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K 巴基斯坦知识产权发展概况

2005年以前,巴基斯坦盗版和侵权产品泛滥,是世界上主要盗版产品输出国之一。2005年,巴基斯坦政府成立了知识产权组织(PIPRO),由总理亲自领导。巴基斯坦知识产权组织加大立法和执法力度,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有较大改善。巴基斯坦知识产权立法体系包括商标法、专利法、设计法、版权法,以及上述法律的相关实施细则等。

商标法2001》规定,商标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自申请之日计算。到期后,可续展10年。连续5年不使用注册商标,将予以撤销。

专利法2000》规定,专利权的保护期为20年,自申请之日计算。

《设计法2000》规定,设计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自申请之日计算。到期后,可续展10年,此后可再续展10年。

版权法1962》规定,保护范围包括文字作品、音乐、戏剧、曲艺、美术、建筑作品、雕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图形作品、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相关版权的保护期通常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

商标

巴基斯坦商标法源于印度1940年的商标法。巴基斯坦独立后对该法的细节部分做了必要的修改,并作为巴基斯坦商标法于1948年生效实施。1998年,为履行TRIPS协议和商标法条约的要求,巴基斯坦对该商标法进行了修改,加强和扩大了对商标的保护,如提供驰名商标的保护等。

巴基斯坦属英美法系,商标注册基于使用在先原则。巴基斯坦商标法保护商品商标、系列商标、联合商标、证明商标、防御商标和彩色商标的申请注册。巴基斯坦采用尼斯协定作为其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分类。同时,如果采用数字、字母或其组合作为商标在纺织品(第22-27类)上申请注册,则这些类别中的纺织品被分为94项商品,申请人须按照该94项中的商品分项提交商标申请。

商标登记处是巴基斯坦知识产权组织的首要部门,依据《2001年商标条例》致力于商标及服务商标的登记工作。该处亦是联邦政府机构之一,其管辖权针对于巴基斯坦境内的商标及服务商标。它也可起到民事法庭的作用,其决议可上诉到省高级法院。商标登记由设于卡拉奇的登记处主管。

商标注册流程

申请人向商标登记处递交申请;

不同商标类别必须分项递交申请;

在申请一个商标的同时,可以申请其他相似商标作为系列商标

外国申请人需委托当地代理人办理;

委托书必须公证。

申请过程包括形式审查、显著性审查以及对在先商标进行检索。标识不具显著性,但在使用中获得显著性的,亦可获得注册。

申请约7-9个月后,登记处予以审核回复。从申请到注册,整个流程大约需要2-3年时间。

商标申请通过审查后,登记处会于注册前在每月发布的巴基斯坦官方《商标公告》上刊登。

商标有效期自申请之日起十年内有效;注册证书可续展十年。

专利

2005年1月1日,巴基斯坦开始在医药和农业领域建立起有效的专利保护机制。在新机制下,暗箱操作的时代终结。旧体系中的统一规定得以重塑。然而,在签署《专利合作条约》之前,巴基斯坦几乎未能在相关方面实现任何发展。

一旦申请专利,相关部门将会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专利,就正规性、可专利性(包括新颖性、创造性以及实用性)进行审查。为防被驳回,申请方有权在收到拒绝通知之日起的90日之内向高级法院上诉。

受理的申请将公布在政府公报上,任何有异议者有权在公报发布之日起的120日之内向相关负责部门上诉。若无异议,则相关部门发放专利特许。

专利权可转让或授权。转让不得影响第三方,除非该专利已在专利局备案并在政府公报上登载。

专利性发明

在巴基斯坦,具有专利性的发明应具有下列特点:

1.发明是新的;

2.包含发明步骤;

3.能应用于工业;

4.不得违背法律与道德。

根据《专利条例》和《专利法规》,巴基斯坦专利局主要注重第(1)、第(2)和第(4)条。

外观设计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指向一物品的装饰或美学层面。此设计可能由三维特征构成,如该物的形状、表面,或者其二维特征,如图案、线条或颜色。

外观设计广泛地应用于工业品和手工艺品,从技术和医疗仪器到手表、珠宝等奢侈品;从家庭用具和电器到交通工具和建筑结构;从纺织品设计到休闲用品……外观设计主要是指美学或视觉性质,而不是事物的功能特征。

设计和工业模型在巴基斯坦受注册主管部门保护。设计注册的申请,相关部门将依据《设计法》审查其正规性、专利性及其新颖性、独特性。

自申请之日或优先权之日起的十年为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该期限可延长两次(即两个十年)。

续延申请可在十年有效期的最后六个月内递交。有效期截止后的六个月内,续延申请将会处以罚金。注册、转让或取消外观设计或模式专利事宜应发布于专利公报并通知注册人。

不进行设计注册的弊端

所有者无法防止未经授权的第三方复制或在一定条件下使用其设计。

未受保护的外观设计易受不正当竞争和非诚信贸易行为困扰。

著作权

著作权是授予著作权人的一系列独有的有时限的权利,以特定的形式、方法、方式保护某一创意或信息。例如:文学艺术作品、音乐、电影、绘画、雕塑、计算机程序和数据库等。版权是作者、作家、出版商、表演者、音像制作者所享有的道德和经济权力。版权的保护期限是作者生前及其死后的五十年。

版权/著作权登记可分以下几种类别:

第一部分:文学作品(书籍、杂志、期刊、讲座、布道、戏剧、小说、计算机程序、数据汇编);第二部分:艺术作品(绘画、照片、地图、图表、书法、雕塑、建筑、绘画、标签设计、标识、徽标等);第三部分:影视作品(电影、录像带、VCD、DVD等);第四部分:刻录作品(录音带和CD)。

依据《1962年版权条例》及其2000年修正案,文学、艺术以及科学作品,无关乎其形式、意义、目的均受保护。

受保护艺术作品的表现形式可以是书面、声音、绘画、图像及动画,例如书籍、演讲、口述作品、戏剧作品、音乐作品、影视作品、摄影作品、实用艺术作品。

上述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五十年。

以颁布禁止令并且(或者)赔偿损失的方式要求民事救济和以罚金、监禁的形式要求刑事救济,在巴基斯坦法庭均可行。警方亦可查处侵权主体。

巴基斯坦是《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的缔约方。

注册版权的步骤

1.申请人递交申请;

2.相关部门审核检查;

3.相关部门在报纸上公示著作权(仅指艺术作品);

4.异议期;

5.相关部门颁发注册证书(注册证)。

国防快讯

2018年7月5日,巴基斯坦已经与土耳其国有船厂M/sASFATA.S.签署了建造四艘Milgem“岛”级护卫舰的合同。合同中包括向巴基斯坦转让该舰的技术、转让设计该舰的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行政制度

为更好地实现知识产权综合管理和执法协调的目标,2005年4月8日,巴基斯坦政府决定联合分别隶属于工业、生产和开发部、商务部及教育部的专利局、商标登记处和版权局,组建巴基斯坦知识产权组织(IPO-Pakistan)(下称IPO),使之成为知识产权综合管理和执法协调的核心。

IPO总部设在伊斯兰堡。自IPO成立以来,其在打击盗版、完善知识产权制度以及提升公众知识产权意识方面颇有建树。

为改善巴基斯坦民众知识产权意识淡薄的状况,IPO在各注册处、国家图书基金会(NBF)、国家科学基金会(PSF)、巴基斯坦科技信息中心(PASTIC)、国家科技大学技术孵化中心(NUST)和巴基斯坦知识产权代理人协会(PIPRA)等机构的协助参与下,已在工商会、企业、研发机构、院校和普通民众中掀起了一股覆盖面较为广泛的提升公众知识产权意识、推广普及知识产权制度的浪潮。

巴基斯坦政府还决定:以研发机构的授权专利量为基准发放研发资金;将知识产权科目列入各级学院课程;鼓励大学和研发机构设立“技术许可办公室”(TLO)和“技术孵化中心”(TIC);阻止公共部门、机构使用盗版光盘和书籍;在巴基斯坦《经济调查报告》《预算报告》《贸易政策报告》等政府报告中增加有关知识产权的章节,从而全方位地提高公民知识产权意识。

在组建伊始,IPO采取了一系列组织、行政及职能措施来改善机构基础设施,改革、调整和重组巴基斯坦知识产权管理框架:成立了由IPO、中央财税局(CBR)、巴联邦调查署(FIA)、巴基斯坦电子媒体管理局(PEMRA)、省级警署、海关情报机构、法律、司法和人权部以及NBF组成的中央执法协调委员会,并在拉合尔和卡拉奇建立了两个地方级执法委员会。此外,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和欧盟委员会均对IPO的执法协调工作予以了及时的技术援助和财力支持。

上述执法协调措施使IPO不仅与公共部门执法机构建立了有效联系,且实现了与私营调查机构携手调查知识产权侵权活动的运作方式。随着这种协作关系的不断深化发展,盗版和假冒的市场生存空间将迅速缩小,巴基斯坦境内盗版和假冒产品的增长态势现已得到有效抑制。由于措施得当,配合协调,目前已取得丰硕成果。

一些知识产权友好型国家陆续表示愿与IPO发展长期伙伴关系,境内外社会团体对巴基斯坦完善知识产权制度的各项举措也予以积极评价。巴基斯坦的美国商会在其年度调查报告中指出,其成员“对巴基斯坦的商业环境持肯定态度,并对巴的可操作性投资机会继续表示乐观。”而应IPO之邀举办“公众意识和普及计划”知识产权研讨会的巴基斯塔各市工商会,亦对IPO采取的知识产权相关措施表示赞赏,并坚定支持巴基斯坦政府打击盗版和假冒的执法举措。

(本文由巴基斯坦律师事务所Best & Swift IP Services知识产权经理Amir Sohail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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