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 拉脱维亚知识产权发展概况

  拉脱维亚大多数知识产权法律与欧盟知识产权法律一致,然而值得一提的是,2016 年该国立法发生了重大变化。

        拉脱维亚议会通过了最新的《工业产权制度和程序法》,从2016 年1 月1日开始生效。该法律中的主要变化项目对申诉委员会的职能和此前的诉讼程序产生了影响。申诉委员会改名为工业产权申诉委员会。申诉委员会的成员现由内阁任命,任期为七年,且由民事诉讼程序取代行政诉讼程序。

        其它涉及专利代理人和客户代理人关系状况的重大改变,就是重新注册专利代理人现无需提供其委托人授权。此外,在拉脱维亚从业的重新注册专利代理人必须持有损失补偿保险。最后,纪律委员会由五名成员组成,选举成立纪律委员会的目的是解决违反《道德准则》可能存在的问题。《道德准则》对所有在拉脱维亚执业的专利代理人都具有约束力。

        最后,同样重要的一个变化是拉脱维亚专利局本身,该局从2016 年1 月1日开始转变为一家自筹资金的国有机构,相关费用也因此发生了变化。

专利

       在拉脱维亚,获取专利保护有三种途径,即直接向拉脱维亚专利局提交申请,或向欧洲专利局提交申请,然后在拉脱维亚验证所获得的欧洲专利,最后一种途径按照是欧洲专利合作条约程序进行。在拉脱维亚,只有经过欧洲地区实施各自的专利验证,才能通过专利合作条约程序来完成专利保护。与部分欧洲国家不同的是,拉脱维亚不要求申请人提供专利说明书的完整译本,申请人只需要将要求书翻译成拉脱维亚语,以便于确认。为了进一步维护欧洲专利的有效性,申请人必须按时向拉脱维亚专利局交纳相关维护费。

       拉脱维亚国家专利法律一直在努力与其它欧洲国家的相关立法保持一致,并遵守欧洲专利公约。如果某技术领域的发明为新发明,且具独创性,还可应用于工业领域,则可申请发明专利保护。发明物可以为一个装置、一种方法、一种物质、或物质成分或生物材料。不过,新发现、科学理论和数学方法、审美创作、方案、智力活动、商业活动和游戏的规则和方法以及信息表达用的计算机程序和方法无法获得专利

       国家专利法律有个特点,不同于很多欧洲国家,即根据专利法第36 章的规定,申请人有权修改专利申请,但前提是这些修改项目不会改变发明的实质内容,也不会超过最初提交的要求书的范围。

       国家专利的审查程序与欧洲专利局的审查程序有很大不同。欧洲专利局审查新颖性、工业实用性和独创性,而拉脱维亚专利局只审查发明物是否符合形式要求并审查其可专利性。专利申请应从申请日起的18 个月内尽快公布于众;如果申请优先权,则专利申请应从首个较早的优先权申请日起18 个月内尽快公布于众。任何人都可在专利授予通知公布之日起的9 个月内提出异议。反对理由可以基于如下原因:标的物不具备可专利性,或不具备任何工业实用性;发明的披露情况不明确或者已有的修改改变了发明的实质内容且或扩展了要求书的范围。即便是已经被授予了的国家专利,如缺乏新颖性和独创性,仍可通过庭审程序提出质疑。

      专利有效期为提交申请日起的20 年。专利所有人享有阻止任何人非法使用其专利专利权。通过颁发许可证的方式可获得专利使用权。直至今日,拉脱维亚专利局尚未引入公共的在线国家专利数据库,但这方面的工作尚在进行中。

补充保护证书

       在拉脱维亚,经验证的欧洲专利或拉脱维亚国家专利的有效期为20 年;然而,医疗产品和植物保护产品的专利保护期可扩展到5 年。SPC 专利申请必须在相关上市许可签发或专利授予之后的6个月内提交,以两者较迟的到期日为准。

商标

       拉脱维亚的商标保护有三种获取方式,即向拉脱维亚专利局提交拉脱维亚国家商标申请;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提交国际商标申请并指定拉脱维亚为缔约国;或向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提交欧盟商标申请(EUTM)。

      2004 年拉脱维亚加入欧盟后,大多数申请人偏向于欧盟商标申请而非国家商标申请。同样,相关的欧盟商标常常会比国家商标更高级,使国家商标进一步失效。提交欧盟商标申请时,申请人将获得更宽地域范围的商标保护权,这样做既划算,还能更有效地增强自身的知识产权权益。

      由于统一的商标立法,国家法律很大程度上与欧共体的法律一致。国家商标的不可注册标准也与欧盟商标相似。继欧洲法院对知识产权译者一案判决之后,拉脱维亚知识产权局也制定了一份《尼斯分类》不精确术语清单,可在拉脱维亚知识产权局网站首页找到。零售服务注册由此可行,但申请人应明确注明其营业性质。

      2016 年3 月23 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修正欧共体商标条例的EU 第2015/2424 号条例开始生效。欧盟知识产权局的收费系统从一个包含三类商品和服务的基本费系统变为“按类收费”系统。该修正案对知识产权译者案之前提交的商标所有人提供了6 个月过渡期,让商标所有人据其初衷调整商标专利说明书(针对所提交商标申请的类别标题)。从2017 年10 月1 日开始,在欧洲专利局可借助通行的技术用任意适当格式来表示各种符号,只要表示方法清晰、准确、独立且易于访问并具备易读性、耐用性和客观性即可。有了这一规定,图形表示的要求就被废除。此外,如果能够将不同形式的注册商标投入市场,盲人或视障人群就能够更好地辨识商品的原产地。盲人或视障人士是一个很重要的消费群体,他们辨识商标的能力也对企业非常重要。

     申请欧盟商标时,通常建议选择《尼斯分类》统一术语库,进入快速审批流程。该数据库所含术语已获得欧盟知识产权局、欧盟甚至欧盟以外的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认可。选择快速审批选项,可实现快速、通畅的审批流程。通过拉脱维亚专利代理人来提交欧盟商标申请还有个优势:选用拉脱维亚语和英语作为申请语言,可确保后续欧盟知识产权局申请程序中不会用到其他语言。此外,与审查官的沟通也会更方便和顺畅。

      与所有欧盟国家一样,提交拉脱维亚商标申请时,可申请优先权,但必须遵守6 个月的限期。根据马德里体系,也可在拉脱维亚国家商标申请或注册基础上申请国际商标注册。

      与欧盟知识产权局一样,拉脱维亚专利局只在绝对必要时才会执行审查。与前述权利相冲突的商标均不会被欧盟知识产权局和拉脱维亚专利局驳回。拉脱维亚国家商标与欧盟商标审批程序的主要不同之处在于国家商标的异议期从其注册和公布之日开始,但是欧盟商标是先发布供公众监督,只有当异议期结束时无异议提出欧盟商标才算注册完毕。如果在异议期内有人对欧盟商标提出了异议,各方有两个月的冷静期,在此期间,各方可以友善处理此案。经各方要求,冷静期可另外延长22 个月。如果异议未能友善解决,欧盟知识产权局会给各方时间来准备情报和证据并考虑如何解决纠纷。败诉方必须承担在异议程序中发生的费用。

      国家商标与欧盟商标在异议程序上的另一个更重要的区别在于:在拉脱维亚,提交异议时要同时提交证据,而对于欧盟知识产权局,先要提交异议申请书,只有当冷静期结束以后才提交证据。

      国家商标和欧盟商标都要符合自注册之日起算的5 年使用要求,自申请提交之日起,有效期为10 年,更新次数可能不限。拉脱维亚专利局拉负责维护拉脱维亚国家商标申请和注册的公共在线数据库。

工业品外观设计

      在拉脱维亚,获取外观设计保护有三种途径,即向拉脱维亚专利局提交国家申请;向欧盟知识产权局提交RCD 申请;通过海牙体系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提交国际设计申请。

      自2004 年拉脱维亚加入欧盟后,国家设计专利的热度大幅下降,而RCD 申请更受欢迎。通过未注册群体外观设计(URCD),拉脱维亚还给未注册的设计提供保护,自该外观设计在欧共体首次公之于众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三年到期后,不再提供保护。然而,未注册群体外观设计的保护仅限于抵制完全相同的复制。如果另一方可以证明其外观设计属于独立创作,任何侵权事实都不会成立,这一点与RCD 情况不同。设计师的权利同样受著作权保护。

      依据法律规定,外观设计指的是某种产品由自身特征所形成的完整或部分外观,这些特征尤其包括产品或其装饰品(装饰物)的线条、轮廓、颜色、形状、纹理或材料。为了获得法律保护,外观设计必须具备新颖性和独创性。如果某种产品的外观与公共政策或社会公认的道德准则相冲突,则不得授予其法律保护。

     如果外观设计被其设计师或接替者在提交注册申请或优先权申请的日期前12 个月内予以披露,则新颖性和独创性不受损害。提交一份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时,可申请多项外观设计专利(多项申请)。对于这种情形,一份申请中所涉及的所有产品(除了装饰物之外)须与洛迦诺分类表中的同类相符,申请人必须为同一人。

      关于RCD 专利申请的审批,主要审查形式要求是否相符,审批相当快速,几天之内就会授予专利注册。这也是很多申请人选择提交RCD 申请而非国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另一个原因。相比之下,国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仅需要4到6 个月的时间,而且还要交纳两份费用。注册完成后,设计专利的有效性可以维持25 年,但每五年需更新一次。

      对于RCD 申请,只有在注册后向欧盟知识产权局提交一份无效声明的申请,才可以对RCD 提出异议。欧盟知识产权局将申请发送给RCD 所有者,给予其两个月的时间准备证据,以应对无效声明。

      拉脱维亚专利局还负责维护公共在线国家设计专利数据库,可通过拉脱维亚专利局的网站首页进行访问。

著作权

     在拉脱维亚无法注册著作权和邻接权。保护期从作品创作之日开始,一直持续到作者去世后70 年。著作邻接权保护的有效期为首次行使之日起50 年。

     对于侵害著作权和或邻接权所有人特有的道德或经济权利的行为,可向拉脱维亚一审法院提起侵权诉讼。

本文由拉脱维亚Agency TRIA ROBIT 的创始人、拉脱维亚和欧洲工业产权律师Vladimir Anohin 和Agency TRIA ROBIT 的律师、拉脱维亚和欧洲商标和设计律师Alona Sivcova 提供。

(译者:徐拉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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