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工作培训研讨会在河南召开

2009/05/21发表

       5月20日,国家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工作培训研讨会在河南郑州召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司长马维野、副巡视员陆毅、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局长郭民生等出席会议。来自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云南省、四川省、贵州省知识产权局及各试点县(市、区)主管负责人、知识产权局相关人员近百人参加会议。
 
       据悉,国家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试点于2008年正式启动。2008年批复了安徽省歙县、河南省禹州市和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为首批三个试点。各试点县(市)按照《国家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工作方案(试行)》,在相关省局的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试点工作推进计划和实施方案,在探索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新机制、加强政策法规体系和工作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成效初显。前不久,国家知识产权局又批复了第二批9个县(市、区)为国家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县(市、区),使全国的试点县(市、区)达到了12家。此次会议是国家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工作启动以来的首次会议,标志着国家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工作在全国范围内的全面实施。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郭民生局长致欢迎辞,他代表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对国家知识产权局领导及来自全国其它试点地区的嘉宾朋友们表示欢迎,介绍了河南悠久的历史文化和丰富的传统资源。同时表达了河南省与会各省、各地区加强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的信心和愿望。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马维野司长在讲话中指出,开展国家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举措。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继续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三大战略并提,既是对知识产权战略地位的有力提升,又对知识产权战略的全面实施提出了更高要求。其中,建立健全传统知识保护制度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专项任务中被明确提出,并且,使传统知识得到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被作为近五年的战略目标之一。这为国家传统知识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撑和保障,并将对这项工作的开展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如何对传统知识进行保护上,马维野指出,传统知识的保护有多种途径,而在现有法律制度框架下,知识产权是首选。国家知识产权局立足自身开展国家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工作,是利用知识产权制度保护传统知识的有益探索。不仅仅是要将有价值的传统知识留存下来,防止它们灭绝和消亡,更重要的是通过合理开发利用,有效发挥传统知识潜在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使创造和发展这些传统知识的劳动者们得到很好的回报。
 
       会上,暨南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严永和教授、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杨红菊、贵州省知识产权局安守海副局长、河南省知识产权局郭民生局长就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理论和观点对与会代表进行培训讲解。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们前往禹州市钧瓷研究所、禹州市星航钧窑实地考察了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国家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县(市、区)的河南禹州市是中国“五大名瓷”之一钧瓷的唯一产地,是中国历史上四大中药材集散地之一和“大禹文化之乡”,去年还被认定为河南省知识产权优势区域。禹州市列入国家和省级传统知识资源有9项,其中包括大禹神话传说、钧瓷烧制技艺、禹州药会等。近年来,禹州市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原则,以钧瓷和中药材为重点,加强禹州传统知识的保护、传承和利用。目前,钧瓷产业、中药产业,已成为禹州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为禹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尤其是2008年在多个行业受到经济危机冲击的同时,钧瓷行业保持了稳定的增长势头,实现年产值50亿元,较2007年的46亿元增长8.7%。
 
       在随后的座谈交流会中,全国首批三个试点县(市)汇报前期工作情况,交流经验,各试点县(市、区)就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探讨,并对下一步工作的思路和方法进行研讨。
 
 
(张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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