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2.1亿元!李小龙女儿起诉“真功夫”商标侵权,被告回应

2019/12/26发表

  使用酷似李小龙形象图标长达15年的真功夫餐饮,被李小龙有限责任公司诉至上海二中院,索赔2.1亿元。

  信息显示,李小龙公司法人代表为李小龙女儿(ShannonLee,中文名:李香凝),公司要求真功夫立即停止使用李小龙形象、在媒体版面上连续90日澄清其与李小龙无关,并请求法院判令真功夫赔偿其经济损失2.1亿元,以及维权合理开支8.8万元。

  好几年前开始,李香凝就开始陆续买回父亲的影片和商标的版权,她打算把这些资源重新进行整合,让“李小龙”成为全球品牌。

  资料显示,2004年之前,真功夫叫“168蒸品快餐店”,2004年,真功夫启用了酷似李小龙的“功夫龙”形象,同时配合“真功夫”三个字,组合成了其新商标。目前,真功夫在全国拥有600多家连锁店。

  2016年,公司推出了品牌新战略,发布了全新的品牌形象和品牌Logo,打造了更时尚的品牌升级店,相比以前的设计,新的Logo“文字和构图都有变化,形象变得更年轻化。”

  对比真功夫的新旧Logo标识,新的logo无论是字体还是图案,更加趋向中国风,也更个性和张扬。不过,主体图案依然是一名使用中国功夫的男性形象,不过,脸部描写更为模糊。

  其实,这并不是双方的首次交锋,早在2010年的时候,有媒体曾报道,李香凝在美国已经陆续将其父亲的影片及商标的所有权购买了回来,她计划把这些资源重新进行整合,使“李小龙”成为全球品牌。不过,在中国,因为功夫明星的品牌效应,有不少用“李小龙”、“小龙功夫”等注册的公司,甚至父亲成了某连锁快餐企业的代言人,这让李香凝觉得有必要拿起法律的武器进行一场维权行动。

  26日早上,真功夫通过新浪微博发声明回应称,暂不便发表意见,一切留待司法裁决。同时,真功夫在声明中表示,“时隔多年后被起诉,我们也很疑惑,正积极研究案情、准备应诉”。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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