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茶”诉“熹茶”使用小人喝茶图像侵害商标权,获赔4万

2021/04/30发表

“喜茶”告了“熹茶”。

4月29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则民事判决书中获悉,日前,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判决“熹茶”方赔偿“喜茶”方4万元。

原告深圳美西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西西公司)诉称,美西西公司系涉案两个注册商标的权利人,经营知名茶饮品牌“喜茶”,在国内外30多个城市开设有300余家茶饮店,获得多个餐饮行业奖项。


喜茶图标

图片来自喜茶微信公众号美西西公司称,2019年8月1日,美西西公司委托代理人登录美团外卖,一家名为“熹茶(徐汇万科店)”的店铺,其经营页面上有小人喝茶图像和“熹茶”字样,显示的商品中有“喜茶芝芝莓莓”“喜茶多肉葡萄”“喜茶芝芝桃桃”等。店铺评论区显示有大量消费者认为是真喜茶而进行了购买。美西西公司委托代理人下单喜茶芝芝桃桃2杯、喜茶芝芝莓莓1杯,消费119.4元。收到的外卖袋子上、杯子上均印有小人喝茶图案,消费单上印有喜茶芝芝桃桃、喜茶芝芝莓莓等商品名称。

因此,美西西公司请求法院判令严某某:立即停止侵犯涉案商标;赔偿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10万元。庭审中,美西西公司确认涉案侵权行为已停止,故申请撤回第1项诉讼请求。

被告严某某未答辩。

上海徐汇法院经审理认定,美西西公司于2017年经核准注册两个涉案商标,均核定使用在第43类“咖啡馆;餐馆;茶馆;流动餐饮供应”服务上,现均在有效期内。

上海徐汇法院认为,美西西公司系涉案商标专用权人,其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本案中,严某某经营的饮品店与涉案商标核定使用的“咖啡馆;餐馆”属相同服务。严某某在“美团外卖”平台上经营的饮品店店名、商品名称、饮品包装上使用小人喝茶图案及“喜茶”或“熹茶”字样用于识别商品来源,构成商标的使用。

其中,店名及包装上使用的小人喝茶图案、店名中“熹茶”分别与涉案商标相同或近似,容易使相关公众造成对商品来源的误认;同时,商品名称中“喜茶”与涉案商标之一相同。综上,严某某侵害了美西西公司的商标注册专用权,依法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上海徐汇法院综合涉案商标知名度、严某某店铺经营时间、侵权主观恶意、侵权方式等因素酌定赔偿数额,于2020年12月30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严某某赔偿原告美西西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4万元。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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