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德铭表示:在华外企的创新也是“中国创新”

2010/08/16发表

  人民网北京电 中国商务部长陈德铭14日在会见来华访问的瑞士联邦主席兼经济部长洛伊特哈德时强调:在华外国企业的创新为“中国创新”,其研发机构享受同样的政策支持。在华外国企业生产的产品是“中国制造”,只要在中国的增加值达到50%以上,均被视为“本地产品”。
  在会谈中,陈德铭向洛伊特哈德介绍了中方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自主创新及加入世贸组织《政府采购协议》(GPA)等问题上的立场。陈德铭说,中国政府对加入GPA的态度是认真积极的。中国加入GPA谈判不仅取决于中方,也取决于其他GPA成员。中国已于7月份向世贸组织秘书处提交了修改出价,希望各方在谈判中采取灵活务实的态度,尽快达成各方满意的、平衡的谈判结果。
  洛伊特哈德表示,中国已成为瑞士在亚洲最重要的经贸伙伴。瑞士企业对中国的商业环境表示满意,愿继续扩大对华合作。(张意轩)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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