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爱》版权纠纷:人在江湖漂谁能不挨刀

2012/07/18发表

  今年春节,一部讲述年轻人在北京打拼故事的《北京爱情故事》引起了不少观众共鸣。热播的余温未散,联合编剧李亚玲已多次通过个人博客、微博对编剧、导演、主演陈思成发泄不满情绪,并称自己是剧本版权人。

  7月16日,陈思成携律师王军对此事件在北京召开媒体说明会,详述剧本创作过程。陈思成举证表示,早在2006年4月,自己就开始了《北爱》剧本的原始创意、策划及具体的创作活动,现有电视剧作品的剧名、主要人物、故事架构均由其独立完成。作品完成时间为2009年1月1日,当时李亚玲还完全没有参与到剧本创作中。由于双方是朋友关系,并没有签署正式的编剧合同。同时,陈思成表示,由于在外拍戏,则委托李亚玲为《北京爱情故事》文学剧本在四川省版权局进行了版权登记。对此,王律师称,“原始人物构架,故事梗概属于陈思成,大纲与故事在创作后已经形成,著作权在做出转让前属于原创作者,李亚玲基于原创作者陈思成的授权才得以参与改编续写,版权登记不是著作权产生的前提和要件。”

  针对著作权权属问题,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赵俊杰律师表示,“中国著作权法和国际多国国家的版权法都规定了著作权的取得方式为自动取得,版权登记不是著作权取得的必要条件。著作权登记凭证仅为权利初步证据,登记了的作品,较容易被执法司法机关采信。”

  面对自己做事是否有不完善的疑问,陈思成直言:“人在江湖漂,谁能不挨刀,谁都是发声机器。当时我推了几十部电视剧在做赌博,这次不跌跟头,下次也会遇到。”

【微博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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