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质疑铁锅“王源吉”商标抄袭 被知产局驳回

2019/08/19发表

  因申请商标名中含有“王某吉”字样,无锡的铁锅老字号“王源吉”,去年5月受到“王老吉”侵权质疑,国家知识产权总局日前作出裁决,异议理由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无锡市王源吉冶坊有限公司商标顾问史玉星近日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介绍,广药集团提出异议的商标是王源吉公司2017年申请的“王源吉”纯文字商标。

  据广药集团商标异议申请书,广药集团认为,创立于1828年的“王老吉”是其旗下一个品牌,经过集团广泛注册、长期使用、宣传和推广,在相关公众中已经建立极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并被认定为驰名商标,而“王源吉”商标构成对“王老吉”驰名商标的复制、摹仿;与企业字号“王老吉”近似,带有欺骗性,容易误导公众,遂申请“王源吉”商标不应予以核准注册。

  王源吉方史玉星认为,创设于清顺治年间(1641年)、成名于1837年的王源吉,曾是江南最大的官炉,牌号获得清政府商务总局的保护。多年来其商标所有权虽几经更迭,却是一直在使用,比广药集团的“王老吉”商标还要早上若干年,“不存在复制、摹仿一说。”

  今年6月底,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决认为,“王源吉”指定使用商品为“厨房用具;铁锅”,“王老吉及图”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无酒精饮料;固体饮料”,两者在功能用途和销售渠道方面具有显著差异,不属于类似商品,且双方商标在汉字构成、呼叫及外观上亦存在明显区别,“王源吉”的注册使用应不会导致消费者的混淆,以及和对异议人的利益造成损害。

  最终,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对“王源吉”商标准予注册。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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