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勇:当今形势下知识产权与反垄断关系的新思考

2019/01/16发表

 
 
  1月12日,由《中国知识产权》杂志主办的“第九届中国知识产权新年论坛暨2019中国知识产权经理人年会”在京盛大举办。在12日上午举办的中国知识产权高峰趋势论坛上,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中心主任黄勇从国际角度、产业角度与大家讨论了知识产权和反垄断的关系。China IP对其演讲内容进行了收录和整理,以飨读者,以下是黄勇教授的演讲实录。
 
  黄勇教授介绍道,知识产权与反垄断,从定义上来说,可能存在冲突。它们之间的关系应该如何平衡、如何划清界限,这是一个老话题,但基于当今世界的新格局、新技术和新发展,又有新的思考空间。反垄断与知识产权的关系不仅仅是法律问题,在当今的世界格局下,更应从国际角度、产业角度去考虑这两者的关系,在此基础上,再去考虑法律理论、实践、执法标准以及如何根据我国实践中的产业发展确定两者之间的关系和规则。
 
 
  政策制度的新发展
 
  反垄断法的实施机构包括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多年来,知识产权与反垄断的关系体现在《反垄断法》里只有一条内容,即第55条的内容,而且是原则性的表达。之后,我国行政机关曾出过一个知识产权与反垄断的部门规章,这在中国有很大影响,更引起了世界范围内的讨论。去年广东高院出台了标准必要专利司法指南,让我们看到了地方高院的工作指南中也涉及标准必要专利与反垄断的关系处理。著名的华为诉IDC案、高通案等这些令世界瞩目的案件,都体现了中国在司法及行政执法的实践中对知识产权与反垄断关系的处理态度。
 
  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是大环境和政策的综合促进,知识产权来源于创新,而创新一方面需要知识产权的保护作为激励,另一方面则需要市场由公平的竞争环境作为保障。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方面,我国已经有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这项制度可能与知识产权的保护没有特别直接的关系,但是对于维护我国的创新环境,尤其是公平竞争环境,是重要的制度性安排。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与创新的关系体现政府制定的政策措施必须对市场主体一视同仁,不得含有排除限制竞争的内容,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而推动创新,给知识产权保护创造基础。
 
  现在有很多案件,包括标准必要专利案件和非标准必要专利案件案件,都会上升到反垄断的视角下去考量,对于很多案件的讨论都会涉及其是否为反垄断案件,但前提是必须要找到知识产权与反垄断的边界。确定这个边界的基本理论原则就要明确反垄断法有其自身的标准、思路以及专业性。考察某个涉嫌违法的行为,应当讨论对于竞争的损害,而非对于某个竞争者的损害,这是总的原则和标准。因此,当前很多的案件更多的是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现在还有反不正当竞争的纠纷。
 
  行政执法的新变化
 
  在世界范围中,反垄断和知识产权关系的案件集中在标准必要专利领域,特别是无线通信行业的标准必要专利。中国第一个有关知识产权的行政执法案件是高通案,过去,行政执法案件多是一国之内的问题,但现在可以看到一个新趋势,即行政执法案件在不同国家和地区产生传导效应和连锁反应,会影响到其在其他法域的调查,包括在我国的台湾地区及韩国相继调查,同时在司法上也有这个特点。
 
  实际上,我们在实施反垄断法时,要考虑后续的效应,例如对企业创新的影响。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此前征求意见的知识产权和反垄断的指南涉及了标准必要专利问题,从标准的制定开始,反垄断法可能就会介入,再到许可和后续的禁令,都有可能涉及到反垄断法。因此我们要思考标准组织的性质和法律适用问题,对于制定3G、4G、未来的5G以及SSO 、SDO等标准的组织,它们的性质、适用的法律,与我国标准委的组织完全不同。在执法、司法以及考虑界限时,我们要考虑这种国际组织的性质、FRAND原则,以及专利许可的前提、制约和效率等因素。
 
  我国另一个引起全世界争议的问题是,根据此前公布的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来看,除了标准必要专利以外,非标准必要专利案件也有可能涉及到反垄断的调查和执法,并且此前行政执法机构的规章里已经规定了必要设施原则。必要设施原则是在某种条件下实施强制许可的原则,如果把这种理论运用在非标准必要专利的相关案件中,适用条件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思考。
 
  知识产权拥有全球性的规则,包括趋同的标准,甚至是趋同的程序。而反垄断法是一国之内的法律,是一国竞争政策的国内表现,没有国际公约,没有国际组织,没有统一的国际规则,只有趋同的理念,趋同的判定方法。不具备国际组织和公约的强制性、争议解决终局性做约束的反垄断法,与具备国际规则的知识产权相碰撞,可能会产生很大的问题。
 
  要协调解决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交叉领域的问题,必须通过专业的途径去实现。应当提高专业水平、加强国际交流。在最近的案件中,我国的做法愈加体现出与全世界先进法域和国家的趋同趋势,希望更多的经济学大家、技术人员、法官、律师、学者共同探讨,通过提升专业化来找知识产权与反垄断之间界限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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