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商家播放背景音乐须付版权费

2010/06/01发表

商场播背景音乐活跃气氛可吸引顾客

  收费范围


  播放背景音乐的经营性公共场所


  5月31日,记者从音著协江西省首席代表办公室了解到,背景音乐收费范围包括:现场表演、酒吧餐厅、宾馆及其所属咖啡厅、商场、超市、航空、铁路、公路客运等经营性公共场所。


  收费标准


  按场所不同性质分别收取费用


  根据音著协向国家版权局报备的《使用音乐作品进行表演著作权许可使用费标准》,按照公共场所性质的不同收取版权费。


  现场表演按每场演出门票收入的7%付酬,但每场不得低于应售门票售价总额的2.5%。


  夜总会、歌舞厅、迪斯科舞厅(不含卡拉OK歌厅)等,营业面积不足10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每天收费0.15元。营业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增加的部分每平方米每天收费0.12元。


  银行、酒吧、咖啡厅、餐厅等按营业面积收费。若仅提供机械表演,营业面积不足4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每天收费0.025元;营业面积超过40平方米的,增加的部分每平方米每天收费0.02元。提供机械表演和现场表演的场所,营业面积不足4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每天收费0.05元;营业面积超过40平方米的,增加的部分每平方米每天收费0.04元。


  宾馆按床位收费,每个床位每月收费1.75元。


  商场、超级市场等按营业面积收费。营业面积不足1000平方米的,每年每平方米收费2.18元;营业面积在1000~5000(不含5000)平方米的,每年每平方米收费2.30元;营业面积在5000~10000(不含10000)平方米的,每年每平方米收费2.42元;营业面积在10000~20000(不含20000)平方米的,每年每平方米收费2.54元;营业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每平方米收费2.66元。


  航空方面,如果是国际运营线每运载1000名乘客每公里0.05元人民币,每班次最低收费不得低于30元人民币;国内运营线每运载1000名乘客每公里0.01元人民币,每班次最低收费不得低于6元人民币。


  铁路方面,特快线路每车次每天每公里0.008元人民币;快速线路每车次每天每公里0.007元人民币;普通线路每车次每天每公里0.005元人民币。


  帮你算算


  按这个标准,一个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的夜总会,每天要缴纳120元版权费,一年合计4.38万元;一个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仅提供播放背景音乐的咖啡厅或餐厅,每天要缴纳20.2元版权费,一年合计7373元;而一家拥有100个床位的宾馆将每月缴纳175元版权费,一年2100元;一家营业面积2万平方米的超市或商场将每年缴纳5.32万元版权费。


  收费进展


  已有部分商家为背景音乐“埋单”


  据了解,音著协江西地区的工作开展始于2009年12月,目前主要开展对公共场所播放背景音乐及现场演出的著作权有偿许可工作。


  音著协江西地区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我省已有好又多超市、锦江麦德龙超市、沃尔玛超市、肯德基、麦当劳及近期签约的大润发超市等数10个企业的上百家门店,获得了由音著协颁发的音乐作品使用许可证,获得了合法播放背景音乐的权利。


  “我们现在使用的背景音乐都是总部下发的,总部好像已跟音著协达成协议。”大润发超市客户经理卢先生告诉记者。记者了解到,目前缴纳背景音乐版权费的商家只是少数,大部分商家仍持观望态度。


  □各方声音


  宾馆:按床位收费不合理

  对于要收取背景音乐版权费的事情,记者采访了我省多家宾馆、商场,大部分商家表示目前并未交纳,也有部分商家表示如此收费并不合理。


  沃尔玛南昌地区事务部经理杨溢告诉记者,对于收取背景音乐版权费表示理解,沃尔玛总部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了缴费手续,获得合法播放背景音乐的权利。杨溢同时也表示,对于这笔费用,企业会自己承担,不会转嫁给消费者。


  一些宾馆饭店的负责人表示,宾馆饭店的背景音乐主要是在大堂、走廊等公共场所播放,而房间内并未播放,因此按照床位来收取费用,并不合理。


  位于叠山路的一家西餐厅负责人告诉记者:“没有听说过这样的事情,我也认为不合理。”该人士表示,他们使用的光碟是正版的,已支付了版权费了。


  在步行街一家专卖店里,老板王先生对记者说:“店里播放音乐是为了烘托店里的气氛,而不是作为主要盈利手段,怎么也要交纳使用费?”王先生表示,正式收费后,若周围商家都愿交纳相关费用播放背景音乐,他也会交。


  市民:担心把成本转嫁给消费者


  “羊毛出在羊身上,商场会不会把增加的成本转嫁到消费者头上,这很难说。”背景音乐收取版权费的消息一经发布,部分市民担心,这会不会成为商家涨价的又一个理由。收取背景音乐版权费无可厚非,但消费者希望,商家不要以此为理由,将本该他们承担的费用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借此提高服务价格。


  南昌市民黄女士则认为,出于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播放背景音乐收取版权费这是合理的。但收费的过程能不能公开透明,相比起一个社会组织来说,由政府部门来收取这一费用,更能让人接受。


  音著协:播放背景音乐须得到许可


  据了解,背景音乐的收费工作,最早从1994年起就在上海、北京、浙江、重庆等省市展开,地区收费差异并不大。


  音著协江西省首席代表称,众所周知,商场、超市、宾馆等公共场所对背景音乐的使用,都是“经营性公开使用”。因为这种使用烘托了经营场所的良好氛围,是直接的促销元素所在,可达到吸引顾客的目的,从而使商家间接获利。因此,依据《著作权法》,出于对知识产权的维护,播放背景音乐须得到许可,这是势在必行。如果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纠纷,诸多权利人的合法利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诉诸法律途径也是他们无奈的选择。


  省出版局:收取版权费合法合理


  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著作权法》,在营业场所中公开播放处于权利保护期内的背景音乐,应当取得音乐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著作权使用费。同时,背景音乐收取版权费也是国际趋势。因此,背景音乐收取版权费,既合法也合理,其本质是对著作权的尊重。


  针对部分市民“版权费应该由政府部门收取”的观点,这名负责人认为,政府不能直接参与版权费的收取,因为版权费属于著作权人的民事权利,不属于政府收费,政府不适合用公权去干扰著作权人的民事权利。

 

        来源:新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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