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 叙利亚知识产权发展概况

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简称叙利亚,西亚国家。按照法律,叙利亚领土与黎巴嫩接壤,西接地中海,北邻土耳其,东同伊拉克交界,南与约旦毗连,西南与以色列为邻。

专利

叙利亚自2003 年6 月26 日起成为《专利合作条约》(PCT)的成员国。专利申请提交至叙利亚专利保护厅下属的专利局,并提交所有规定的文件。

专利申请通常交给专攻专利问题的大学教授和学者,他们会对专利的实际工业应用性给出报告,特设委员会会根据该报告决定是否授予专利。(这一过程耗时2-3 年。)

叙利亚可以在31 个月的期限内提出进入PCT 国际专利申请的国家申请阶段。关于PCT 国家专利申请,叙利亚专利局主要依据国际初步审查报告来决定是否授予专利。这一过程耗时一年左右。不过,也并非总是如此,有时候也会将申请书提供给研究中心审查。

商标

叙利亚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成员国,遵守《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另外,叙利亚最新颁布了一部关于识别标志、地理标志、工业图纸和工业外观设计的2007 年8 号法。这部法律于4 月12 日生效,并于2007 年4 月15 日发布了实施细则。叙利亚通过了商标申请单一级别体系,即每一个与同一商标相关的级别都要单独申请。

对于由于某种条件或准备修正案而被驳回或暂停申请的情形,申请人可在自收到书面决定之日起的30 天内对知识产权局的决定向上级特设委员会提出异议,交纳相关费用。如果特设委员会驳回申请人的异议,申请人可在自收到特设委员会书面决定之日起的30 天内上诉至有管辖权的法院。

符合规定的已受理申请发布在知识产权保护杂志上,供公众监督。相关方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后,可在自发布之日起的90 天内对商标注册申请向知识产权局提出书面异议。知识产权局应在自接收之日起的30 天内将异议告知申请人或其代理人。

著作权

叙利亚是《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的成员国。另外,叙利亚版权保护适用2001 年12 号法。叙利亚版权保护司(CPD)在叙利亚开始实施娱乐版权申请,但之后须按规定交纳政府费用。

对于叙利亚目前提交的版权申请,申请人仅拿到申请报告。预计利比亚会发布新的版权及邻接权法来取代现行法。

工业品外观设计

在叙利亚,如果工业品外观设计或模型未以任何方式披露给公众,则视为新型工业品外观设计或模型,包括在提交日之前或优先权申请之前使用或发布注册申请。然而,对于在叙利亚生效的相关公约的成员国且对叙利亚提供互惠待遇的国家,若在该国国内提交注册申请之前对工业品外观设计或模型做出上述披露或描述,则工业品外观设计或模型必须具备新颖性;或者,在自叙利亚提交注册申请之日起不到六个月的时间内,是否是在本国或国际展览会上披露工业品外观设计或模型,或者是否是在大会或科技期刊上发布工业品外观设计或模型。

在叙利亚,如果多个模型组成一个主题单元,则可以提出多项类别设计申请(不超过六种均相模型),不过要单独交纳费用。知识产权部门提交的设计申请将予以发布,供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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