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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避风港规则中的错误通知认定
- 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于2022年1月8日在深圳举办了以“民法典下知识产权制度的实施与发展”为主题的2021年年会。本期封面故事将本次年会“著作权法”分论坛上嘉宾的精彩发言进行整理,以飨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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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戏著作权的侵权判定问题
- 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于2022年1月8日在深圳举办了以“民法典下知识产权制度的实施与发展”为主题的2021年年会。本期封面故事将本次年会“著作权法”分论坛上嘉宾的精彩发言进行整理,以飨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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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作作品权利归属规则的改良
- 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于2022年1月8日在深圳举办了以“民法典下知识产权制度的实施与发展”为主题的2021年年会。本期封面故事将本次年会“著作权法”分论坛上嘉宾的精彩发言进行整理,以飨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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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视频平台的知识产权治理探讨
- 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于2022年1月8日在深圳举办了以“民法典下知识产权制度的实施与发展”为主题的2021年年会。本期封面故事将本次年会“著作权法”分论坛上嘉宾的精彩发言进行整理,以飨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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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著作权司法的新发展
- 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于2022年1月8日在深圳举办了以“民法典下知识产权制度的实施与发展”为主题的2021年年会。本期封面故事将本次年会“著作权法”分论坛上嘉宾的精彩发言进行整理,以飨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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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与字号使用之区分及规则改革建议
- 在学理和制度层面,字号和服务商标虽同属于商业标志,但两者具有不同的区分内容和不同的登记审核系统。正因为如此,司法实践中对“将他人商标用作字号”的行为分别作两种评价(双轨评价)。“双轨”评价机制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一些分歧,比如:何为“突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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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与商号冲突的纠纷类型及司法规制
- 本文拟分别论述这四种纠纷类型及其司法规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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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激励相容视角下的商标与商号保护策略
- 针对目前实践中商标和商号保护冲突案件日益增多并呈现复杂化趋势的现状,分析冲突产生的原因,探讨商标和商号冲突解决的合理路径,完善商标与商号一体化保护策略,加强对商号权益的认识与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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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合流:商标与商号殊途同归
- 虽然我们并不否认,造成商标与商号冲突的根源是历史上监管体制和登记制度的分散与割据,但并不是必须要改变这一套行政管理体制,才能解决商标与商号冲突的问题。如果我们紧紧抓住商标的本质,将之作为“市场之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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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惩罚性赔偿基数计算的酌定因素 ——“顶易诉异格案”简评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在充分考量异格公司重复侵权、侵权恶意等情形后,支持了顶易公司的诉讼请求。本案在类似商品的认定、惩罚性赔偿的适用等方面存在诸多值得思考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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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的倍数量化规则
- 与美国的司法实践不同,美国的司法实践以主观恶意侵权为前提[3],而我国适用惩罚性赔偿需具备两项条件。惩罚性赔偿的倍数与被告主观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情节严重程度之间的具体对应关系尚不明确,其中的倍数量化规则是尤其值得研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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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要件探析
- 我国《民法典》和各知识产权部门法中均规定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条件是“恶意(故意)”和“情节严重”,其中,“恶意(故意)”表述的是侵权人的主观心理状态,“情节严重”表述的是侵权行为的客观行为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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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趋势下数据保护与数据流通的思考
- 在数据竞争中,第三方企业应当尊重数据处理者的数据权益,尊重数据主体的法定权利,尊重行业道德与诚实信用原则。但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原则性条款能否解决所有的数据纠纷,如何在数据权属尚不明确的背景下平衡数据保护与流通,尚有待理论与实务界进一步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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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字经济新时代多维视角下的数据保护
- 当下,我们需要在克服类型化思维与法定主义之局限性的同时,借助内力(如行业惯例)与外力(如域外法经验),厘清思路与体系,以更好地服务于数据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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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安全趋势——以汽车数据发展为视角
- 从全球看,数据安全治理已经进入立法高峰期,整体数据监管态势趋严。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5月,全球已有超过140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与隐私和数据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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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善用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 灵活实现创新和个人保护的平衡
- 本文将从《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五十五和五十六条所规定的“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入手,剖析该创新性制度在保护个人信息权益,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促进个人信息合理利用方面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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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视频二次创作的授权难题与机制构建
- 本文尝试对于实践中短视频二次创作的授权难题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尽快构建授权机制的思路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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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创短视频制作与利用的著作权集体管理
- 业界关于二创短视频的讨论主题已从最初短视频的作品属性、合理使用、平台责任,逐渐引申至了现如今短视频的授权模式(集体管理)、救济措施、费率确定、著作权合同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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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传播视角下的“二次创作”法律调整
- 对于“二次创作”的版权法问题,尤其是涉及短视频领域的“二次创作”,不同市场主体从自身利益出发,往往各执一词。争议之所以发生,原因在于互联网为“二次创作”及其传播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这一新情况要求人们对互联网环境下的“二次创作”法律问题予以更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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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影视原创与二创:本不存在的敌人,未来可期的朋友
- 《联合声明》与《倡议书》如同两枚重磅炸弹,不仅引发了影视内容制作及二次创作圈内的地震,更引来了行政主管部门、专家学者、媒体乃至社会公众的广泛热议,各界舆论褒贬不一。震荡过后,影视二创作者将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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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著作权案件的侵权赔偿计算方法
- 新修订的《著作权法》中关于损害赔偿的有关规定也发生了较大调整,进一步明确了实际损失或违法所得—许可使用费—法定赔偿的计算方法适用原则,调整了法定赔偿上、下限额,增加了惩罚性赔偿制度、举证妨碍制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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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法视角下惩罚性赔偿的司法适用
- 我国已在立法层面对于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作出了全面规定,一系列相关政策、司法解释、典型案例也已落地,进一步明确了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要件,指引了各级法院的司法适用,彰显了人民法院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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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思考
- 在确定是否适用惩罚性赔偿、确定惩罚性赔偿的倍数时,要综合考虑已经执行完毕的行政罚款或者刑事罚金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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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之平台自治的制度规范
- 电商平台参与互联网多元治理,顺应现代公共管理理论的发展趋势,符合互联网治理的内在要求,也适应平台知识产权侵权监管的现实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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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商平台必要措施条款的理解与适用
- 何为必要措施,转通知是否是“通知+必要措施”下必须采取的必要措施,“通知+必要措施”与“知道或应知+必要措施”中的必要措施是否相同,本文拟从以上三个问题作为切入点展开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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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商领域“通知—删除”规则发展动态
- 最高法院于2020年发布的《关于审理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虽然不是正式的司法解释,但作为司法解释性文件,在司法实践中同样发挥着重要的审判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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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著作权法》视域中的版权保护及维权
- 新《著作权法》并未对现行著作权法作出大刀阔斧的修订,修法的主要宗旨在于解决法律滞后和法律漏洞问题,是对现行《著作权法》的发展和完善,而并非全盘否定、推倒重来。解释和适用新《著作权法》时,对既往成熟、合理的解释和做法当然应予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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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字经济中的著作权制度——新《著作权法》的理解和适用
- 新《著作权法》尽管亮点很多,但依旧面临很多解释问题。在适用新《著作权法》时不能割裂历史,而应传承过去著作权司法经验当中总结出来的智慧,既不违背著作权法的基本理念、基本原则,也不与行业发展的需求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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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字经济下版权司法保护面临的新挑战
- 在著作权领域,除案件量激增之外,伴随产业和技术发展而诞生的一些新类型案件,也给司法实践带来了新的挑战。本文将结合北京互联网法院的司法实践,从数字经济下的新型创作成果、新型传播方式、新型商业模式三个方面,分析当前著作权保护面临的挑战及其司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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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正案的理论争议:成就与不足
- 此次《著作权法》的修订过程可谓漫长而仓促:一方面,修正案很多条款业已经过多年讨论和反复研究;另一方面,在最后阶段,《著作权法》修正案的通过却又显得仓促,还有很多问题条款尚未经过充分讨论和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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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助力科创企业成长
- 科创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不能一成不变,知识产权部门必须要学会灵活行事,在合适的时机展示企业知识产权的价值,特别是在企业融资、上市等特殊时间节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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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与韩国的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经验
- 把创意推向市场的过程中,中小企业随时可能遭遇知识产权实务挑战,深入探讨知识产权识别、保护、管理和利用等问题,将对企业发展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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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创意推向市场 让创新跨过“死亡谷”—写在2021年世界知识产权日前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刚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开宗明义地指明,未来的战略导向是要“推动高质量发展……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提升供给体系的韧性和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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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析影视创作中的抄袭、融梗问题
- 如何在理解“接触+实质性相似”侵权认定规则的基础上,平衡著作权保护与内容创新的关系,是我国文娱产业发展的关键问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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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实践中判定影视作品侵权的两种情况
- 著作权侵权判断的基本公式是“接触+实质性近似”。判断影视作品是否构成抄袭亦是如此,不因抄袭手段变换而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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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焦影视作品“抄袭”风波下的著作权侵权认定
- 随着时代发展、技术进步、新作品形式涌现,如何准确定义法律层面的“抄袭”?实务中判定著作权侵权的重难点何在?影视从业者应从哪些角度做好防范纠纷、打击侵权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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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垄断执法逐渐常态化互联网企业面临新考验
- 平台经济反垄断最核心的要素是数据和算法规则。平台企业的竞争合规需要围绕数据和算法规则展开,保障“数据到平台”的收集、使用、融合过程中的数据准确性、用户的知情权和同意权,以及平台通过算法“反作用到个人、社会和国家”过程中的中立性、公平性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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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字平台反垄断的原因、目标与未来趋势
- 平台经济虽是一个新生事物,但绝非反垄断的法外之地。随着数字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平台竞争已经成为反垄断监管的核心领域,未来在平台领域的经营者集中、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均会受到反垄断政策的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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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焦平台经济反垄断强监管与企业合规管理对策
- 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强监管时代到来之际,怎样理解反垄断与知识产权保护两者之间的协调关系?如何解读接连出台的反垄断政策和中央层面的相关表态?平台企业面对反垄断合规新挑战应承担哪些责任?强化反垄断又将怎样助力平台经济持续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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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播带货中的“引流”行为与平台责任初探
- 刚刚征求意见结束的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中,将开放经营者入驻功能、提供直播技术服务的平台一概定性为电商平台,这种做法在主播等主体身份认定缺乏共识、业态尚存高速变化可能的阶段,尚存在商榷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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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影视微解说类短视频存在的问题与侵权风险
-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和广泛运用,网络信息呈现出碎片化特征,人们的生活节奏也越来越快,短视频的传播方式渐渐成为吸引大众的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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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视频音乐著作权权利限制问题分析
- 实践中,由于短视频用户数量众多,短视频平台通常不对仅具有社交目的的普通用户与具有营利目的的短视频用户进行具体区分,因此,短视频用户通常难以对自己使用音乐作品或音乐作品录音行为的法律性质做出准确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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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视频版权的侵权与合理使用
- 随着短视频和直播行业的爆发式发展,一系列法律问题及热点争议案件随之涌现。一些经营者受粉丝经济驱使,或缺乏版权意识,或无视版权规则,从而直接或者间接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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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入局部外观设计和外观设计本国优先权制度的影响
- 本文从专利审查的角度,就这两方面的修改在未来会对外观设计专利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和探讨,抛砖引玉,为完善外观设计制度提供参考,也希望能够引发大家对外观设计制度发展方向进行更加深入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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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利法》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新规解读
- 日前,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明确对产品局部外观设计给予专利保护,增加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国内优先权,并延长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释放了加强我国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力度的积极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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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升级
- 日前,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审议稿中的诸多修订细节,引起知识产权专业人士及媒体、公众广泛关注。新规释放多维度加强专利保护的有力信号,外界对业内人士进行专业解读的期待也水涨船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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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I+IP 助力科创企业IPO
- 本文将介绍基于专利大数据分析和AI技术提升企业专利风险防范能力的一些思考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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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顺利通过科创板审核的知产关
- 虽然制度调整后的科创板包容性在加强,但其“硬科技”的底色依然没变。知识产 权与硬科技密切相关,科创板的推出将这种关联性体现得淋漓尽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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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战略性知产防御体系,避免遭遇上市阻击
- “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既是企业能顺利上市的“助力器”,也是科创企业在资本市场平安运行的“安全阀”和“压舱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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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制、孵化还是签约网红?——MCN机构运营的法律风险与控制
- 作为网红经济的重要参与者,MCN机构的数量近两年出现爆发式增长,成为连接平台与红人博主之间的重要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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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联盟、直播电商到产业整合——MCN机构的前世与今生
- 中国的MCN机构有着较为类似的“网红制造模式”。而后,MCN机构将出产内 容放在针对性平台进行投放,通过自家头部网红的宣传为其提供充足曝光;当红人的粉丝量达到一定程度,又为其提供广告、电商、商业活动等流量变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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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告、带货还是知识付费?——MCN产业发展的机遇与挑战
- ,MCN行业爆发式增长的背后也暴露出许多新问题,如内容乱象环生、直播带货翻车、内容缺乏创意、账号权属关系混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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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度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 ​在第20个世界知识产权月,China IP 特别策划推出“2019年度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此次策划涵盖了近三十家全国各地法院推荐的148个典型案例,以供读者更加详实地了解我国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趋势及发展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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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惩罚性赔偿在知识产权赔偿制度中的价值定位
- 惩罚性赔偿在实践中面临的种种问题,要求我们在其适用中保持更为理性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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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基数问题研究
- 本文将从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确定的现实复杂性、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裁判理念的更新、运用新理念指导下的证据规则和方法的案例实证分析三方面入手,对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基数问题研究进行研究与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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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技术类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如何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思考
- 在技术类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适用惩罚性赔偿,应当以上述知识产权法领域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的一般性与特殊性为基础,进一步考虑技术类知识产权的特质以及相关立法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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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惩罚性赔偿的路径探析
- 惩罚性赔偿制度虽是对损害赔偿制度的补充,但其对有效遏制侵权,对构建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意义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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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黑灰产的前世今生
- 2019年11月,公安部通报了全国“净网2019”专项行动取得的丰硕成果:截至2019年10月31日,共侦破涉网案件4574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5832名。其中,侦破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类案件286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647名;侦破黑客类案件1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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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黑灰产的“猥琐发育”之路
- 经过多年的“猥琐发育”,网络黑灰产已经形成了一个平台化、专业化、精细化、相互独立、紧密协作的产业链。规模达千亿级的网络黑灰产市场,更是发展出惊人的细分,其中主流领域包括木马病毒、养号刷单、薅羊毛、电信金融诈骗、网络私彩、知识盗版、流量劫持、大流量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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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黑灰产典型案例谈
- 回顾整个网络黑灰产的发展史,涉及不同黑灰产类型的典型案例数以十万计,其中诸如“熊猫烧香”病毒案、“9·28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蔡徐坤流量造假案”“拼多多被薅羊毛案”以及“5·19特大网络瘫痪案”等一系列大案要案的出现则颇具代表性。这些典型案件不仅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