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议会公布关于放弃COVID-19疫苗专利的决议

总第173期,Micaela Modiano Modiano & Partners高级合伙人发表,[专利]文章

当前,全世界正在进行关于放弃COVID-19疫苗专利权的讨论,以加快疫苗供应,尤其是针对那些受COVID-19病毒影响特别严重的国家。欧洲议会(European Parliament)经过广泛讨论,于2021年6月10日公布了一项决议。

在该决议中,欧洲议会强调,全球应对健康领域的突发事件的措施应包括:“以需求为导向的‘需求侧’方案”,以提供联合融资和全球协调的预先采购,以及“一体化的‘供给侧’战略”,以扩大整个价值链的生产能力。在这方面,欧洲议会敦促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与疫苗生产国合作,迅速消除出口壁垒。

欧洲议会还认为,应该对发展中国家的生产能力进行投资,以便使这些国家在疫苗生产上做到自给自足。欧洲议会认为,要实现这个目标,需要技术和专门知识的有效转让。欧洲议会在其决议中强调,应鼓励自愿许可协议和自愿向拥有疫苗生产能力的国家转让技术和专门知识,这将是实现上述目标的最佳方式。

欧洲议会也在其决议中表示,知识产权保护是全球创新和研究的关键激励因素,这种保护是自愿许可协议和技术转让的基础。因此,欧洲议会认为,保护知识产权是疫苗供应的促进因素而非障碍。事实上,面对潜在的专利不可执行的风险,研究导向型公司可能会选择对其发明进行保密,这当然会损害专利体系的支柱之一——向公众披露发明。欧洲议会指出,无限期放弃《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 Agreement)将对研究资金构成威胁,对研究人员、投资者、开发者和临床试验的打击将尤其严重。

为此,欧洲议会已要求欧盟委员会制定客观标准。必要时,为确保全球迅速获得疫苗生产的能力,可以对疫苗专利进行强制许可。届时,这些客观标准将得到应用。欧洲议会同时重申,合作和自愿许可是帮助扩大疫苗生产的最有效工具。

欧洲议会在其决议中强调,有必要支持非洲大陆的生产能力,并强调为药品建立适当的监管框架的重要性,以务实地应对疫苗短缺危机。欧洲议会支持设立一个非洲药物管理局,并认为非洲当地的审核机构也应得到支持;此外,欧盟还应培训非洲当地合格的医疗和技术人员,以帮助管理疫苗和疫苗分配链,并协助克服各种障碍,如冷链基础设施或公众对疫苗的怀疑态度。

总的来说,通过上述决议,欧洲议会似乎取得了明智且有益的平衡。一方面,欧洲议会承认了需要采取特别措施和行动来应对COVID-19大流行带来的特殊情况;另一方面,又避免了破坏专利制度对创新和整个社会的积极作用。欧洲议会的立场反映了包括欧洲专利局(EPO)在内的各种欧洲组织对专利制度的普遍重视。关于专利免除的讨论将在世界贸易组织内继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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