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赢家因侵犯微软版权 被判赔偿115万元

2012/08/07发表

  8月7日消息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日前做出判决,责令国内金融信息服务商深圳大赢家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大赢家”)立即停止对微软公司Windows、 Office、Server以及Visual Studio开发工具等软件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并赔偿微软公司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15万元。

  微软大中华区首席法律顾问关挺立 (Tim Cranton) 表示:“作为金融信息提供商,深圳大赢家使用未经授权的软件,不仅侵犯了知识产权,同时使广大客户的个人资料和财务信息面临重大的安全风险。作为一家高新技术企业,深圳大赢家更应该明白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是企业的应尽义务,也是其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我们呼吁更多的高新技术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建立并贯彻知识产权保护战略,促进公平的运营环境。”

  2011年12月,微软公司就深圳大赢家侵犯包括Windows系统软件、Office办公软件、服务器操作系统(Windows Server)、数据库(SQL Server)以及开发工具(Visual Studio)等在内的软件版权行为,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对微软进行经济赔偿。经过为期8个月的法院审理,微软最终胜诉。

来源:DO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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