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版权局四家政府部门联合召开会议,面向本市流通领域的商业企业共同推行《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示范文本。本市各区县知识产权局、区县商务委以及近50家商业企业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市商务委副巡视员刘行苍主持。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潘新胜在发言中指出,近年来,本市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面临着一些问题,需要政府管理部门、企业协力予以解决。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不仅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也是首都建设世界城市的需要,更是商业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商业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要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队伍和保护机制,加强对员工、管理团队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为优化本市商业流通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秩序,为首都发展建设做出贡献。
会上,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合同》示范文本出台背景、征求意见经过、修改过程进行了介绍,随后对《合同》示范文本的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市工商局、市版权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分别从各自工作的角度,对如何以《合同》示范文本为切入点,运用知识产权手段维护企业权益,加强本市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建议。
北京市流通领域商业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优秀代表在发言中表示,《合同》示范文本的出台,对企业自身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相关制度具有重要意义,今后在工作中将认真学习《合同》示范文本及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积极贯彻落实《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指导规范》的各项要求,树立商业企业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