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举行2020年《特别301审查》听证会

2020/03/13发表

  近日,美国机构间贸易政策工作组委员会(ITPSC)就《2020年特别301审查》举行听证会。

  除了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专家组成员还包括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美国版权局以及商务部、财政部、劳工部、农业部以及卫生和公共服务部的代表。

  和以往一样,首先提供证言的是之前的特别301报告中被提到的国家和地区的代表。通常,他们会描述其代表的国家或地区为改善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所采取的行动。专家组提出的问题大部分与知识产权执法而非立法改革有关。然而,韩国的发言人是个例外。他说美国药品研究和制造商协会(PhRMA)对韩国定价和报销系统的描述有误。韩国发言人认为其系统既认识到创新的价值,又为国内外的企业提供了参与定价与报销决策讨论的机会。

  第一个非国家代表发言人是“与印度公平贸易联盟”(AFTI)的罗杰.默里(Roger Murray)。他要求把印度纳入重点观察名单,并指出特别301能为印度和美国未来达成自由贸易协议提供谈判路线。

  来自美国服装与鞋类协会的克里斯蒂娜.米特罗普洛斯(Christina Mitropoulos)就执法与商标问题提供证言。

  接下来提供证言的是来自信息公正与知识产权项目(PIJIP)的肖恩.弗林(Sean Flynn)。弗林指出,自1999年以来,南非就没有进入特别301名单。撒哈拉以南非洲其他国家也没有。现在,国际知识产权联盟(IIPA)因南非的新立法要求USTR把南非纳入名单。南非正在将多国的知识产权义务纳入到立法中(尚未成为法律),同时扩大限制和例外的范围。南非立法中的合理使用条款参考了美国法律,IIPA引用的所有其他条款也来自其他国家/地区。USTR询问弗林合理使用规定能否让美国科技公司更容易与南非开展贸易。弗林回答说许多技术方案都需要强有力的版权例外。美国版权局询问南非法案是否符合合理使用测试的第四个因素--使用是否影响作品的市场,弗林给出肯定的回答。

  生物技术创新组织(BIO)的贾斯汀.派恩(Justin Pine)的证言谈到了可专利性标准以及薄弱的知识产权执法问题,还谈到了市场准入障碍。USTR注意到BIO要求其将加拿大、日本、马来西亚和韩国纳入到“重点外国名单”(Priority Foreign Countries),并要求派恩解释为何这些国家比BIO建议纳入重点观察名单的国家的问题更为严重。派恩回答说BIO成员对发达国家的标准更高,就马来西亚而言,他们更关心该国的强制许可问题。

  来自美国巴西商会的莱蒂西亚.菲利普斯(Leticia Phillips)要求将巴西从名单中移除,并指出2019年巴西在知识产权方面取得5项进步:专利申请积压有所减少,与美国开展新的专利审查高速公路项目,加入《马德里议定书》,增加了与执法部门的协调,对法律体系进行改革。

  来自企业软件联盟的约瑟夫.惠特洛克(Joseph Whitlock)在证言中并没有提到具体的国家,但评估了使用未许可软件以及恶意软件对经济造成的影响。他警告称依赖知识产权保护的软件公司面临的非知识产权阻碍越来越多。

  来自中国国际商会的刘思瑶(Siyao Liu)要求将中国从重点观察名单中移除。她表示美国政府应考虑中国在知识产权领域取得的巨大进步。她列举了中国近期取得的进展,例如中国颁布了多项新立法以及执法也在加强。她还指出,市场准入障碍已经移除。USTR向她询问了权利人提起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的数据。美国商务部向她询问了更多关于网络平台上知识产权执法的信息。

  通用食品名称联合会(CCFN)的肖娜.莫里斯(Shawna Morris)提供了关于地理标志问题的证言。美国鞋业批发商与零售商协会的马特.普雷斯特(Matt Priest)提供了关于打击假冒的执法问题的证言。

  知识产权所有者协会的汤姆.沃伦特(Tom Volente)作了关于商业秘密保护和强制许可规定的证言,他说这些规定不利于创新。劳工部要求他详细说明印度尼西亚新的强制许可法规的问题,USTR向他询问巴西卫生监管机构在审查药品专利申请中的作用。

  来自国际知识产权联盟(IIPA)的凯文.罗森鲍姆(Kevin Rosenbaum)首先回顾了特别301法规。他认为,只能将特别301审查用于在国外寻求更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罗森鲍姆还表示,所有版权例外都需要通过三步测试。版权局询问IIPA将南非列入重点观察名单的建议是否完全是由于南非的《版权修正案》所致。罗森鲍姆说,南非的版权状况已经存在问题,《版权修正案》会使情况更糟。他说南非新立法中包含的合同要求阻碍在南非“创作内容”,并且例外原则不符合三步测试法。

  知识生态国际组织的詹姆斯.洛夫(James Love)作证称,利用贸易政策来促进更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最终将与旨在扩大美国药物获取的国内政策相冲突,特别是考虑到美国人口老龄化的情况。USTR要求他就当前的《特别301审查》提供更具体的意见。洛夫表示,推广严格的强制许可规则可能适得其反。

  法律招聘与资讯公司MFJ的比安娜.豪尔赫(Fabiana Jorge)在证言中指出,美国消费者将从生物制剂领域的更大竞争中受益,但促进生物仿制药竞争的努力受到贸易政策的破坏。

  全国制造商协会的瑞安.昂(Ryan Ong)的证言提到3个主题--假冒、商业秘密盗窃以及试图通过在国际论坛上发表讲话来削弱知识产权的国际组织。商务部请他列举一个国际组织试图通过国际论坛削弱知识产权的例子,他提到了2016年联合国高级别小组关于获取药物的报告。

  PhRMA的克里斯.摩尔(Chris Moore)在证言中描述了马来西亚、智利、哥伦比亚和沙特阿拉伯的强制许可立法状况。USTR问为什么PhRMA建议将马来西亚、加拿大、日本和韩国列为优先观察外国。摩尔回答说,其成员对加拿大、日本和韩国抱有很高的期望,因为他们是发达国家。PhRMA的成员认为马来西亚的强制许可问题非常严重。

  美国非营利公民监督组织“公众公民”(Public Citizen)的布尔库.基里科(Burcu Kilic)在证言中指出,最近几年的特别301报告包含了更多有关强制许可以及国际上促进这种做法的信息。她提醒专家小组,强制许可已成为国际专利法的一部分,已有100多年的历史。美国已颁发了多种技术的强制许可。版权局询问她在书面证词中提到的一个问题--南非《版权法修正案》是否符合三步测试法。基里科表示符合测试法,因为它以美国法律为蓝本。

  音频处理开源软件组织(Sound Exchange)的埃里克.施瓦兹(Eric Schwartz)在证言中强调了音乐唱片的数字传输的特许权使用费问题。版权局问他是否认为《美墨加协定》有助于在加拿大收取特许权使用费,施瓦兹给出肯定的回答。

  当天最后提供证言的是来自全球创新政策中心(GIPC)的凯利.安德森(Kelly Anderson)。她说,美国没能通过《美墨加协定》制定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因此不应将该协定中的知识产权章节用作未来贸易谈判的模板。USTR指出,GIPC在《国际知识产权指数报告》和《创新与创造力晴雨表》中确定了存在知识产权问题的国家,但是GIPC却不建议将其中许多国家列入《特别301报告》。安德森指出,GIPC建议列入301名单的是GIPC成员比较担忧的国家或地区。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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