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与“苹果”再次对簿公堂 iTunes卷入

2014/04/24发表

  数次因应用商店App Store提供书籍等下载惹上官司的苹果公司,昨天(23日)下午,又和一位作家在市一中院对簿公堂。这一次,苹果公司又想拉上其全资子公司iTunes公司“垫背”。

  笔名为“江南”的作家杨治称,其享有著作权的8本书在苹果应用商店提供下载,其中《涿鹿:炎的最后王孙》一书还是收费下载书籍,其余7本书都免费供网友下载。他要求苹果公司赔偿自己18万余元。

  “我们只是收取三成佣金,然后提供一个下载平台和技术支持,实际制作电子书软件的是第三方,苹果公司没有参与涉案软件的制作和发布。”苹果公司代理人称,杨治应该告软件制作者而非苹果公司。此外,代理人还称,实际运营苹果应用商店的是iTunes公司,该公司尽管是苹果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但也是独立法人,所以向法庭申请追加iTunes公司为涉案第三人。

  杨治方当庭表示不同意,他认为,iTunes公司与苹果公司存在利益关系,且苹果公司的应用商店不同于普通的信息网络平台,苹果公司有审查应用程序是否侵权的义务。

  早在2012年,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有限公司也曾状告苹果公司,称其违法提供《中国大百科全书》下载。苹果公司当时也想把iTunes公司申请为第二被告,但法院没有批准该申请。

  原被告双方就苹果公司是否属于适格被告主体争执不下,便转向在赔偿数额上展开交锋。

  杨治代理人称,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指导意见》提到的“国家有关稿酬规定的2至5倍内确定赔偿数额”,他们选择了赔偿5倍这一上限。“按每千字500元计算,加上诉讼费等合理支出,共计182698元。”

  苹果公司认为这一计算方式很不合理。“以收费作品为例,那本书仅仅被下载了24次,总计金额23.45美元,苹果公司从中收取的佣金仅为7美元多一点,折合人民币约为40多元。”而涉案的另外7部免费作品都存在于一个叫“人人精品图书”的应用软件中,无法直接阅读,只是提供了阅读链接,所以谈不上获利。

  双方没有达成调解协议,该案将择日宣判。

  本文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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