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知识产权的尊重,应高于对流量的追逐

2020/12/23发表

        12月21日晚,包括琼瑶等在内的111位编剧、导演、制片人、作家的联名信在微博发布,批评有抄袭劣迹的郭敬明、于正屡屡以导师、嘉宾身份出现在各种节目中,进行话题炒作,呼吁立即停止对这些“劣迹从业者”的宣传炒作,不给抄袭剽窃者提供舞台,将他们从公众媒体中驱逐出去。

        郭敬明和于正都曾身陷抄袭官司。2006年,法院判决认定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庄羽的《圈里圈外》。郭敬明进行了赔偿,但却拒不道歉。2014年,琼瑶诉于正的《宫锁连城》抄袭《梅花烙》,业内139位编剧制片人联名谴责于正。于正在判决后,同样拒绝执行法院的道歉判决。

  客观地讲,郭敬明和于正,肚子里都是有点干货的。

  不过,两人都曾被法院判决有抄袭之实,如今被奉为嘉宾、导师,不免令人担忧。

  为师者,当以德为先,必须遵循各种道德规范,这是为师者的核心素养。一个品德端正的师者,才能让人乐于亲近、产生尊敬,继而信任,才能给青少年树立良好的榜样。这是一个方面。

  另一方面,此次111位编剧、导演、制片人、作家的联名信,能够让大家都有所反思:对知识产权的尊重应该高于对流量的追逐,只有这样,影视圈和娱乐圈才能形成积极向上的正能量氛围。

  正如联名信中所称,郭敬明、于正在法院判决后,未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作出任何检讨,还让他们贩卖“成功学”,为青少年树立了非常坏的榜样。知识产权是每个原创者最基本的权益,如果大家都把抄袭当做习以为常的事情,那么以后的原创作家哪还有动力去创作?

  维护影视行业的健康发展环境,一则需要司法实践的推进,大力维护知识产权,二则需要我们每个人有思想意识的觉醒,在尊重原创方面有行动的落实。

(来源: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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