全国来看,按照比例,它是收案最多,增长也是最快,这是一个特点。还有一个特点是新类型、新情况不断出现,有很多具体情况,时间关系,我不展开了,就给大家点一下。第三个特点是专利等技术性的案件比例比较高,第四个特点是审判领域现在越来越宽了。比如网络版权域名纠纷、通用名称的纠纷,这是前一段已经有了,现在涉及到植物新品种、民间文学艺术、地理标志还有一些涉及到垄断的纠纷,现在都开始出现。这些对于法院的法官来说是一个挑战,也是一个新的情况。

  另外还有一个特点,就是涉及到名人名企业的案件多。受到社会高度的关注,新闻媒体有一些典型案件,容易引起新闻的热点。第六个北京知识产权案件的特点是涉外案件占的比例相对要比较高,占到15%。也就是两万件案子里头,15%是三千件。第七个特点是专利复审委、商评委被列为被告的专利商标的行政案件增长很明显。11年收案总共专利商标的行政案件收了2311件,这其中商标的行政案件是1705件,专利是606件,现在是商标的行政案件大幅度上升。据说专利局那块挤压了好几万件的商标的行政案件,审不过来,又增加编制,又增加人,他们不服的,就起诉到我们法院来了,所以这个压力现在很大。

  现在审判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就是审判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咱们这个专利案件特别是专利行政案件现在非正常申请和垃圾专利占的比例很大,虽然我们2006年专利申请量就已经跃居世界第一了,但是应该说很大一部分,质量并不高。所以有很多纠纷就是垃圾专利搅来搅去的,打官司,闹半天,劳民伤财,浪费了很多的司法资源,其实没有任何价值。这种事还是经常的发生,当然这个也是跟咱们专利制度有关系,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留下一些制度上的遗憾,现在由于市场经济,所以市场人、权利人为了市场的利益,现在基本上或者去专利局,去复审委去打掉他的专利,完了再去诉讼,这类案件还是比较突出的。

  还有一个知识产权审判中的比较突出的问题,就是互联网的著作权保护问题。这个现在很突出,关注度也很高,13年的1月1号,最高法院公布了一个新的司法解释,这个司法解释非常重要,而且非常的高明。我是非常赞成最高法院他这个司法解释整个的思路和他规定的内容,当然有些细节还可以推敲,但是整体思路很科学。这是基本的审判领域的情况。

  因为长期搞知识产权审判,我想谈一点体会。知识产权制度在咱们国家发展这三十来年,作为一线审判的法官,他在审批知识产权案件中,他跟其他案件有点不同。不同在哪呢?他要比审批其他的案件要更有高度的敏锐性,这是一个。再有一个,要更加多的考虑权利平衡的问题,利益平衡的问题,因为知识产权它所接触的领域,它就是解决一个创新的问题。发明权、商标、著作权,他就解决创新和一定时期的垄断和独占的问题,所以它的利益平衡的问题表现得尤为突出。如果在这两点上稍有疏忽,可能造成的影响就不是一时半会的,甚至能够十几年,造成的恶果或者引起一些不应该出现的情况的泛滥,咱们不愿意看到的。如果处理好了,对一个行业,对整个技术创新保护、发展就会起到积极作用。

  我说两个例子,这都是我亲身体会的,一个是93年,93年那时候我当庭长的时候我审过一个案子,就是王致和臭豆腐这个案子。王致和是咱们北京传统的知名企业,是著名商标,当时审一个案子,咱们郊区有一个村里的小公司起了一个名字叫致和腐乳厂。王致和公司他就看到市场有卖致和腐乳的,他认为侵犯了他的商标权了,他就起诉。一审在郊区法院审的,一审王致和输了,二审上诉到我这儿来了,上诉到我这儿来以后,因为当时咱们还是从计划经济往市场经济过渡,这个企业名称的问题和商标的问题,法学界认为是不搭界的,当时还没有商号的概念。所以绝大多数人都认为是不侵权的,没问题,我那时候就认为是侵权了。因为国外的情况我了解,我在德国学习了两年多,市场经济情况它为什么侵权?最后我这个判决就是判他侵权了。这个影响当时很大,报纸、电视都播,结果致和腐乳厂又申诉,最后又提起再审,最后在再审中,由于各级法院各说各话,也都不统一,最后再审中就调解解决了。怀柔致和腐乳厂象征性的赔给王致和公司一块钱人民币,这事算了了。因为这个事当时为什么说不侵权?当时说你这个商标是国家商标局管的,这企业名称的注册是当地的工商局企业注册管理部门管的,它是行政系统管的,你那是商标,它不是一回事。你怎么就说企业名称侵犯了他商标权了?当时的认识,大家现在听起来会很可笑。当时我就说,索尼你怎么不注册一个索尼公司,那也叫企业名称,你能说他不侵权吗?但是这话说不清,理论界、法学界从最高法院那儿,对这个问题全是没有认识的。而这个问题弄不清楚,这一下就是小二十年,这个事就没人再触击。结果一系列的企业名称、商号与商标权的冲突和竞合的问题,接近二十年得不到解决。使得市场的混乱长期的存在,咱们知识产权里的一些问题需要非常敏锐的观察力,错一步就会使得咱们今后很长一段时间的发展受到影响。这是一个例子。

  再有一个例子,也是一个很著名的案件,叫环球唱片公司诉百度网讯科技公司,百度很有名,涉及搜索引擎的侵权问题。这个是几年前处理的,这个案件为什么有名?它是一个转折点,我刚才说的是反面的案例,这是一个正面的。这个案件确立起了避风港原则,这些年来中关村软件企业,大家都感谢北京一中院的这个判决,它很好的解决了技术发展与权利人保护之间这个利益的平衡。著作权是要保护,但是在新的一些技术发展的格局下,它怎么来保护?这个确实需要非常慎重的研究。不然的话,就会阻碍咱们的技术发展。因为现在十八大提出叫创新国家,咱们真正要发展,就是考虑技术创新。等于搜索引擎现在又发展到第三代了,不是百度当时的情况了,又涉及到更加深入、更加复杂的问题。而最高法院新的司法解释就是在这个情况下出台的,而且非常理性,很有见解,很有深度,所以我觉得这个会对咱们下一步的发展会起到很好的作用。由于时间关系,所以我不能再讲了。谢谢大家!

  主持人:非常感谢宿迟老师为我们带来的精彩演讲,知识产权法律需要不断的处理伴随科技与创新活动所产生的各种崭新的社会问题,所以对于知识产权人来说,需要非常高的解读、观察、思考和判断能力,感谢宿迟老师为我们在这方面做出了一些新的阐释。下面让我们有请来自于中国外商投资协会副会长,中国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主席张为安先生,他演讲的题目外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趋势与重点。大家欢迎!

  张为安:尊敬的曲院长、宿院长、张主编,还有在座知识产权的同行朋友们,今天是我职业生涯的27年,在27当中,我先后服务于涉外的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门,在外商投资企业里面管委会里面担任一个成员,一直到外商的总部担任助理法律顾问、知识产权顾问。这27年的职业生涯让我深深体会到,我们依法维护公司的权利是我们本职工作的一部分,但是我们真正人生的目标,真正让我们感觉到我们作为一个法律人,我们能够感受到有所成就,有所贡献,实际上是通过我们无偿的志愿工作,能够为我们所生活工作的地区、国家,推动我们自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通过我们自己履行对社会的责任,促进这个国家、地区的法制建设,经济发展,以及为公平竞争、开放创新的环境能够作出贡献。我是服务于通用电器,但是我其他几个职务全部都是无偿的志愿工作者,通过这么一个平台,我们的品保委包括张艳副主席,包括曲晓阳,以及下一位发言人任峰女士原来也是我们法律委员会的副主席,这些外资企业知识产权界的精英全部在一个平台上面大家携手合作。即使是竞争对手,也有合作的机会,我们内资、外资企业虽然有的时候竞争,有更多的机会是可以合作的。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我们简称品保委,在2000年成立的时候,我们主要目标是为了打击假冒伪劣商标,但是从中国制造走向中国创造,中国已经发展为一个全方位的知识产权结构。我们这个工作除了商标以外,更远远的涉及到专利、创新政策、商业秘密的保护、标准的制定等等。我们在成立之初,当时只有28家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到今天我们已经有200多家外商投资企业是我们的会员。我们品保委除了我本身担任主席以外,另外我们有六位副主席,我们还有七个工作委员会,分别是最佳案例与执法,海关、宣传、政府合作、法律、会员服务,专利创新委员会,这七个工作委员会主要是针对品保委年度的重大目标,落实这些目标需要有很多配套的项目方案,制定了这些方案,处理共性问题。另外针对行业特性的问题,我们也有22个行业工作组来针对行业特性的问题,制定他们的工作方案。

  我们发展到今天为止已经有超过两百多家会员企业,一半来自美洲,一半是欧洲跟亚洲的企业,在华总投资额超过了八百亿元,直接间接创造数十万就业机会。我们的体会,我们非常重视政策对于法律的环境以及执法带来的影响,刚刚我们听到宿院长提到了垃圾专利导致滥诉,这是一位敢讲知识产权的前辈讲出来的话,我们过去听到很多主管部门也讲垃圾专利,现在这个词还听得到吗?主管部门不再说了。为什么?创造这么多垃圾专利出来,怎么能算是成绩呢?现在要把垃圾转换成金矿,我们专利法修正就是要做这个工作,不管是内资也好,外资也好,如果你的大部分发明创造是发明专利,法院可以决定我要不要停止侵权审判,但是外观设计实用新型,权利稳定性相对比较弱,我们现在的法律要求必须停止审判,但是我们这次专利法修正改变了,在征求意见稿里面写到的只要复审委的决定做出来,哪怕还在行政司法救济审查当中,一旦经过公布就生效了,法院甚至于行政执法部门就要根据初步做出来的决定,作出专利侵权与否的判断。所以这么一个修法很显然对外关设计,对实用新型将来大量的起诉案件,很快的就进入是否侵权的这个阶段,即便将来复审委的决定被推翻了,没有回诉的效力,所以这个影响是非常深远的。一个政策的推动会影响到法制,会影响到将来权利人权利的保护,但是我们中国有这么大量的外观设计,实用新型,有发明创造能力的这些专利,怎么办呢?怎么找到一个平衡点,第四次专利法的修正对于我们每个人都有影响。重视政策的影响不单单在中国,在发达国家,在其他的金砖国家同样如此。印度的商工部最近公布了印度知识产权创新政策征求意见,印度的创新政策的发展,他们也很重视中国的发展,他们考虑采纳实用新兴的制度。

  今天曲老师提到了日本的创新政策,我们作为一个法律人,我们作为知识产权的管理者也好,工作者也好,我们越来越多的专业的知识领域的扩大,使得我们具备各方面的专业知识,是我们未来在这个行业里面生存的必要要求。处理非诉事件,将来如果发生纠纷以后,举证在哪一方,我们商业上的安排如何能够维护到公司的权益。具备国际观,具备广大外部人脉,时代不同了,你外部人脉,外部建立的知名度,实际是带给你公司价值的一个基础。品保委对于去年国务院所领导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活动给予高度评价,我们内部做的调查,认为公安的刑事侦查比过去明显有效,尤其在专项行动结束后,国务院建立长效机制,同时又建立了领导小组,这个是将来我们知识产权法制完善相当重要的两大步。

  我有幸在去年王岐山副总理接见外商代表的时候,他说中国必须从引资转为引智,也就是引进先进技术。其实我们每一位在座者,我们从自身做起,我们从企业的合规经营,我们从知识产权法制的完善,都是推动法制公平竞争的工作,落实王副总理远见的一个具体的工作。我们内外资企业都面临共同的问题,职务发明条例,合理报酬什么时候判断,必须要考虑到它带来的经济效益,每一项职务发明对于经济效益的贡献,发明人的贡献,那也就是说合理与否,是要到你商业化实施了以后,这个时候才来做判断。你在前期的合同约定,规章制度的规定,可能到后来都要重新再审视。如果是这么一个思路的话,后果不堪设想。所有在中国设研发中心的,将来都会面临发明人反过来找你。限制发明人权利的这些规定是可能被认为是无效的,那就是发明或者职务新品种营业利润的5%,所以这个问题我们现在不能够有良好的沟通,将来我们就会面临极度头疼的问题。国资委用心良苦,他们面临发明人有这方面的抱怨,我们怎么能找出一个平衡点,技术秘密列入在里面。举证证明客观上不存在事实,逻辑上没办法举证,只好由鉴定机构来鉴定,越多的鉴定,导致你的技术秘密流失的可能性越大。到最后忍痛撤诉,当你被发明人起诉,作为被告的时候你没有选择。如果今天原告的律师通过诉讼的手段,让被告担心你的技术秘密流失,你唯一的途径就是和解。如果把技术秘密列入的话,将来权利人一旦面临起诉,你只有和解,接受要求。

  商业秘密保护是我们内外资企业只要有研发创新,面临最头疼的问题,法律保护滞后,执法的观念没有办法跟上企业的需求。过去我们接待美国、欧盟、日本代表团的时候,说是的盗版侵权,但是现在改变了,外国公司部门来到中国谈的都是商业秘密的保护。我的研发团队被竞争对手挖走了,我的商业秘密走掉了,没有了,所以商业秘密的保护,我们非常有必要推动中国出台一个商业秘密保护法,而不能单纯依靠93年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正。商标异议程序的变革,这个影响非常深远。现在内外资合法企业取名商标的时候,我们都会进行审核,但是有些搭便车的,他们故意取名字很相近,未来我敢把这个话说在这里,我不希望证明我是对的,如果这个异议制度维持这样,立法通过,将来不堪设想。因为我的时间到了,我不能给大家介绍通用电器做的22个国家2800位企业高层做的研发能力环境的一个调研,在去年发布了结果。我们中国企业家认为创新环境,个人创新力,他的想象力是不重要的,政府和大企业才是推动创新的主体,流程的改变,组织架构的改变,能够让企业尽快掌握市场的动态,是不重要的,这个跟国外企业家的想法是不对接的。这个跟我们计划经济体制下逐渐走向市场经济还有一段差距,希望在未来我们有更多的机会,我们能够跟国内内资企业家,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者,大家在观念上的衔接能够多交流。只有我们国内的法制环境跟国际是接轨的,我们在自己的本土竞争模式就是在国际上竞争的模式,中国的企业家走出去才不会有落差。谢谢各位,祝各位新年好,我们大家一起努力。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