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版权局就修法召开最后一次专家会

2012/10/24发表

  本报讯 (记者方圆)国家版权局日前在京举行《著作权法》修订专家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围绕社会各界对《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二稿的具体意见和建议,修法委员会在第二稿基础上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并形成了第三稿,此次专家组围绕第三稿中的重点问题展开了讨论。这也是国家版权局就著作权修法召开的最后一次专家讨论会。

  《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截至2012年9月30日,国家版权局共收到社会各界关于草案第二稿的意见和建议共217份,意见集中条款20余条。据国家版权局《著作权法》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国家版权局法规司司长王自强介绍,与草案第一稿征求意见阶段相比,此次征集到的意见数量明显减少,意见质量和专业水平明显提高,意见的集中程度明显减弱。

  据了解,自今年7月就《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二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以来,国家版权局法规司全力以赴跟踪了解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媒体的反映,特别是专业领域、相关组织、高校及研究学者的意见,并对各种意见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分析研究。从整理的情况来看,社会各界对草案修改的四个特点即体例结构重大变化、权利内容普遍增加、授权机制和交易模式明显调整、保护水平显著提高,总体上比较认可,认为草案直接体现了数字时代下的版权保护要求,既保护作品创作又顾及产业发展,既防止市场垄断又反对权利滥用,基本平衡了各方利益。

  今年7月至8月,国家版权局密集召开和参与了11次专题定向征求意见会,其内容主题包括作品定义和权利内容、孤儿作品、视听作品作者的利益分享机制等关键问题。通过面对面听取意见建议,深入了解行业产业的实际需求,兑现了2011年7月13日修法工作启动时向社会各界承诺的开门立法、民主立法和科学立法。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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