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禁止注册商标跨类使用
    被告以使用已获许可的标识抗辩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许可人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如果用于抗辩的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的种类不包括原告所请求保护的商品种类,且被控侵权标识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应当认定被告的使用行为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
    法制案件
    第166期
    2021/01/14 11:00:22
  • 商标行政案件暂缓审理的适用情形
    众所周知,我国是名副其实的商标大国,商标申请量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一。与商标申请量不断攀升保持一致的是,驳回复审、撤销、异议和无效宣告等商标授权确权案件数量也屡创新高。这是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市场主体商标意识不断增强的必然结果,同时也与商标存量太大、恶意
    专题产业
    第166期
    2020/12/17 16: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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