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22年的中国商标纠纷:英国鞋履品牌Manolo Blahnik终获胜

2022/08/10发表

 

 

 

7月19日,英国鞋履公司Manolo Blahnik表示,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在6月下达了一个判决,撤销了方宇舟于2000年在中国注册的第1387094号商标“马诺罗·贝丽嘉 MANOLO&BLAHNIK”。这标志着该英国公司从2000年开始多次对该商标提起的异议申请获得了最终的胜利。

 

1971年,西班牙设计师Manolo Blahnik创立了这个与其同名的鞋履品牌,并将其发展为一个世界知名的品牌。该品牌拥有众多名人粉丝且多次出现在美国电视剧《欲望都市》以及其他影视作品中。

 

1999年,方宇舟和其入股的广州昭越鞋业有限公司开始在第9、第14和第25类商品上提交了五个包含“马诺罗·贝丽嘉 MANOLO&BLAHNIK”的商标注册申请。2000年,方宇舟申请注册的第’094号商标“马诺罗·贝丽嘉 MANOLO&BLAHNIK”获得了批准,被核定使用在第25类商品上,即鞋类商品。通过续展,该商标的专用权期限将至2030年4月20日。

 

2000年,为了在中国夺回商标权,Manolo Blahnik公司对第’094号商标提起了异议申请,后又于2001年根据同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第二次修正案提出了异议复审申请,但均被驳回。在商标的优先权上,中国与欧盟和日本等国家和地区一样,遵循“在先申请”原则,而非美国和英国等国家遵循的“在先使用”原则。1999年以前,该公司没有先于方宇舟在中国申请注册商标,所以其自2000年起提起的多次行政诉讼(包括异议、无效宣告、撤销)均被驳回了。

 

方宇舟拥有的第’094号商标阻碍了Manolo Blahnik公司在中国将其商标注册在第25类商品上,所以该公司一直没有在中国直接销售其鞋履产品。迄今为止,它仅通过Farfetch等第三方网络购物平台向中国销售。

 

2019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第四次修正案加大了对“恶意”的商标注册申请的打击。国际知名品牌已开始在中国获得越来越强的保护,最典型的案例是关于美国篮球明星迈克尔·乔丹、法国鞋履品牌Christian Louboutin、美国运动鞋品牌New Balance等。

 

来源:互联网综合

编辑翻译:China IP 国际部

英文投稿及市场合作:

jane.jiang@chinaipmagazine.com

18911449529(微信同号)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知识产权杂志出品)"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新闻纠错:13621279650 13621252760,邮箱:chinaip@chinaipmagazine.com

会员留言


只有会员才可以留言,请 注册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