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侵权的文化界发出“怒吼”

2011/05/24发表

  文化产品面临网络侵权全面冲击

  近日,2011福布斯全球富豪排行榜出炉,百度创始人李彦宏以超过600亿人民币的身价,成为中国大陆新首富。而就在5天后,李彦宏身后的百度公司却遭到国内50位作家的联名声讨。

  这次50位知名作家和出版人联名发布了《三一五中国作家讨百度书》,包括贾平凹、刘心武、阎连科、张炜、麦家、张欣、虹影、慕容雪村、当年明月在内的50名作家在文中将百度文库比作窃贼公司,称百度在没有得到授权下“偷走了我们的作品,偷走了我们的权利,偷走了我们的财物。”这是继去年底22位网络作家发表联合声明声讨百度文库侵权后,作家们又一次为自己的应得权利所“呐喊”。

  无独有偶,3月16日,中国音像协会唱片工作委员会也发表抗议百度侵权的公开信,要求百度搜索网站停止MP3非法下载,维护原创音乐权益。

  “盗版现象在中国本就非常严重,除去图书和电影、电视剧的盗版,近年来电视节目的相互抄袭、相互克隆也有愈演愈烈之势。”中央财经大学文化与传媒学院副院长、出版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莫林虎教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如是说。一位作家耗费心血写出了一本饱含自己对社会、对生活思考的书,应该得到相应的报酬,可是网络免费下载跟出版书籍不同,至少现在网站的下载大部分没有被计入到应付给作家的报酬中。如果作家们的稿费、劳动所得没有完全体现他的劳动成果,那么他与他作品的价值就被很大程度地低估了,既然他们的作品被网站无偿使用,那么原创文学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还有谁会做?这对作家、出版社来讲不是好事,从长远来讲,对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也有害而无益。

  对此,文化部门也采取了很多行动,日前文化部通报了各地文化部门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最新进展情况。2010年10月以来,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以网络音乐、网络游戏和出版物等市场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综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权盗版,取得显著成效。期间,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共立案查处涉及知识产权案件3646件,涉案金额2088.698万元;移送司法机关121件,涉案金额570.19万元,捣毁侵权制假窝点744个,罚没物品639万余件。

  仅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重点整治图书、音像等出版物市场,先后查处4起重大出版物案件。其中,在北京某软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库房一次性查缴15万余张侵权盗版音像制品。2月24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嫌疑人涉嫌侵犯著作权、销售侵权复制品案进行了开庭审理。

  唱片业举步维艰

  在唱片业中,盗版侵权现象由来已久。如今,盗版光盘与网络免费下载的双重夹击给唱片业带来了很大的损失。

  有了音乐制作软件,网络歌手出名无需找唱片公司;有了网络免费下载,歌迷听歌无需买唱片。去年,全国无线音乐279亿元的市场产值中,仅有4亿元到5亿元返还唱片公司。

  白杰(化名)是一名普通白领,他告诉记者:“我经常会上网下载喜欢的歌曲,平时也会下载免费书刊,这对我来说也节省了一笔费用。现在免费下载网站很多,以前我还在线听歌,付费下载小说,不过既然有免费的自然不选择付费的产品了。”对于像白杰这样的普通人来讲,免费下载已经成为一种习惯。

  为此,记者走访了几家音像店,一位店主告诉记者,这几年买正版CD的人越来越少了,随着歌曲免费下载的流行,对传统渠道唱片销售的冲击很大。“不仅是正版,现在买盗版CD的人都变少了,因为很少有人再拿着偌大的CD机听歌了。”店主张先生说,跟前几年相比,店里CD销量下滑了五成以上。

  随着数字音乐的出现,加上免费下载网站的推动,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从网上直接下载,而不再购买传统的CD唱片,音乐人从传统唱片中获得的利润越来越少。“中国网民对于免费下载已经司空见惯了,反而付费下载成为一种‘过度’消费。”莫林虎说,国外的网络免费下载情况非常少见,这也是经过了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人们思想的不断转变后形成的。

  出一张唱片,原本可以销售几万张,音乐人可以凭此养活自己。但是现在,因为盗版及某些网络盗用,唱片业萧条,有些艺人一张唱片的全部所得不过几千元。这其中有巨大的不公平,付出与所得的不公平,有些艺人迫于生计,只能转做他行,因为唱歌已经无法养活自己。音乐人高晓松日前公开表示,近年来,自己眼看着音乐行业形成了一条恶劣的产业链――全行业的呕心沥血,最终是在为互联网盗版商打工。他认为,在中国内地,音乐对经济的贡献远超过电影,单是2010年中国移动一家的彩铃收入就达279亿元,再加上各门户网站的音乐频道、遍布全国的卡拉OK等,中国的音乐相关产值在千亿元以上,然而获得的报酬却不足十亿元。这导致音乐的原创机能萎缩,大批有才华的音乐人流失。最终伤害的其实是大众的利益。

  “随着社会的发展,胶木唱片换成磁带、磁带换成CD,最后一定会数字化。我们并不是反对数字音乐、下载或免费收听,我们反对的是盗用版权甚至借此谋利的这种行为。”高晓松说,他们所反对的并不是数字音乐和免费下载,而是某些网站为盗版音乐提供渠道并获取利润。

  高晓松认为,网络音乐正版化并不是一定意味着收听和下载音乐要收费。事实上,他是支持网络音乐免费的,网站可以通过广告、竞价排名等多元化战略获得收入,反哺音乐。而音乐界也可以通过放开录音版权等方式,达到良性循环。

  网络免费下载不能以侵权为基础

  根据中国现行法律规定,两种网络服务提供者不被追究侵权责任:一种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的,一种是提供搜索服务的。

  律师张辰告诉记者,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规定,网络存储及搜索提供商在接到权利人申请通知后,断开侵权的相关链接,就可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对搜索和链接结果进行了编辑、修改和选择就涉及侵权。

  对此,今年年初文化部共梳理了564家提供网络音乐产品播放、试听、使用和下载等服务的网站,并对其中音乐天空网、123wma音乐网、9Ku音乐网等237家涉嫌从事违规经营活动的网络音乐网站进行集中清理,责令各网站限期进行整改,立即停止互联网文化活动,删除含有违禁内容及涉嫌侵权盗版的网络音乐产品。对未进行整改或者整改未达到要求的依法予以查处,目前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不仅是书籍和唱片,盗版电影、电视剧的情况也很严重,几年以前的视频网络侵权相关案件也迫使一部分视频网站支付了相应的赔偿。

  文化部对外公布了近期以网络音乐市场整治为重点,开展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并称下一阶段还将陆续发布违法文化产品或单位黑名单,持续高压打击侵权盗版行为。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公布了《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为打击侵权案件提供了更加健全的法律依据。

  在网络侵权的行为中,资源的获取是否正当其实是最根本的问题。“我希望能够把盗版网站关掉,这样才是断掉了网络盗版的根基。”中国音像协会唱片工作委员会副理事长许晓峰说,只有停止了网站的侵权行为,才有可能迈向网络音乐正版化和价值分享的领域。

  正是中国的教育体制、文化传统导致我们创新能力较弱,“我们应该从立法、执法、教育等方面入手,做到立法科学、规范,执法到位,尊重知识,增强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从提高经济文化水平入手,增强全民族的创新能力。”莫林虎说,在18-19世纪,美国也经历了盗版欧洲产品的热潮期,随着经济文化水平的提高,人们的创新能力增强,美国也走到了世界领先位置。“我们现在要做的应该是尽可能多的鼓励原创文学作品,而不应让原创作品在盗版及被迫无偿使用面前销声匿迹。”

      来源:中国财经报网                                                     (责任编辑:路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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