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亿美金商业秘密案:IBM再赔BMC2100万

 

  8月8日,美国的德克萨斯南区联邦地区法院判定了美国的国际商业机器公司(IBM Corp.)需向美国的企业管理软件公司BMC Software, Inc.再支付2,100万美元的律师费和其他法律费用。5月,该地区法院判定了IBM公司因违约和欺骗性的诱导需向BMC公司支付16亿美元的赔偿。

 

 

 

IBM公司和BMC公司在软件行业里互为竞争对手。2015年,这两个公司签订了一个协议来实现合作,即当它们拥有一个共同的客户时,IBM维护和管理大型计算机(mainframe computer),但这些计算机上可以使用BMC的软件。作为协议的一部分,BMC同意让IBM为购买BMC软件的客户们免费地提供服务以使该软件更好地运作,而且IBM承诺不游说这些客户放弃BMC软件转而选用IBM的软件。IBM是世界上最早开发大型计算机的公司之一,目前控制着90%以上的大型计算机市场。

 

2007年,美国电信服务公司AT&T, Inc.开始了购买和使用BMC公司的软件。AT&T, Inc.公司和IBM公司之间的合作关系开始得更早,该公司一直雇佣IBM管理其大型计算机的运营。于是,在此案中,IBM具有了双重身份:IT外包公司和软件公司。

 

2017年,BMC公司在该地区法院起诉了IBM公司,指控其诱导AT&T公司用IBM的软件替换了BMC的软件(注:AT&T还用其他公司的软件替换了另一些BMC的软件)。BMC一共提起了11个诉讼请求,包括违约、侵害契约关系(tortious interference)、商业秘密盗用、欺骗性的诱导等等。在审理中,该法院表示了在与BMC签订这个2015年的协议之前,IBM已同意为AT&T更换其正在使用的BMC的软件,可见IBM从一开始就不打算遵守该协议,却“欺骗性地诱导”BMC签订了该协议。该法院还指出了IBM相信即使该公司破坏该协议里的相关规定,引起诉讼,其可以和BMC达成和解,且达成和解的代价将远小于它破坏该协议所赚取的利润。IBM辩称了AT&T更换软件的决定是完全自发的,和IBM无关。

 

今年5月,该地区法院判定了IBM公司“违约”和进行了“欺骗性的诱导”,需向BMC公司支付7.177亿美元的授权使用费作为补偿性赔偿,并因为其“欺骗性的和恶意的”行为需支付与补偿性赔偿相同数额的惩罚性赔偿,以及1.682亿美元的利息,共计16亿美元。

 

6月,BMC公司根据这两个公司在2008年签订的另一个协议向该地区法院提起了一个动议,要求IBM公司履行该协议中的一个规定以支付BMC的所有律师费和其他法律费用,数额为3,020万美元。默认的“美国规则(American Rule)”规定涉诉双方各自负担己方的法律费用,但在这个2008年的协议里,这两个公司同意了该协议受到纽约州法律(注:IBM公司的总部位于纽约州的阿蒙克镇)的约束,胜诉方将获得法律费用的补偿。

 

其后,IBM公司提议了其将支付1,390万美元。最终,该地区法院以IBM的商业秘密盗用的指控不成立和一些其他因素为由,扣除了与商业秘密盗用相关的律师费和其他法律费用,将IBM需支付的律师费和其他法律费用定为了2,100万美元。

 

来源:互联网综合

编辑翻译:China IP 国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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