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侵权盗版的“韩国模式”

2014/07/24发表

  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著作权保护科科长 崔愿一

  当前,韩国社会已进入创造经济时代。为此,韩国新一届政府提出要创造经济社会。要实现这一目标,离不开想象力和创造力,更需要文化内容产业和服务产业的支持,而能够支撑创造经济社会的就是著作权,也就是知识财产,因此,韩国新一届政府非常强调著作权保护。

  电影产业拉动经济

  影视产业在韩国的版权产业中占据非常重要的比重。韩国电视剧《大长今》《冬季恋歌》受到亚洲观众的欢迎。《大长今》在中东国家尤其是伊朗收视率高达90%。这说明,影视作品的影响力非常大,能够带动出口的增长,通过电视剧,能够改善他国民众对韩国的印象。通过看单一的电视剧就能够改变中国人对韩国的印象。最近中国人非常喜爱《来自星星的你》,据说连带炸鸡和啤酒也受到欢迎,销售量成倍增长,还有女主角的服装饰品也非常畅销。所以,我们可以说韩国已进入到影视作品时代。影视作品不仅能改变一个国家的形象,还可以带来附加的经济效益。

  影视作品的侵权流通渠道

  影视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一般分成线上和线下两种流通渠道。

  线上盗版流通渠道。在电影策划和制作环节一般不会出现,但在后期制作时经常出现。例如韩国电影《海云台》在后期制作时,就被一个员工非法上传了。此外影片在影院上映时,也发生了戴着谷歌眼镜偷录,然后在网上非法上传的行为。还有就是视频点播方面存在盗版行为。过去,韩国这一问题非常严重,韩国政府为了监管此种盗版行为,对网盘附加了一个条件,即只有符合某一特定条件的企业才能够运营。目前韩国有100多家企业已注册,没注册的企业大概有7家。我们不断地对这7家企业进行监管和搜查。同时,对于合法的企业,也不断进行监管。我们通过监控系统对100多家网盘公司进行监控,如果发现非法行为就及时采取措施。

  线下盗版流通渠道。是较为传统的方法,一般在人流比较多的地方摆摊销售盗版DVD,消费者可以在路上购买。在韩国,正版和盗版的区分方法非常简单:如果是盗版光碟的话,封面什么标签都没有;如果是正版,封面有印刷包装和条形码等。

  多举措打击盗版

  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著作权保护科主要从事的业务就是著作权保护工作。这一机构隶属于中央政府,负责制定保护政策,也亲自执行政策,在组织内还有特别的“搜查警察组”,文化司法警察负责整治、查缴并销毁盗版物等。搜查活动以权利人的举报为基础。如果没有举报或者投诉,我们也开展一些常态性的监控行动。如果权利人投诉的话,被告就会受到检查,确认属实后被告将被移送到检察厅。证据的确保,则由著作权委员会提供支持。2013年,共查处了371起案件。

  目前我们对非法上传行为给予三次改正机会:如果个人有违法行为的话,韩国著作权委员会就会发出劝告,责令其改正;如果发现网盘企业存在盗版作品,文化体育观光部就下发改正要求,但是如果超过三次依然存在违法行为,我们就停用其账户,删除留言板。由于采取这一措施,目前大部分网盘企业已经很守法,最近被停用账户的情况非常少。2013年和2014年,停用账号的情况几乎没有发生。

  此外,为了监测网盘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我们雇佣了300多位残疾人,白天对网站进行监控,如果发现其存在非法复制行为,立即通知韩国著作权保护中心,要求网站删除其非法的内容。除此之外,利用ICAP——24小时监控侵权盗版软件系统,对100多个网站进行自动监控。

  如果侵权网站服务器设在海外,虽然我们的搜查权无法涉及,只能采取封堵措施(即收集违法证据以后,要求韩国通信委员会封堵接入)。2013年有13个网站被封堵。

  对于线下盗版活动,我们邀请60岁以上的老人开展市场检查,如果在路上发现非法复制品的话,就用数码照相机拍下来,报送韩国著作权保护中心,著作权保护中心工作人员将到现场进行搜查。

  (本文为作者在第10届中韩著作权研讨会上的发言,标题为编者所加,文有删节。)

  本文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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