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商标法》拟简化和完善商标的确权程序

2012/09/05发表

  光明网昆明9月5日电(记者郑北鹰) 从“2012中国商标年会”上获悉,第三次修订中的《商标法》拟允许电子申请形式,允许声音和单一颜色商标的注册,有望简化和完善商标的确权程序,新增对多次实施商标侵权行为应从重处罚的规定,将被侵权人的民事赔偿额由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等。

  第三次修订中的《商标法》加大了对侵权的惩罚力度,降低了维权成本。同时强化了损害赔偿的补偿惩罚和威慑效果,加大对商标权的保护力度,鼓励企业正当竞争,遏制恶意抢注他人知名商业标识和“傍名牌”的行为,通过采取追缴违法所得、销毁侵权产品和犯罪工具等措施,降低侵权人再次犯罪的可能性。将被侵权人的民事赔偿额由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在无法证明权利人实际损失和侵权人实际得利的具体数额的情况下,由法官酌定的数额。

  《商标法》第三次修订是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主动而为,其目标包括简化和完善商标确权程序、加强对商标专用权和地理标志的保护、规范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加强对商标代理行为的监督、为商标申请人提供更好的服务、使商标法达到国际水平等。

  据了解,修订后的商标法有望简化和完善商标的确权程序,加大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主要内容包括参考各国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简化申请手续,包括允许声音和单一颜色商标的注册,采取一标多类申请的受理办法,允许采用电子申请形式等。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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