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构建短视频“通知-反馈”机制必要性探析
- 通知与必要措施”规则运用到短视频侵权治理中,无法解决平台既是短视频侵权获得利益者又是制止短视频侵权行为的执行者这一矛盾,致使平台实际参与治理的积极性不高。本文将从我国当前短视频侵权现状、现行“通知与必要措施”规则在短视频治理中存在的问题、“通知—反馈
-
- 短视频平台的知识产权治理探讨
- 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于2022年1月8日在深圳举办了以“民法典下知识产权制度的实施与发展”为主题的2021年年会。本期封面故事将本次年会“著作权法”分论坛上嘉宾的精彩发言进行整理,以飨读者。
-
- 知识产权与反垄断之交叉与平衡 ——黄勇、易继明对谈纪实
- 针对近期社会经济与法制领域最为热门的知识产权法与反垄断法问题,本次研讨会主论坛特别增设了“大咖对谈”环节,邀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黄勇与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易继明坐而论道。
-
- 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解除权行使规则研究
- 实践中,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关键在于发出有效的解除通知。由于开发合同的特殊性,何为有效通知,需要以合同法基本原则、解除权的性质为基础,结合开发合同的履行特点、主体特点综合考虑。
-
- 互联网数据、信息侵权实务若干问题的探讨
- 本文将对“数据”“信息”的提法做适当区分,目的仅在于明确文内评述的对象;所称“数据”指“收集、存储、加工等”的那一部分,所称“信息”指“作为展示对象而在网络平台呈现的内容”的那一部分。
-
- 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之平台自治的制度规范
- 电商平台参与互联网多元治理,顺应现代公共管理理论的发展趋势,符合互联网治理的内在要求,也适应平台知识产权侵权监管的现实之需。
-
- 电商平台必要措施条款的理解与适用
- 何为必要措施,转通知是否是“通知+必要措施”下必须采取的必要措施,“通知+必要措施”与“知道或应知+必要措施”中的必要措施是否相同,本文拟从以上三个问题作为切入点展开分析。
-
- 电商领域“通知—删除”规则发展动态
- 最高法院于2020年发布的《关于审理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虽然不是正式的司法解释,但作为司法解释性文件,在司法实践中同样发挥着重要的审判指导作用。
-
- 员工在微信朋友圈诋毁公司竞争对手的责任承担
- 当公司员工在其个人的微信朋友圈发布侵害公司竞争对手权益的信息时,该行为是否为职务行为,应综合行为发生场所的属性、信息的具体内容、受益人、是否与单位意志相关等因素进行审查认定。
-
- 反垄断执法逐渐常态化互联网企业面临新考验
- 平台经济反垄断最核心的要素是数据和算法规则。平台企业的竞争合规需要围绕数据和算法规则展开,保障“数据到平台”的收集、使用、融合过程中的数据准确性、用户的知情权和同意权,以及平台通过算法“反作用到个人、社会和国家”过程中的中立性、公平性和透明度。
-
- 数字平台反垄断的原因、目标与未来趋势
- 平台经济虽是一个新生事物,但绝非反垄断的法外之地。随着数字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平台竞争已经成为反垄断监管的核心领域,未来在平台领域的经营者集中、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均会受到反垄断政策的重点关注。
-
- 聚焦平台经济反垄断强监管与企业合规管理对策
- 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强监管时代到来之际,怎样理解反垄断与知识产权保护两者之间的协调关系?如何解读接连出台的反垄断政策和中央层面的相关表态?平台企业面对反垄断合规新挑战应承担哪些责任?强化反垄断又将怎样助力平台经济持续创新发展?
-
- “算法推送”短视频:“技术外衣”难进“避风港”
- 当前,伴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用户“海选”内容的模式逐步演变成平台“推送”内容的模式。通过“算法推送”满足用户个性化的内容需求,已经成为各大短视频平台普遍采取并积极优化的商业模式。
-
- 《两高知识产权刑事司法解释(三)》中商业秘密权利人“重大损失”研究
- 2020年初,中美两国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经济贸易协议》(简称《2020年中美经贸协议》),协议要求中方降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入罪门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期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
-
- 许诺销售行为认定及其赔偿责任分析
- 许诺销售(offering for sale),是指以做广告、在商店橱窗中陈列或者在展销会上展出等方式作出销售商品的意思表示。目前,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的立法中均有许诺销售的相关规定。
-
- 反不正当竞争审判实务中的新趋势
- 反不正当竞争审判实务中出现了新趋势,总体表现为以下三点:一是有别于“竞争关系—行为—损害”思路的 “行为—损害”审理思路出现;二是向抽象规制逃逸的现象明显,即积极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一般条款规定;三是裁判说理中进行的利益衡量。
-
- 筑桥引路 拥抱时代——专访舜禹集团知识产权服务团队
- 就在中国“入世”的同年,彼时刚刚成立五年之久的江苏省舜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顺势而行,及时调整业务发展方向,定位于知识产权外包服务组建,并组建专利翻译服务团队。
-
- 点亮智慧兼济天下——专访嘉权知识产权服务团队
- 作为我国早期得到批准成立的专利事务所之一,嘉权致力于在知识产权领域为公众及企业界提供法律与技术支持。
-
- 直播带货中的“引流”行为与平台责任初探
- 刚刚征求意见结束的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中,将开放经营者入驻功能、提供直播技术服务的平台一概定性为电商平台,这种做法在主播等主体身份认定缺乏共识、业态尚存高速变化可能的阶段,尚存在商榷空间。
-
- 技术方案之间的似是而非与似非而是
- 专利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同样要明确本发明的发明意图和发明思路,依据审查员给出的对比文件的记载,准确判断相似方案间的实质区别,正确判断相似方案的细微差异是否导致非显而易见性,进而对审查意见作出有理有据的答复,力争其申请获得授权。
-
- 征信泛化的矫正与矫枉过正——评《民法典》第1030和1036条的留白
- 近日,人民银行征信有关部门工作同志撰文,直指我国征信泛化的现状,提出了我国社会信用建设的起点问题,即何种信用信息基于何种合法性基础可进入社会信用体系,并应用于信用联合奖惩。
-
- 碎片信息与整合传播
- 本期封面故事,我们重点关注MCN机构,它是新媒体短视频整合传播的重要参与者之一。中国的MCN机构已从早期的内容联盟发展到现在的带货电商,并朝着未来信息整合者的方向演进。
-
- 知产观察家:MCN机构的机遇与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第22期
- 本期知产观察家中,我们将为您梳理MCN机构的发展现状以及其面临的各种困境,尤其是跟知识产权相关的问题。并且在未来一段时间里,将持续关注短视频领域所涉及的知识产权话题。
-
- 再谈人才建设与知识传播
- 转瞬间,全面复工快两个月了,尽管线下活动没有恢复如常,但知识产权人却早已回归到往日的繁忙。
-
- 视频App“链接服务”之争的证据问题
- 笔者近年来指导和代理了多起针对客户端App侵权的案件。在被告一致抗辩仅提供视频链接服务的情况下,原告方坚持主张被告直接提供侵权视频构成直接侵权,并最终获得法院支持。现笔者结合典型案例,将相关经验和办案心得与读者分享。
-
- “个案审查”原则在驳回复审案件中的适用
- “个案审查”不只出现在驳回复审案件中,也应用于包括不予注册复审、撤销复审、无效宣告及无效宣告复审等在内的各类商标授权确权案件。
-
- 文字作品中功能性排除原则的作用机理——基于中美两国的比较
- 功能性排除包括完全排除、过滤排除和最低标准排除,而文字作品采取的是过滤排除原则。中国和美国的文字作品功能性排除的作用机理相同:计算机软件采用“先过滤后比对”路径,除计算机软件以外的文字作品采用“先比对后过滤”路径。
-
- 数据中蕴藏希望
- 转眼间,已是2020年4月中旬,可恶的新冠病毒依然在不断滋扰我们脆弱的神经。“何时能全面复产复工?何时回到熟悉的生活常态?何时才能……”人们的碎碎念念,给彼此平添了许多忧虑。
-
- 构建地理标志管理体系探析
- 行政与契约的双重管理构成了中国特色的地理标志管理模式。其中,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管理范式为: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划出管理的边界,在边界以内由证明商标注册人自行管理;注册人的管理需要做到公平、公开,依据平等协商的契约来约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行政力量
-
- 突破与升级,国际化发展的中国路径 ——第十届中国知识产权新年论坛暨2020中国知识产权经理人年会圆满落幕
- “中国知识产权新年论坛”作为知识产权界的年度性盛会,自2011年首次举办以来一直备受知识产权行业人士的高度赞誉和认可,已成为知识产权界最具影响力的论坛活动之一。迄今为止,新年论坛已经成功举办了十届,每一届都见证了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最新发展和变化,也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