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劳动报》报道,由张柏芝领衔主演的电视剧《天涯歌女》曾于2008年在各大电视台热播,关于该电视剧的著作权近日却起纠纷。原告郭强一纸诉状将四被告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新文化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先传媒有限公司、上海禾祥实业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记者昨天获悉,徐汇法院知产庭现已受理此案,并已进入诉前调解程序。
原告郭强诉称,2003年,原告向北京广电局申报三十集电视连续剧《金嗓子周璇》项目立项,并取得批准。现原告发现四被告未经原告同意,擅自将《金嗓子周璇》更名为《天涯歌女》后摄制成电视剧,严重侵犯了原告《金嗓子周璇》电视剧剧本著作权,给原告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
来源:东方网