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创意被窃取 少年质问优酷陌陌

2014/12/01发表

       11月29日,网友NIKO EDWARDS发表文章《少年不可欺》,称优酷工作人员假借合作之名,盗拍其原创作品《追气球的熊孩子》同名短片,并于近期和陌陌联合推广该广告。
 
       19岁的少年NIKO和他的朋友们经过一系列的准备工作,于今年9月放飞了气球,之后驱车三百多公里寻找放飞的气球,并最终得到了用气球拍摄的太空照片,NIKO和他的团队也成为了亚洲首次拍摄地球的学生。
 
       NIKO及其团队创作的《追气球的熊孩子》在9月8日发布于网络,之后一个多月的时间,优酷制片王某和NIKO邮件联系,以筹算费用为由向NIKO了解制作过程,最后以资金问题表示无法拍摄。
 
       近期,陌陌在优酷上发表了名为《追气球的熊孩子》的商业广告短片,片中介绍了少年放飞气球拍摄地球的过程,但并未提及NIKO及其团队,当NIKO与制片王某电话联系询问如何处理此事时,王某称“这件事情和你们没有关系”。
 
       NIKO说“想法与创意永远是需要得到尊重与保护的”,他们希望得到法律人士提供的帮助。
  
       附图:NIKO微信文章《追气球的熊孩子》与优酷视频《追气球的熊孩子》截图
 
 
 
       各方观点
 
       陌陌:感到惊讶、痛心,停止视频推广,深表歉意
 
       当天下午,陌陌科技发表微博“尊重梦想 少年可期”,文章中称看到《少年不可欺》一文,“惊讶、痛心是我们最直接的感受”。陌陌公司已经要求优酷对此展开专项调查,“支持原创和尊重版权是陌陌进行商业合作的前提和基础”,事件发生后,已经停止对此视频的推广,并对相关当事人因此事受到的“委屈与困惑”表达了歉意。
 
       优酷:支持原创,高层给予关注,已经展开调查
 
       优酷随后发表声明称“支持正版、保护PGC(专业合作内容)权益”是其一贯主张,其管理层对此事给予了高度关注,并展开了专项调查,如事件属实将严肃处理。当日晚间,优酷又发表了题为“呼唤少年”的微博,文章中称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同时作出承诺,将“一如既往、不遗余力”的保护原创内容。
 
       相关法律
 
       《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是“思想与表达二分法”,任何作品都是由思想和表达两部分构成,而著作权法只保护表达而不保护思想。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是“已成为文字载体的作品”,而创意并没有一个实际的载体,因此很难被列入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但是视频中的文案等实体内容依然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而创意也可以寻求诸如合同法等其他法律的保护。
 
       《中国知识产权》将继续关注该事件。
 
       作者:王丹萍 China 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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