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部分企业知识产权观念淡薄

2017/12/15发表

 
 
龙华区检察院公诉部检察官伍孝平
 
  随着科技创新力量的快速崛起,新兴科技创新产业不断增多,对新兴企业而言,如何保护自主知识产权至关重要。龙华区检察院成立以来,通过在产业园区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室等方式,护航辖区企业创新发展。检察官伍孝平认为,不少企业知识产权观念淡薄,“三不知”现状普遍,建议企业相关人员要加强对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学习。
 
  企业知识产权观念淡薄 “三不知”现状普遍
 
  龙华区新兴科技创新产业众多,特别是科技工业园高新技术企业集中,拥有大量的自主知识产权。统计显示,2012年至2016年,龙华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从235家飙升至1188家,2016年增幅达102%,2017年龙华区两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量为972家。但是,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却相对薄弱,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时有发生。据统计,2016年度,龙华区知识产权行政立案94件,刑事立案52件。
 
  龙华区检察院公诉部检察官伍孝平介绍,知识产权行政立案94件,为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龙华局立案受理,涉及的类型相对广泛,包括专利、商标等多方面;刑事立案52件,案件主要涉及罪名为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假冒的商标类型主要是手机类。
 
  伍孝平记得,一次在龙华区某产业园与企业分享知识产权知识时了解到,科技公司A与研发人员专门签订了保密协议,但未如期足额支付保密费用。该研发人员跳槽到B企业后,B企业提出,既然A公司未能履行协议,可以视为违约,但对于研发人员是否可以将保密内容用于B公司的研发依然拿捏不准。
 
  “如果B公司这么做了,并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话,B公司就可能涉嫌侵犯商业秘密了。”伍孝平说,整体而言,当前龙华区部分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基本处于主观无意识状态,有“三不知”:不知自己是否侵犯了他人知识产权、不知自己的知识产权是否遭受侵害、不知遭受侵权后该如何维权。
 
  技术骨干违反保密协议 知名企业遭侵权蒙受损失
 
  伍孝平介绍,在我国刑法上,侵犯知识产权的罪名主要有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假冒专利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和侵犯商业秘密罪等罪名。
 
  通过对近年来全市侵犯知识产权类刑事案件的梳理,伍孝平发现,案件结构正在发生变化,侵犯商业秘密的案件增多,有的研发人员利用监管漏洞将所掌握的原任职企业核心技术违约“变现”,这极不利于企业的自主创新。
 
  比如,一桩颇典型的案件里,被告人王某某等三人皆有硕士学位,在1997年被深圳本地知名公司聘用,且均在工作期间接触和掌握了该企业一重要技术的核心机密。然而,数年后,王某某等3人违背其与该企业签订的相关保密协议,在上海成立新公司A,利用其在该知名企业掌握的、以及之后从该企业窃取的相关技术资料,完成了某产品技术文档的制作,并发送给了另一家公司B。
 
  B公司在王某某等3人的帮助下,制作出相关设备后销售额约600万元。王某某等三人所成立的新公司A,亦从B公司获得所谓研发费588万元。东窗事发后,最终,法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分别判处王某某等三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二年不等,并各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至3万元不等,同时责令三人所成立的公司退赔该知名企业人民币588万元。
 
  “从立案查处的情况来看,大多数刑案的类型为商标类,涉及商业秘密类的较少,”伍孝平说,侵犯商业秘密类案件对证据的要求比较高。不过虽然案件不多,但实践中发现,对于一些商业秘密的保护,部分企业意识不够,也没采取足够的保护措施,同时也有很多困惑。
 
  伍孝平透露,龙华区成立以来,有一宗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的案件,某公司的手机设计图纸被盗,目前涉案的10人已经被批准逮捕。该案中,龙华区检察院检察官也提前介入,帮助企业固定相关证据。
 
  企业发展程度越高 面临的知识产权风险越大
 
  伍孝平认为,随着企业实现全链条成长,企业成长阶段越多,成长进程越深,发展程度越高,其面临的知识产权法律风险就更多更大,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需求变得更多更迫切。企业保护自主知识产权,首先需要提高警惕及自我保护能力,包括发现自己的知识产权被侵犯时,应第一时间固定好相关证据资料,防止关键证据灭失,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然后应该立即报警,请求司法机关介入,并配合司法机关规范取证、规范办案。
 
  伍孝平表示,其次,企业应该规范工作机制,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具体责任,核心技术或者创新项目应特别加强保密工作,比如让相关责任人签署保密协议。同时要查缺补漏,与有关合作方签订保护知识产权协议,明确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侵权责任。同时,企业也可关注中国知识产权总局、中国商标网等官方法律网站及各种动态,如有发现自己的专利、商标被假冒、侵权等问题,应及早向有关部门报告,利用法律武器,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伍孝平建议,企业内部也要加强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企业管理者、企业经营者、企业工作人员都应增强遵规守法意识。比如核心技术工作人员应当作出原创声明,保证相关的项目或者产品属于原创,没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创新项目或者产品,应请相关法律人士把关,确保没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果不幸侵权,应积极面对,以合法合规途径解决问题,尽量把损失降到最低。”
 
  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室 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为破解辖区企业“三不知”现状,龙华区检察院开展了在产业园区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室的探索,先后于2017年4月11日、5月9日,在知识产权企业聚集的锦绣科学园、宝能科技园分别设立了知识产权检察室,主要为企业提供三大法律服务。
 
  其一是主动为企业“诊脉”。检察室秉持“主动上门服务企业、全面保护知识产权”的工作思路,主动走进企业,加强职能宣传,增进与企业的交流,为企业面临的法律困惑问诊把脉,提供有效指引和解决路径。其二是出台精准服务“清单”,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龙华区检察院出台了“1+3”精准服务企业清单,即《工业园区知识产权检察室工作规则》和结对联系清单、防范法律风险清单、涉案企业法律救济清单,在互通知识产权信息、提供菜单式法律服务和提供知识产权司法救济等方面为企业提供直接、有效服务。
 
  其三是提供多样化、一站式服务。检察室与园区企业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检察人员定期走访园区企业制度,和园区共同搭建知识产权保护微信群等公共服务平台;同时根据企业需求,为企业开展专项法制宣传、犯罪预防等活动。
 
  11月30日,龙华区检察院银星科技园知识产权检察室也正式挂牌成立。挂牌仪式上,龙华区检察院与银星科技园共同签署了《共同保护知识产权备忘录》,这意味着检企双方共同致力保护知识产权长效机制的正式建立。
 
  伍孝平介绍道,三个知识产权检察室成立至今,共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讲活动3场,受教育人员240人次;开展企业法律咨询320余人次,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司法救济1件,帮助企业避免了近千万元的损失。
 
原标题:检察官:部分企业知识产权观念淡薄 需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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