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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时间:8月14日下午2:00-5:00

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甲21号中关村知识产权大厦A座7层

规模人数:40人

电话:010-65158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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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日期:8月13日

主办单位

《中国知识产权》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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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用保密协议、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保护电视节目

  殷鹏 编译

  阅读提示

  电视节目形式这一概念在法律上还没有明确的定义。荷兰海牙最高法院认为,一个电视节目形式由多个不受保护的要素组成,但这些要素的排列组合作为一个整体却可以受到版权保护。因此,在一般情况下,电视节目形式越具有创新性和原创性,受到法律保护的可能性就越大。现在惯例上是通过保密协议(NDAs)、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方式来保护电视节目形式。

  葡萄牙知识产权专家马可·亚历山大·赛阿斯发表博文称,电视节目形式这一概念在法律上还没有明确的定义。目前,世界上也没有任何国家明确将电视节目形式作为著作权上的作品进行保护,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版权的《伯尔尼公约》将思想、方法、计划、规则以及对信息的使用排除在保护范围之外。

  电视节目形式是一种风格,包含节目全部的特点,是节目制作的基础。它为每期节目提供固定的框架,即使每期节目的内容不同,观众也能很轻松地知道正在播出的是电视系列节目的哪一个环节。问题在于,我们如何通过版权法来保护这类创意。很明显,电视节目形式越是具有创新性和原创性,受到法律保护的可能性就越大。然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还未对电视节目形式的保护作出讨论。

  尽管如此,我们仍然可以通过保密协议(NDAs)、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方式来保护电视节目形式。

  在格林诉新西兰广播公司一案中,英国《幸运来敲门》节目的作者、制片人和主持人格林控告新西兰广播公司制作播出了一档同名节目,并且使用原告的节目形式,包括“掌声测量器”、标志性台词“对你来说机会来了”、“决定的时候到了”等。然而,原告在新西兰败诉,案件一直打到终审法院英国枢密院。可惜的是,原告要求其电视节目形式受法律保护的请求被拒绝了,但这一判决也敲开了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节目形式的大门。1994年,英国工商部正式建议将电视节目形式作为文学作品的一种,纳入版权保护体系。

  在巴西恩德摩尔和戈洛博电视台控告SBT电视台一案中,原告控告SBT电视台非法播出《艺术家之家》真人秀电视。法官认为,电视节目形式不仅包括节目的基本创意,还涵盖技术、艺术、经济和商业信息。此外,该节目每天通过电视和互联网向广大观众播放真人秀的画面与声响,并伴随着商业开发,也是其形式的独特之处。法院最终认为,两个节目之间极大的相似性并非出于偶然,而是源于被告对原告节目形式的抄袭。最终,节目制作方恩德摩尔和戈洛博电视台获得了相当于40万英镑的赔偿。

  在荷兰卡斯塔维电视制作公司与普拉内24制作公司诉恩德摩尔公司一案中,原告自称拥有真人秀《幸存者》节目形式的12个要素,并受版权法保护。被告称,电视节目形式不受版权法保护,而且自己的《老大哥》节目形式没有侵犯原告的节目形式。荷兰海牙最高法院认为,一个电视节目形式由多个不受保护的要素组成,但这些要素的排列组合作为一个整体却可以受到版权保护。如果他人使用要素的数量和方式与原告的相似,就可能发生侵权。如果使用了原告节目形式中的全部要素,就必定存在侵权。如果只使用了一个要素,则不存在侵权。但到底多少要素被复制才构成侵权,只能依个案而定。法院在对两个节目形式进行比对后,认为《老大哥》与《幸存者》之间的相似程度不足以侵权的结论,驳回了原告的请求。

  法国的法院认为,通过版权法保护电视节目面临两个主要困难:一是只有当一个作品是原创的时候才能获得保护,但电视节目形式的原创性却常常受到置疑;二是有的电视节目形式为了获得版权法保护,表达得十分完备,而有的电视节目形式还只是一种思想,因而无法受到版权法保护,二者之间的分界线十分模糊。为避免这样的困难,保护电视节目形式免受非法复制,法国法院同意通过不正当竞争和寄生竞争保护电视形式。2005年,巴黎高等法院对萨兰奇制片公司诉卡纳尔公司案的一审判决就是这样一个例子。两名记者向卡纳尔频道提供了一个节目的概念:假设一个虚拟危机,请政客评论对不同情形的危机处理。不久之后,该频道中断了与记者的磋商,但几个月后启动了自己的节目。原告认为,该节目复制了他们提出的概念,并构成了不正当竞争。法院认为,被告无法证明在与原告会面之前就独立完成了节目概念的创作,并最终认为被告实施了窃走他人有经济价值的思想的行为,使得原告因不能把节目形式出售给其他广播公司而遭受损失。

  西班牙的法律在保护电视形式的时候强调典型元素。如果这些电视形式中的元素的选择和处理是原创的,并且能够在整体上被视为具有创新性,那么,这个电视形式可以被视为是有版权的,但需要分情况讨论。

  也有人认为,电视节目形式不像文学作品或影视作品这类有形的东西值得版权保护。但是,电视节目形式可以以商业秘密的形式受到保护。此外,如果出现高度的类似或者很容易混淆的情形,那么,可以通过竞争法获得保护。

  在葡萄牙,法院认为只有将某一节目形式的描述诉诸文字并纸质化,才能获得法律保护。在一次电视节目形式版权案件中,原告设计了一个名为《祝你生日快乐》的节目形式,并制定了节目框架,然后将这个节目形式给了被告葡萄牙公共广播台。不久之后,后者只做了一个名为《生日快乐》的类似节目,但制作方却是比利时制片方卡匹安公司。法院认为,原告不享有该节目文字元素的版权,它只是对该节目的简要描述,而且明显很不完整。另外,两档节目之间的相似性,包括节目主题、每期的生日嘉宾、乐队表演形式等,不足以证明后者是对前者的非法拷贝。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