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侵权被判赔盛大50万

2011/05/11发表

 

  据新华社电历时一年多的盛大文学诉百度侵权案昨天宣判。上海市卢湾区法院一审判决,百度公司存在间接侵权和直接侵权行为,赔偿盛大文学经济损失50万元。

  法院认为,百度公司侵犯了盛大文学网站上的《斗破苍穹》《凡人修仙传》等作品的著作权。百度公司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涉讼作品的信息传播权仅归于原告及侵权链接的状况,却未及时删除原告通知的侵权信息或断开链接,构成间接侵权;通过百度WAP搜索对WEB页面进行技术转码,并非只是引导用户到第三方网站浏览搜索内容,而是替代第三方网站直接向用户提供内容,属于复制和上载作品的行为,构成直接侵权。因此,法院判决百度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盛大文学经济损失。

  盛大文学委托代理人、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主任游闽键接受采访时表示,对判决结果满意。“50万元的赔偿金额也达到了著作权法定赔偿金额的最高额度,表明了司法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他认为,这一判决结果将有助于网络原创文学的繁荣,“著作权得到维护后,作者才会有更大的积极性去创作”。

  百度公司表示将提出上诉。

  ■百度侵权大事记

  盛大文学宣布,已向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递交诉讼状,正式起诉百度。盛大文学就《斗破苍穹》2010年3月《凡人修仙传》《近身保镖》《卡徒》《天王》5部小说被侵权的现状提出诉讼请求,索赔金额达百万元。

  中国音像协会唱片工作委员会发布《抗议百度公2011年3月开信》,高晓松、朱哲琴、汪峰、韩红、杨坤、那英等百余位音乐人表达维权意愿。

  2011年3月文著协再次号召作家联手维权,申讨百度。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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