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给予资助持证人所在单位4000元/人!

2021/06/24发表

关于申报2021年长宁区专利人才资助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长宁区促进质量提升、品牌发展、知识产权运用的实施办法》(长市监规[2021]1号)相关规定,即日起启动2021年长宁区专利人才资助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1、持证人获培训及获证时均在申请资助单位就职;
2、获证日为2021年5月8日(含)之后。

二、申报材料

1、知识产权扶持政策资金申请表(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
3、知识产权工作者、专利管理工程师或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4、持证人与企业签订的一年(含)以上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复印件;
5、抬头与申请资助单位名称一致的培训费用发票复印件。
   
三、申报流程

1、纸质申报材料(申请表及附件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报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2、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受理审核,通过后报区财政局,由区财政统一拨付资助资金。

四、政策内容

获得知识产权工作者、专利管理工程师、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后,分别给予持证人所在单位1000元/人、2500元/人、4000元/人的资助。

五、申报时间和受理部门

1、申报时间:常年受理,集中审批
2、受理部门:长宁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监管科(长宁路1436号401室)
3、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 62401777

附件:知识产权扶持政策资金申请表

https://mp.weixin.qq.com/s/XoRpcz-gpgeZ7MxTvxvUZw
 

长宁区市场监管局
长宁区知识产权局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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