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版权局就《著作权法》修订与全国政协委员沟通

2012/07/26发表

  强势数字音乐发行方与权利人版权收益分配不对等,产业萎缩,在此背景下应如何加强音乐版权保护?具有独创性的单字和字库是否应当作为美术作品进行保护?“避风港”原则是否是对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的纵容?这些都是2012年全国两会后,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收到的涉及《著作权法》修订的提案、建议和议案。针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心的问题,7月24日,国家版权局特别召开著作权法修订两会提案办理汇报会,就相关提案与提案人面对面沟通,并通报了《著作权法》修订的进展情况。

  “两会提案对于我们推进版权工作有很大帮助,衷心希望两会代表委员们多关注《著作权法》修订,关注版权事业。”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在会议一开始便表示,他在阅读了所有提案后感觉到这些意见和建议都是花费了很大工夫完成的,绝不能用简单的寥寥数语来回复。总署党组和柳斌杰署长对提案高度重视,把对提案的办理作为转变工作作风、调整工作方式、提高管理能力、服务产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今年两会,国家版权局收到涉及《著作权法》修订的提案、建议和议案共18件,目前这些提案、建议和议案已经基本办理完毕,并与《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工作紧密结合。他还表示,必要时可以请代表委员们参与到相关法规的制修订中来。

  “近年来,两会代表委员们一直在为加强我国的版权保护力度,完善版权保护制度建言献策,《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工作的启动就凝聚着各位代表委员们的辛劳。”国家版权局法规司司长王自强介绍说,此次收到的提案和建议,最长达上万字,都经过充分调研和论证,指出了我国版权保护工作在制度设计和工作实际中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二稿的出台,充分参考了代表委员们的意见,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修改和调整。

  “面对面提意见,这种形式是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好办法。”全国政协委员、人民出版社社长黄书元对国家版权局办理提案的态度非常满意,他说:“专题会议这种形式非常好,能让相关司局与代表委员充分沟通。”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李玉光、中国期刊协会会长石峰等委员表示,《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二稿实用性更强,充分考虑了技术发展对版权保护的影响。因工作原因无法与会的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席刘大为、中国音乐家协会党组书记徐沛东、韬奋基金会理事长聂震宁等委员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倪光南均专门委派代表出席会议,沟通情况。

  与会代表认为,召开专题会议的形式是政府转变工作作风的良好体现,相关提案被重视并能在修法中得以体现,充分体现了修法的公开、透明和高效。

  记者了解到,此次参加汇报会的全国政协委员提案主要涉及六个方面,包括完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完善著作权保护制度、在著作权法中增加著作权登记内容、从修法入手促进中国美术家权益保护工作、加强数字环境下的音乐版权保护、加强数字环境下中文字体字库知识产权保护等。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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