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要在新形势下不断完善著作权集体管理

2020/12/03发表

12月2日,由国家版权局指导、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主办的我国首个以“著作权集体管理”为主题的论坛——“中国国际著作权集体管理高峰论坛”在北京举行。

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于慈珂在致辞中指出,近三十年来,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在完善制度、加强监管、规范运作和国际合作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利、便利使用者合法使用、促进中外文化交流等方面发挥了桥梁和纽带作用。但也存在着问题、面临着挑战,要在新形势下不断加强和完善著作权集体管理。

于慈珂强调,集体管理组织要严格遵守著作权法律规定,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管;要坚持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非营利性,杜绝商业机构介入著作权集体管理;要适应新技术不断创新机制和管理,转变观念、优化服务,补短板、强弱项;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要加强合作、精诚团结,牢记践行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初心和使命。

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副局长赵秀玲在论坛上指出,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通过高效的授权解决机制,能够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运行良好的集体管理,直接受益者不仅仅是权利人,更是使用者。集体管理制度是具备多重功能的先进管理模式。中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文化产业发达,信息网络发达,更加需要集体管理组织。

赵秀玲表示,下一步,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将依法严格规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业务活动,坚决纠正查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违规行为,防止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滥用权利,切实保障著作权人和使用人的合法利益,推动建立规范、高效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秩序。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论坛上,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王迁、厦门大学教授林秀芹、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胡开忠等多位专家围绕新版著作权法,对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发展和完善产生的影响进行了前瞻性讨论和分析。

今年11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对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作出了补充完善。新修改的著作权法将于明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另外,此次论坛还举办了“版权保护奖”颁奖、音集协与字节跳动集团战略合作协议签约、卡拉OK歌曲“金麦榜”启动等仪式活动。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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