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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版《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新修改的内容
巴黎公约
关于授予欧洲专利的公约(欧洲专利公约)
商标注册条约
马德里协定
伯尔尼公约
欧洲共同体商标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的若干问题的解答》
怎样判定商标是否侵权?
1、确定注册
商标
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注册
商标
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是认定
商标
侵权的基本依据。判断
商标
侵权行为能否认定或称是否构成所考虑的一切因素都是围绕注册
商标
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来进行的。根据我国
商标
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注册
商标
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
商标
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显然,从这条规定看,注册
商标
专用权的权利范围只限于核准注册的
商标
和该注册
商标
所核定使用的商品。该范围由两个方面因素来确定,一是核准注册的
商标
;二是该注册
商标
所核定使用的商品。二者的结合,构成注册
商标
专用权的权利范围,也就为认定
商标
权侵权行为确定了与被控侵权对象进行比较的标准,以便得出是否构成侵权的结论。
2、确定被控侵权的具体对象。被控侵权对象的确定由两个方面的因素所决定,一是被控侵权的
商标
,二是被控侵权的
商标
所使用的商品。确定被控侵权具体对象的意义,在于确定和固化被控侵权行为的载体,为下一步与
商标
权的保护范围的比对打下坚实基础。它与确定注册
商标
专用权的权利范围同样重要,它是认定
商标
侵权行为的另一比较对象。
3、将被控侵权对象与注册
商标
和该注册
商标
所核定使用的商品进行比较,认定被控侵权的
商标
与注册
商标
是否相同或者近似,以及被控侵权
商标
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
商标
所核定使用的商品是否属于同一种类或者相类似。通过认定侵权行为的三个基本步骤,特别是经过将被控侵权对象与注册
商标
和该注册
商标
所核定使用的商品进行比较后,就能认定是否构成
商标
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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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正在修订中的《专利法》四修,拟将恶意侵权专利赔偿额度从原有的最高三倍上限调整到最高五倍,五倍赔偿已经是目前世界上最高的赔偿额度,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没有考虑过
合理,打击侵权,确有必要
不合理,赔偿过高,国际上并无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